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文档.拎包入住商家合作协议书甲方:广东顺德创喜邦盛家居有限公司乙方:鉴于甲方在碧桂园房地产的项目范围内推广“拎包入住”式延伸服务。延伸服务内容为:优选家居成品、定制家具、家用电器等(以下简称“拎包产品”)合作商家,为购买碧桂园房产的业主(以下简称“业主”)提供采购平台。因此,甲方与乙方签订合作协议,乙方在协议范围内,为业主提供“拎包产品”从设计、生产、销售、安装到售后的所有相关服务,并接受甲方现场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适用范围1.主体范围本合同的甲方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及其所属的子公司、分公司。2.区域范围本合同适用于:□全国□区域第二条:乙方资质条件1.乙方需向甲方提供下列有效证件作为双方合作的资质条件(复印件应加盖公章):(1)乙方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与原件核对一致,保证其真实性,以下要求类同);(2)乙方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3)国产商品提供近一年的商品检验报告,进口商品提供检验检疫证明以及报关单(复印件);(4)生产许可证、3C认证等市场准入证明(复印件)、绿色产品认证证书等;(5)商品注册证﹑商标使用授权书及相关商品的各类有效证件(复印件);(6)专利产品需提供专利证书、专利号或专利使用授权书、专利使用许可合同及备案表(复印件)。(7)如乙方为商品代理商则需提供有效期内的代理商资格证明(复印件)。2.乙方保证以上各类证件必须在核证的有效期内。经年检更新的﹑更换的或变更的证件需到甲方重新登记调整;如经查实乙方提供虚假﹑伪造﹑过期的证件或检验报告的,由此产生的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甲方因此遭受损失的有权向乙方索赔。同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人民币10万元的违约金。3.乙方应保证其商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方权利,未违反国家及地方的任何法律法规,不存在任何第三方索赔,并且不存在依法被禁止或限制销售的情况。乙方应保证对其所提供的商品享有合法的、没有侵精品文档.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并且任何第三方也不会就该货物向甲方主张任何知识产权。第三条:合作时间1.本次合作起始时间为年月日,结束时间为年月日;2.合同期内产生乙方订单,结束时间以订单完成交付,业主确认签收为准;3.合同起止时间不包含“拎包产品”售后质保期,质保期以销售订单为准,在质保期内,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品质管控。第四条:权利义务1.甲方权利义务:1)提供“拎包产品”展示空间(如样板间等),具体位置数量由甲方确定;若展示空间(如样板房)是以向业主返租形式,以返租合同为准。2)在经营范围内,为乙方提供品牌宣传及推广途径(包含付费项目);3)维护甲方业主的合法权益,监督乙方在合作过程中一切经营行为,代收乙方货款,甲方提供相关信息,费用由乙方承担;4)若乙方接到重大投诉,有损甲方品牌形象,甲方有权立刻终止与乙方的一切合作,并视情节严重保留追诉的权利;5)维护乙方合法权益,妥善保管乙方在甲方指定展示区域内展出的“拎包产品”;6)甲方提供销售人员现场销售与服务。2.乙方权利义务:1)获得在同类品牌及同等条件下中与甲方优先合作的权利,纳入甲方“拎包入住”服务体系;2)有权对“拎包产品”的展示方式及其产品的销售方式提出改进建议;3)有权对甲方驻场人员的服务提出改进建议和意见;4)根据市场情况变化与甲方共同协商,及时调整产品价格,以保证“拎包产品”价格更具有市场竞争力;5)设计并向具合法资质的第三方制造商订制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产品,并保证最终提供的产品能够提供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的售后维保。a)乙方资质的相关说明详见合同附件(附件2)。