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协会《关于进行会员重新登记和发展新会员的通知》的通知各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协会是组织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自我服务、自我管理,并承担省名牌农产品评审和组织农产品宣传、展示等职能的社团组织。在新一轮省级龙头企业评审后,再次发展新会员。请完成好登记工作。《会员入会申请表》请于7月10日前上报我办(县农委)。电话:6022635联系人:曾广平。广德县农业产业化办公室二〇一一年七月五日附:1、《关于进行会员重新登记和发展新会员的通知》2、《安徽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协会管理办法》3、《会员入会汇总表》关于进行会员重新登记和发展新会员的通知【字体:大中小】【2011-6-27】【编辑:管理员】【关闭】各会员单位、有关单位:根据皖农产〔2010〕8号《关于公布2010年农业产业化省级龙头企业(组织)名单的通知》文件精神,淘汰部分不再符合标准的省级龙头企业(组织),新评270多家符合标准的省级龙头企业(组织),为了加强协会的组织建设和对协会会员的管理,协会秘书处决定对会员重新进行登记,同时发展一批新会员。一、会员的基本条件全省农业产业化省级及以上龙头企业(组织),遵守协会章程,有加入协会的意愿,在本行业的业务领域内有一定的影响力,愿意为协会做有益的服务工作。二、相关要求1、各通过农业产业化省级龙头企业(组织)复评的单位,请于2011年7月10日前将《会员入会申请表》邮寄或传真至协会秘书处。2、2010年新评的农业产业化省级龙头企业(组织),请于2011年7月15日前将《会员入会申请表》邮寄或传真至协会秘书处。三、协会秘书处联系方式地址:合肥市黄山西路624号526室邮编:230088联系人:蒋祖林、徐艳婷联系电话(传真):0551-5399955网址:邮箱:ahnycy@163.com附表:安徽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协会会员入会申请表安徽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协会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日安徽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协会会员管理办法【字体:大中小】【2011-6-27】【编辑:管理员】【关闭】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家有关社会团体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安徽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协会章程》(以下简称《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安徽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会员。第三条协会理事会授权秘书处负责会员日常管理工作。第二章会员第四条会员申请条件:拥护本协会章程,有加入本协会意愿,为安徽省农业产业化省级龙头企业,执行本协会决议,自觉缴纳会费,积极参加和支持协会工作;拥护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的领导,拥护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热爱祖国、热爱集体,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遵守社会公德,坚守职业道德。凡符合上述条件者,自愿申请并履行入会批准手续,即可成为本协会会员。第五条申请入会时应提交下列文件和材料:1、入会申请表;2、营业执照或社会团体法人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代码证书副本的复印件;3、本协会要求的其他文件和材料。第六条入会审批程序:(一)申请材料以书面形式提交秘书处;(二)由秘书处汇总后,报会长审核;(三)经理事会讨论通过;(四)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登记注册,并发给会员资格证书。第七条会员的主要权利:(一)行使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二)参加本协会的各项活动;(三)享有本协会提供各项服务;(四)参加本协会的有关会议,接受本协会的教育和培训;(五)有对本协会工作的知情权、咨询权、批评权、建议权和监督权;(六)入会自愿,退会自由。第八条会员的主要义务:(一)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自觉遵守本协会章程及各项规章制度,执行会员(代表)大会及理事会的决议;(二)维护本协会的合法权益,保护本协会的共有资产,爱护本协会的设施设备,自觉维护本协会的名誉;(三)积极参加本协会的工作和活动,支持理事会履行职责;(四)发扬互助合作精神,完成本协会交办的工作任务;(五)及时向本协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信息资料;(六)按规定缴纳会费。第三章会籍管理第九条会员资格条件年审;每年第一季度,由秘书处对会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审查的内容为:1、会员的资格条件;2、交纳会费的情况;对不具备会员资格条件者,按自动退会处理。如果一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协会活动者,视为自动退会;交纳会费后可视情况恢复其会员资格。第十条因会员资格条件变化等原因,会员有权随时提出退会。会员退会须以书面形式通知本协会,交回会员证,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讨论通过并及时办理退会手续。第十一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由理事会表决予以除名,并办理退会手续:(一)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二)不遵守本协会章程;(三)不履行会员义务;(四)一年不缴纳会费或不参加本协会活动;(五)其言行给本协会名誉和利益带来严重危害。第十二条秘书处于每年第二季度内在协会刊物或网站上公布会员名单。第四章会费第十三条本协会会费为基本会费,基本会费的标准:会员单位1000元/年,常务理事单位2000元/年,副会长/秘书长单位5000元/年,会长单位10000元/年。第十四条会费应当于每年会员大会召开之后一个月内交纳。新入会会员应当于收到入会通知之日起一个月内全额交纳当年会费。第十五条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或足额交纳会费者,应当提前向秘书处提出延缓交纳或减免会费的申请。经批准,可以延缓交纳或减免会费。第十六条会员退会的,已交会费不再退还,不得分配协会共有财产。第十七条会员退会一经确认,即取消会员资格和享受的一切权利。第十八条会费的使用与管理:会费应当用于开展协会各项业务工作和发展协会事业,以及本协会秘书处正常运转的工作经费。秘书处应当每年在会员代表大会上报告会费使用情况,自觉接受全体会员的监督。第五章附则第十九条非本协会会员不得悬挂或使用本协会会标和本协会颁发的会员证书、会员牌匾等本协会标志,也不得以本协会名义开展活动。对违反者,本协会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第二十条本办法由本协会秘书处负责解释。第二十一条本办法自协会第一届会员代表大会通过之日起施行。地区:编号:安徽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协会会员入会申请表备注:1、单位性质指:国有企业、民营企业、股份制企业、中外合资企业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2、龙头企业级别指:国家级、省级、市级产业化龙头企业。3、如申请单位为集团公司,有关指标应按集团范围填写。4、申请入会请提交入会申请表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名称单位性质龙头企业级别通讯地址邮政编码公司网址邮箱传真法定代表人职务电话联系人职务电话固定资产原值(万元)注册资金(万元)上年产品产量(吨)销售量(吨)上年销售收入(万元)利税总额(万元)现有职工人数(地方协会填写会员数)主要注册商标名称主要产品企业和产品获得认证或荣誉情况(时间、名称、颁发单位)对协会工作的要求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年月日协会审批意见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