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节点具体流程(一)前期一、征地,征农房宅基地;征地补偿费用落实到集体、农户个人。二、对被拆迁农房进户调查;先由政府进行调查核实,收集产权资料,核实家庭成员情况,工作单位,子女入学,社保养老等。将调查材料汇总,造册。三、通知产权情况不明或手续不够完整的农户申请产权确认;通知到每户,由被拆迁户向政府提出申请。(二)中期一、委托拆迁开发处做拆迁调查工作将收集到的调查资料提供给市拆迁开发处,委托其做拆迁调查工作。并提供规划红线图、被拆迁房屋有效证件(房产证、建房证、土地证)。二、向市拆迁办递交拆迁项目的申请报告需提供立项文、定点文、土地文、申请报告、拆迁调查报告。三、由市拆迁办组织,采取中标形式确定评估公司后进行分类评估1、由市拆迁办发函邀请被拆迁户参与评估招标,组织有资质的评估公司进行公开开标,中标后的评估公司立即展开工作;2、与评估公司签订委托评估协议。四、落实拆迁安置用房,根据拆迁调查报告与评估报告制定拆迁安置方案政府落实拆迁安置(点)用房,制定的拆迁安置方案,再向市拆迁办申报。拆迁补偿方案:1、安置房屋资料,包括安置地点、平面设计蓝图(设计单位盖章)、建筑结构、装修标准、安置房套数、房型、面积;2、安置方案要注明补偿形式、住宅及非住宅的具体安置方案;3、评估机构对安置用房的评估报告。过渡安置的,须提供过渡房资料(地点、结构、套数、面积);五、落实拆迁专户资金办理拆迁专户,根据评估结果及市拆迁办的要求,办理资金监控手续并落实资金,以保障拆迁工作的顺利开展。六、领取拆迁公告,登报公告在领取拆迁公告后到市日报社办理刊登公告。七、分户评估在拆迁公告见报后,评估公司需进家入户进行分户评估(装修评估)。评估报告出具后,由动迁人员逐家逐户发拆迁通知书、评估报告,并要有社区证明;拆迁通知书约定每户的协商时间;八、领取拆迁许可证以上工作完成后,向市拆迁办领取拆迁许可证,落实拆迁现场办公室,及时展开工作。(三)后期一、签订拆迁协议,补偿安置费用落实;二、搬家后水电表拆卸、抄表、交房办理手续;三、多次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作好三次谈话记录,社区证明,进入行政裁决程序;房屋拆迁部门行政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做出。房屋拆迁部门做出裁决应出具裁决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