在合同签订后,乙方需在7天内提交以下内容:(第三方制造商资质证明,如有详见合同附件3):b)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扫描件,印刷件需盖公章)及营业执照编号(另行提供);c)公司对公账户开户行名称、银行地址及账号;d)公司负责人姓名、电话、有效邮箱地址;精品文档.6)负责“拎包产品”的设计、施工、送货、安装、保养及售后服务,如出现与此相关的任何投诉,造成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乙方需承担一切后果;7)免费提供出样产品:按双方书面确认的产品款式及配置标准,在甲方指定的展示区内(样板间),进行安装和布置,以达到“拎包入住”展示标准;空间布置中的窗帘、墙纸、饰品、灯饰等软装由乙方提供,在展示过程中,积极配合甲方对展示空间提出的调整建议,并于24小时内做出整改动作;8)严格履行甲方“销售合同(订单)”相关条款,如遇特殊情况无法履约,应提前48小时与甲方协商处理,不得隐瞒拖延,因订单违约产生的投诉及赔偿,由乙方承担;9)自觉维护甲方权益,无条件接受甲方现场管理和监督,销售方式符合甲方标准;10)自觉维护展示空间的展示效果,保护甲方提供之展示空间的完整性;11)委托甲方代收乙方与业主之间产生的货款等;第五条:“拎包产品”价格1.乙方向甲方承诺“拎包产品”在乙方经营区域内最低的市场最低成交价折,甲方有权不定期进行市场巡查;2.如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与业主的订单总额的十倍进行赔偿;如遇品牌及商场组织的大型促销活动期间进行价保,乙方应提前一个月知会甲方,并由双方协定为客户提供与活动期间相符的促销活动,认定方式以生产厂商或商场促销函为准;3.乙方在取得营业或销售收入时有义务以乙方名义向客户开具发票或收据,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第六条:产品质量1.如乙方产品的配件(附件)是第三方的产品,乙方应保证已获得产品所有权,该使用不侵犯第三方的合法权益;2.乙方向业主所供商品的质量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以及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并且满足国家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消费产品的一系列法定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产品标示、说明、使用提示等等)。否则,乙方作为销售者为此而承担的一切民事责任均由乙方全额承担。3.乙方应处理顾客质量的投诉和索赔,因产品质量问题导致顾客(业主)人身受到伤害,经消费者调解机构或者司法机构调解、判决后,如确定属于产品质量问题而导致的侵权责任赔偿,甲方有权在应付履约保证金内进行等额扣除此笔赔偿额并以乙方出现根本性违约为由解除本合同,其他费用另行向乙方追索;第七条:履约保证金:1.为保证合同的正常履行,乙方同意在本合同生效后三日内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元(大写:)作为履约保证金或乙方按照乙方与业主签订的每笔订单总额%支付保证精品文档.金。甲方在收到或在货款中扣除履约保证金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款收据。2.如乙方所供商品在保修期内发生退货、维修及赔偿问题的,乙方同意甲方有权予以解决,由此产生的各项费用由乙方承担。对于上述费用,甲方有权在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抵扣,履约保证金不足抵扣的,甲方有权在代收货款中予以抵扣。履约保证金不足本条第一款规定数额的,乙方应于甲方通知之日起三日内补足。若未在期限内补足,甲方有权处置“拎包入住产品”作为履约保证金。3.因乙方不当履行本合同需向甲方支付各项费用的,甲方可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扣除,造成履约保证金不足本条第一款规定数额的,乙方应于三日内补足。4.如在质保期内如无重大质量问题和客户投诉,甲方将质保金全额返还乙方。第八条:合作佣金1.甲乙双方共享收益,乙方按照销售总额(即甲方代收款总额加经甲方同意乙方自行收款总额)%向甲方支付佣金(服务费)。甲方承担甲方管理人员(区域经理及财务人员的费用),其他销售费用由乙方承担,(物业人员、营销人员、酒店人员等导购以外人员)推介产生费用由乙方承担(销售佣金为销售总额的2%)2.佣金支付时间:.第九条:结算方式和时间1.在销售过程中,乙方授权甲方向业主代收货款。甲乙双方于次月日前(遇节假日付款时间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核对账目。双方核对确认无误后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乙方货款。甲方在收齐业主全款并收到业主签字的收货单后,扣除双方约定的佣金(服务费)和质量保证金后(如质保金提前收取则无需扣除),根据本条约定将余款汇入乙方账户;2.乙方指定:a)开户名称:b)开户银行:c)银行账号:d)作为费用结算银行账号,并承诺该账号资料准确无误。