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垃圾填埋场建设运营问题分析近年来,我国县级城市小型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建设步伐加快,由此带来的运营监管问题应引起足够的重视。现行体制造成的管理疏漏由于我国现行管理体制,县级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的建设一般由其管辖市一级的发展改革委员会牵头,负责项目的核准,组织对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的评审等。市一级的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很少参加,所做出的评审意见一般不再报请市级或省级以上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审定,许多项目建成后由于卫生填埋技术、污染控制标准不达标无法正常运营。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监管意见,垃圾填埋场建设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但很多小型垃圾场没有经过竣工验收就直接进入运营阶段。由于生活垃圾填埋场很多工程项目是隐蔽工程,一旦缺失或漏修,将给弥补带来极大困难。即使在交付运行中发现问题,因为建设资金缺口等原因,管理运行单位也难以修补。一些已建成的小型生活垃圾填埋场没有按照标准规范运营,仍按以往简易堆放的方式处理生活垃圾,肯定达不到无害化处理标准的要求。相当一部分县级城市小型生活垃圾填埋场的渗沥液处理,说是运往县城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但由于县级城市污水处理厂日处理量较小,不能对渗沥液进行稀释,实际上没有对其进行处理。另外,县级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的建设单位随意性比较大。各县政府以争取上级资金补助部门决定建设单位,有发展改革局、环境保护局、水利局、行政执法局等等。由于这些部门不熟悉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工程建设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所以建设中缺乏对垃圾填埋场建成后按照无害化处理标准要求正常运行的考虑。因此,虽然很多县级生活垃圾场在设计时基本符合建设标准,但在实际建设过程中由于缺乏连贯的监督管理,因而不同程度存在减项、缺项、降低等级标准现象,这些问题都会在移交运营后暴露出来,给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带来隐患。我国中西部很多县城近年来依靠国债和贷款建设了生活垃圾填埋场,但由于地方经济困难,争取来的国债和贷款只能完成或部分完成垃圾填埋场的主体建设项目,又因为缺少足够的后续资金,名为二期工程,实际难以续建,而且运行资金难以保证的情况较为突出。加上小型生活垃圾填埋场消耗费用最多的是渗滤液处理,而建设小型污水处理厂所需的费用很大,日常运行费用也很大,尤其对一些填埋量只有十几吨到几十吨的小型垃圾场,用污水运输车运往污水处理厂处理更是不切实际。加强监督管理的合理化建议基于以上分析,笔者对加强县级城市小型生活垃圾填埋场建设与运营的监管提出如下建议:首先,城市建设主管部门应按照《建设部关于加强城镇生活垃圾处理场站建设运营监管的意见》,切实负起责任,对县级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的规划、勘察设计、施工、竣工验收等,由各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发展改革委共同组织审定,使生活垃圾处理场站建设运营监管进一步落到实处。其次,建议城市人民政府赋予辖县市的城市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对各县级城市环卫工作指导、协调考核的责任。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国家发改委共同组织开发的全国城镇生活垃圾处理管理信息系统,对进一步加强城镇生活垃圾处理场站建设运营监管将起到积极作用。按照目前的管理机制,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只对本城市的城市建设,包括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负责,很少过问市辖县的具体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同时将无害化评价应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对于县级城市小型生活垃圾填埋场,可由所辖城市组织专家进行自查评价,由本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复查核定,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备案,或由相邻省组织互查。无害化处理评价不搞终身制,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统一规定复查年限,以切实促进生活垃圾填埋场建成之后运营的规范。最后,按照《全国城镇环境卫生“十一五”规划》的要求,加强对现有管理队伍的业务培训。这种培训可以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每年安排培训方向和培训计划,由各省市执行,这样可以有针对性地解决基层环卫管理人员极缺的问题,减轻环卫基层单位培训负担。建立无害化处理补贴机制鉴于中西部县级城市大多欠发达,且又处在长江、黄河两大水系上游地区,对东部下游地区生态环境影响至关重大的实际情况,在确保生活垃圾处理费收缴率的基础上,应由国家和省财政建立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补贴机制,每年安排一定额度的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专项用于经济落后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运行补贴。中西部地区大多处于干早地区,年蒸发量远大于年平均降水量,为了避免应付无害化处理检查而实际悄悄排放的情况,笔者以为可以适当修订生活垃圾填埋场无害化评价标准,支持小型生活垃圾填埋场建设费用相对较少的渗滤液回灌设施。此外,由于县级城市小型生活垃圾填埋场所需机械设备型号、规格基本相同,为防止在垃圾场建设中缺失这些无害化处理必需的机械设备,有条件的省或市在对县级城市小型垃圾填埋场建设进行监管时,是否可以把争取到的国家扶持资金适当留在省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由省或市统一招标采购、统一配置。对此,地方政府不妨可以开展一些有针对性的调研和尝试,以确定其可行性。这样,既保证了机械设备按标准要求配套齐全,又因集中采购形成规模而节省了购置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