城南小学学生健康管理制度为了及时有效遏制传染病疫情及相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切实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中小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管理规范》、《中小学生健康体检管理办法》《山西省中小学生健康体检项目和收费标准》有关要求,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一、学校应组织所有入学新生进行健康体检,建立健康档案。小学新生可在家长或监护人的陪伴下前往指定的健康体检机构或由健康体检机构人员前往学校进行健康体检。在校学生每年进行1次常规健康体检。二、依据《山西省中小学生健康体检项目和收费标准》和《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规范(2017版)》确定以下健康体检项目:(一)病史询问。(二)体检项目。1.内科常规检查:心、肺、肝、脾;2.眼科检查:视力、沙眼、结膜炎;3.口腔科检查:牙齿、牙周;4.外科检查:头部、颈部、胸部、脊柱、四肢、皮肤、淋巴结;5.形体指标检查:身高、体重;6.生理功能指标检查:血压;7.实验室检查:肝功能**:谷丙转氨酶、胆红素。(三)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其他项目的适当增补。三、按照《中小学生健康体检管理办法》选择学生健康体检机构。健康体检机构在体检结束后反馈学生个体健康体检结果与学生群体健康评价结果。(一)以个体报告单形式向学生(家长)反馈健康体检结果,内容包括学生个体体检项目的客观结果、对体检结果的综合评价以及健康指导建议。(二)以学校汇总报告单形式向学校反馈学生体检结果,内容包括学校不同年级男女生的生长发育、营养状况的分布、视力不良、龋齿检出率、传染病或缺陷的检出率,不同年级存在的主要健康问题以及健康指导意见。四、对于健康体检发现的疑似传染病病例、患有重大疾病,学校书面形式通知班主任和家长,应当及时告知学生或家长到当地医疗机构检查确诊,并督促及时诊治,采取相应措施。五、对残疾、体弱学生,应当加强医学照顾和心理卫生工作。六、将学生健康档案纳入学校档案管理内容,实行学生健康体检资料台账管理制度,并根据学生健康检结果和体检单位给出的健康指导意见,研究制订促进学生健康的措施,有针对性地开展促进学生健康的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