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7年半年度洗钱类型分析报告2017年上半年,我行继续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开展洗钱类型分析工作的通知》精神与要求,参考《可疑交易类型和识别点对照表(银行业参考版)》中列明的各类型可疑交易识别要点,认真开展了洗钱类型分析工作。现将2017年上半年我行洗钱类型分析情况报告如下:一、可疑交易报告情况及典型案例分析(一)可疑交易报送概况2017年,我行把反洗钱工作做为一项重点工作进行了安排,增加了专职人员,加大了工作力度,可疑交易报送工作取得了重大突破,截止6月末,累计向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报送可疑交易×笔,正确入库×笔。上述可疑交易通过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的分析判断,均属一般可疑交易,包括疑似电信诈骗、疑似非法集资、疑似涉税非法行为等类型。(二)可疑交易案例分析及处置措施-2-1.可疑交易典型案例及特征分析(1)客户主动上门要求开户且目的可疑。2017年4月17日,我行收到某公司开户申请,该公司于4月14日刚刚成立,注册登记主营农业项目开发和农产品销售,注册资本高达人民币1亿元整,法定代表人1945年出生,今年72岁。开户前客户法定代表人强调开户后,有上亿资金流入,可实现银行与单位的双赢。经我行派人上门核查,发现该公司营业执照上显示地址实为棋牌室,无经营迹象,且询问附近市民,均表示未见过该公司在此经营。法定代表人对资金来源、未来规划等闪烁其词,且通过各类工具查询,与法定代表人有关的另一企业存在虚报注册资本、违规操作等问题。经过综合分析,我行认为客户开户目的存在可疑,拒绝为客户开立账户。该类案例中,客户企图以大量存款为诱饵,利用业务员揽存款的心理,模糊资金的来源和用途,在银行开立账户。(2)冒名或借名开户(卡)。2017年1月6日至8日期间,我行陆续受理袁某等11位当地村民持本人身份证开卡申请,理由均为发放工资。我行营业网点员工发现发现情况有异后,详细询问客户,客户承认开卡是给当地一个包工头用于发放工资用。随后,网点工作人员又去当地村委会了解情况,证明情况实为本人开卡借给他人使用,虚造不存在员工工资发放表,虚增劳动力成本支出,疑似偷税漏税。根据相关文件要求,我行对于上述情况开立的账户,联系客户进行劝导并督促来行办理销户手续,并-3-借此机会给村民宣传,进行风险提示与警未教育,告知客户“出租、出借、买卖银行卡”是属于违法犯罪的行为。客户在工作人员的耐心解释与劝导下,认识到自己法律意识淡薄,不仅未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并有可能触犯法律底线并违法。截止1月8日,上述情况涉及的×张卡均由客户本人到该行柜台办理了销户手续。(3)疑似涉嫌电信诈骗。2017年3月12日14:30左右,一老年客户陈某到我行柜台要求办理定期存款提前支取业务,该行柜员发现该定期存单到期时间为8月份,于是告知客户提前支取将造成利息损失,并询问该客户存款支取的用途。得知该存款将汇往另一账户,而该账户经核对所属地为四川。再次询问客户,发现客户对汇款方相关信息似乎并不了解,回答时也是含糊其词、前后不一致。据了解,客户陈某为河口本地人,并无亲戚朋友在四川,经反复耐心做工作,客户才知道是接到了自称公安局向局长的电话,说其银行存款即将被冻结,需要将5万元汇入指定的账号,并保证待系统处理后便会将钱如数退回,还告诉他在汇款时不要与他人交谈。该行工作人员当即判断陈某应该是遭遇了电信诈骗,与此同时,所谓的“向局长”正好给陈某打电话过来,该行工作人员替陈某接过电话表明身份后,该名“向局长”立马在电话中对柜台人员大肆辱骂,并挂断电话。从上述情况可以判明,这是一起明显的电信诈骗事件。(4)大额资金快进快出,且交易用途可疑。我行某个人客-4-户于2016年12月26日至2017年2月22日间,收到同一人6笔汇款,累计金额达×万元,收到当日立即通过POS机分散转出,单笔刷卡金额有×万元,累计×笔、金额×万元,资金当日进当日出账户内不留余额。经与客户核实,客户称自己从事工程行业,账户资金支出为公司员工刷卡,但往来收款方为投资公司、批发部,与客户经营活动不符。该类案例中,客户账户资金集中转入、分散转出,转入转出金额相同,账户内不留余额,交易金额大,且通过POS机等难以追踪客户信息的交易方式,客户自述资金用途与其经营活动不符,客户账户过度性质明显,存在疑似套现的嫌疑。