3.乙方应保证上述帐号资料准确无误,若因开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帐号、开户行地址有误,而因此产生的一切纠纷和责任由乙方承担;若因上述帐号资料有误而产生银行退票的情况,延迟一个月付款。4.在特殊情况下,经甲方同意,乙方可自行收款,并于收到业主款项的当日向甲方报备,在甲方出账日前一周的双方对账日核对佣金,对账日后三天内将佣金及质保金汇入甲方账户;第十条:保密条款1.甲、乙双方对本协议的所有条款及交易数据负有保密责任。未经对方同意,不得将本协议内容、了精品文档.解到的对方商业秘密、内部信息等,以任何形式透露给任何第三方。2.甲、乙双方往来的协议、补充协议、合同、邮件、传真等文件及其所记载的所有内容,以及后台系统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业数据、运营模式等资料均属于各自的商业机密,双方承诺,未经对方事先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透露以上所述商业机密,任何一方违反本条款承诺,违约方将无条件承担赔偿责任。3.如果本协议因任何原因终止或不再履行,甲、乙双方也不得将任何有关本协议内容的信息披露或透露给任何第三方;第十一条:其它约定1.培训支持:甲乙双方互相提供培训资料,定期举行包括服务理念、产品知识在内的相关培训,以提高“拎包入住”服务整体水平;2.经双方清点确认的免费出样展示的“拎包产品”所有权属乙方,合同结束后乙方可以取回另行处理,甲方对其有妥善保管的责任,如有损、毁、失,甲方应负责恢复原貌或根据实际情况赔偿。乙方取回时不得损坏甲方所提供样板房的原有设施或设备,如有损、毁,乙方应负责恢复原貌或根据实际情况赔偿。3.甲方每月有权根据销售需要要求调整适合销售的产品,风格产品调整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若乙方不能提供甲方需求产品,甲方有权取消合作。4.乙方若要调整“拎包入住”产品须征求甲方同意,“拎包入住”产品调整产生的安装费用由乙方负责。5.在双方合作愉快的前提下及同等条件下,甲方其他项目的“拎包入住”服务,乙方享有优先合作权。6.乙方送货时应附上且客户签字确认后的产品验收单及送货单,甲方对安装现场保留7天事后验收的权利,乙双方对账时作为结算依据;若单据不完整或无客户签字确认,乙方按每笔500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7.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客户退货,甲方不退还销售服务费用,所产生的手续费由乙方承担;8.乙方使用的品牌、LOGO等商标必须具有合法使用权,如乙方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使用注册商标致使第三方利益受损害(包括乙方将涉及商标权的文件提供给甲方使用造成的第三方损害及法律纠纷),乙方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和后果;9.工作联系方式:a)双方的工作联系提交方式为通过e-mail/传真/交到对方指定地点的方式进行。e-mail、传真、甲方指定地点以本合同确认为准。b)双方确定甲方的本合同项下稿件确认人为:先生\女士;其在乙方提交的相关稿件上的确认及签收视为甲方的确认及签收。精品文档.c)双方确定乙方的本合同项下稿件提交人为:先生\女士;其在甲方提交的相关稿件上的确认及签收视为乙方的确认及签收。10.甲乙任何一方在本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按照对方提供的地址,以快递或电子邮件形式送达项目信息或交付工作联系内容后,接收方应在5个工作日内给予回复。第十二条:违约责任1.如合同期内,任何一方因自身原因出现单方面终止合同行为,除承担需赔偿给业主的费用外,另需承担违约金壹拾万元人民币。2.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或提供的商品发生3次以上(含3次)质量问题、或重大投诉,有损甲方品牌形象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3.乙方工作人员不得出现辱骂、肢体攻击、言语威胁等侵犯客户的情况。否则甲方有权立即单方面终止协议,由此引发的责任由乙方承担。4.非因甲方原因引起的客户投诉事件,确定为乙方责任的,乙方须在48小时内处理完毕。否则甲方有权从质保金内按每单500元进行扣除作为违约金。5.乙方未按约定时间交货或产生产品质量投诉,甲方有权利用质保金对业主进行先行赔付;6.如乙方未经甲方允许擅自对房屋整体结构进行改动,乙方须承担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