2.案例处置措施一是及时做好重点案例通报。对于我行发现并成功堵截的假名开户办卡等涉嫌电信网络诈骗等案例,及时通过网络通讯群或电话等方式在全行进行了交流分享。二是及时做好洗钱风险提示。针对电信网络新型犯罪特征,及时转发了司法机关的相关文件,做好了风险提示工作。三是及时分析洗钱案例特征。根据案例的共性,对当前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进行了分析总结与特征归纳,其主要体现为:三五成群集中申请办卡,开户时通常有人陪同和“专人”指导;同一人短时间内在各地开办多张银行卡;同一人在同一行社开办4张以上借记卡;账户的开户行归属地、手机号码归属地、身份证号码归属地均不在同一行政区域;使用同一手机号码为3个以上自然人开立银行结算账户;开户后,预-5-留手机号码无法拨通;账户之前长期没有业务发生,突然交易频繁,资金汇入后即刻转出。四是及时防控新型电诈活动。针对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时有发生,非法集资现象比较严重的情况,我行统筹安排,重点监控,对相关黑名单客户及时采取中止金融服务等措施,同时按照央行统一安排继续做好了261号文件的各项落地工作,有效地防范和打击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二、可疑交易情况分析(一)单位可疑交易分析2017年1-6月份单位可疑交易报送校验通过的有×笔,成功入库×笔,这些企业在日常交易过程中,大都采取转账或汇款的形式进行资金交易,在资金用途等方面可疑特征较明显,主要特征就是账户资金交易频繁,交易金额较大,大多采用分散转入、集中取出,集中转入、分散转出的资金模式。而且有些还主要涉及到公对私业务,表现在资金交易金额大、平时资金流量较少突然有大额资金进行汇进汇出等方面。存在疑似非法集资或疑似涉税非法行为等情况。(二)个人可疑交易分析2017年1-6月,个人可疑交易报送×笔,其中正确入库的×笔;可疑交易主体主要从事经营行业,个人可疑交易类型有疑似电信诈骗、疑似套现、疑似非法集资等,交易方式及可疑特征方面,除极少数通过现金方式进行交易外,其他均采用转账或汇款进行资金交易,在资金用途等方面可疑特征较明显,短期内资金-6-分散转入、集中转出,也有资金从他行转入后通过转账及POS刷卡消费。而且涉及的交易资金量大、当天转入当天转出等方面。(三)可疑交易上报地区分析根据我们对可疑交易统计情况的分析,全系统可疑交易报送较多的地区主要集中在交通便利、经济较发达、流动人口密度大、城郊结合部这些网点。例如:×支行地处交通要道,城市建设项目多,折迁户多,平时客户资金交易额度较大,地域流动人口多,这样的网点成为洗钱犯罪的首选网点。(四)可疑交易报送差距分析与其他先进同业比较,我行可疑交易报送工作还是存在一定的差距。究其原因,一是对于可疑交易,全靠全行网点工作人员自己了解客户,由于了解客户的技术手段有限,加上知识面不足,主观分析判断的能力有限,因此可疑交易的上报也有一定的难度。二是我行作为主要服务“三农”的金融机构,部分网点设在偏远的农村和山区,员工对反洗钱工作认识水平与风险意识有待加强。三是人工识别印章难度大,造成对公账户开户不能很好地把关。三、反洗钱工作总体开展情况由于上半年,我行反洗钱监测分析管理平台尚未上线,反洗钱可疑交易和客户监测等工作仍主要依靠人工甄别和报送,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反洗钱工作的时效性。但在有限的条件下,我行努力加大管理力度,认真落实整改工作,2017年上半年以来做-7-了以下实质性工作:(一)开展了两次调研为了落实3号令,做好全行反洗钱工作和系统建设规划,根据人民银行监管意见,结合当前我行反洗钱工作中存在的热点、难点和关注点问题,上半年,我行反洗钱负责部门组织了两次专题调研。通过调研,全面梳理了全行反洗钱工作情况,针对当前反洗钱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分析了成因,研究了对策,为下一步系统建设和加强全行反洗钱工作管理打下了基础。(二)优化了两类数据一是进一步明确了可疑交易的甄别方法和报送流程,并下发了《关于报送可疑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二是设立“反洗钱工作群”,对填报人员进行数据报送的辅导培训,实时解答各支行在报送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提高了数据报送质量;三是根据每周大额交易和每天可疑交易报送的情况,通过采取电话、QQ等形式督促各支行加大报送力度,提高了报送效率与报送数量;四是对现有可疑交易报送工具提出了优化需求,进行了新可疑交易报送工具的开发。(三)完善了三个制度按照“管制度、管流程、管系统”的要求,根据3号令要求,我行对去年末下发的《×行反洗钱管理办法》(修订)、《×行反洗钱工作目标考核办法(试行)》和《×行反恐怖融资管理办法(试行)》等3个制度进行了修订,并拟订了《×行大额交易-8-和可疑交易管理实施办法》初稿,正在广泛征求意见,计划根据我行实际进一步完善后于年内出台。(四)落实了四项整改1.理顺了工作机制。一是通过修订《×行反洗钱管理办法》有关条款,明确了理事会、监事会、高管层、反洗钱领导小组及反洗钱工作办公室的反洗钱工作职责;二是调整了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增加了信贷管理部、市场拓展部为领导小组成员,并下发了《关于×行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发[2016]36号)。2.完善了流程管理。一是通过《×行反洗钱管理办法》有关条款,进一步细化了客户身份识别和身份信息登记的流程;二是针对可疑交易监测流程不明晰的问题,进一步细化了可疑交易监测指标,规范了业务操作及填报流程。3.优化了黑名单监控。一是及时查询掌握了公安部在官方网站上公示的4批黑名单和A级通缉令共计×名客户名单,由科技部门通过系统后台对黑名单人员在我社相关开户信息进行了查询确认;二是将黑名单客户信息导入全行核心业务风险预警监督系统,并通过该系统下发《关于对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涉案名单和反洗钱黑名单客户进行风险预警处置有关要求的通知》,实现对黑名单客户开户、交易等环节的预警监控。4.启动了系统建设。2017年上半年,我行将反洗钱监测分析系统平台项目作为一项重点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规划,通过公开招标确定×公司为项目合作厂商,正式启动了项目建设。2017年-9-3月,×部作为反洗钱负责部门,组织基层支行业务骨干完成了项目第一期的业务测试。测试周期共×天,核心和行内相关业务测试共计×个模块、×项功能,用例×个,平台有效用例测试覆盖率100%。在测试环境中,反洗钱系统的法律规范性、功能完备性均达到了预期的要求。2017年4月至6月,我行组织开展了内部试运行,并通过人民银行反洗钱试报送平台进行了试报送。四、2017年工作重点(一)持续完成反洗钱系统升级改造一是协调科技部门和合作厂商,根据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要求,尽快完成新的接口规范的改造,并做好申报和联调测试等工作;二是根据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安排,实现按照新接口规范报送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的要求;三是根据行内新一代业务系统上线计划,完成反洗钱系统改造,与新一代业务系统同步更新上线。四是结合我行业务实际,提出风险评级、在线考试和考核检查等个性化需求,打造具备农信特色的反洗钱系统。(二)继续完善反洗钱管理制度与工作机制。继续完善反洗钱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全系统反洗钱工作机构和规章制度。在现有的基础上继续修订各项内控制度,逐步建立一个完整的架构,为更好地完成反洗钱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三)不断加强人员培训。加强对《可疑交易类型和识别点对照表(银行业参考版)》中列明的各类型可疑交易识别要点的学习和培训,通过学习和培训掌握识别要点,强化对可疑交易风险-10-类型的分析和识别,不断提高可疑交易报告质量。(四)切实提高可疑交易报送率。可疑交易是分析洗钱风险的基础和前提,计划督导各支行反洗钱可疑交易的报送,要求各网点按照《可疑交易类型和识别点对照表(银行业参考版)》中的要点和特征识别并上报可疑交易。同时要求各支行将可疑交易报送纳入反洗钱绩效考核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