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区域卫生规划为进一步改善和提高我县卫生综合服务能力和资源利用效率,根据《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X—X年)》、《X省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及资源配置标准(X—X年)》、《X市区域卫生规划(X—X年)》(X政办发【X】210号)和《X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规划。一、规划背景(一)主要现状经过多年的建设和发展,全县已形成比较完善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医疗卫生资源的规模、水平和利用情况总体良好,医疗卫生事业保持良好的发展态势。1.服务体系。通过实施重大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以及基本医疗服务项目,在全县形成了由县级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组成的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在县城和乡村,形成门诊部、诊所、医务室等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为补充和延伸的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全县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初步得到实现,医疗卫生服务总体能够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2.资源规模。截止X年底,全县共有医疗卫生机构267个,其中:县办医院3所,厂矿医院1所,民营医院9所,乡镇卫生院14所,村卫生室194所,个体诊所33所,门诊部3所,医务室4所。县上设有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妇幼保健、精神卫生、医疗急救等机构。全县医疗机构共有床位909张,其中公立医院病床数为298张,占床位总数33%;社会办医院床数为370张,占床位总数41%;基层医疗机构病床数为196张,占床位总数22%,厂矿医院病床数为30张,占床位总数3%;其它医疗卫生机构病床数15张,占床位总数2%。每千常住人口拥有医疗卫生机构床位3.2张。全县共有卫生人员1938名,其中卫生技术人员1360名,占70%,执业(助理)医师450名,注册护士550名。按X年全县常住人口28.39万人计算,每千常住人口拥有执业(助理)医师1.9名、注册护士2.3名。3.资源利用情况。总体来看,全县医疗卫生资源的利用较为充分,其中县级医疗机构处于较高负荷运行状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资源利用率的空间较大。X—X年,全县医疗卫生机构诊疗人次年均增长1.6%,出院人数年均增长6.8%。X年,全县医院病床使用率为72.38%(其中县医院78.29%),二级以上医院平均住院日为8.28天;全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使用率74.72%,平均住院日为6.96天。4.健康水平。全县孕产妇死亡率22/10万,婴儿死亡率9.3‰,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11‰。根据全县卫生统计数据,全县慢性病患病人数呈逐年递增和低龄化趋势,已成为威胁全县居民健康的主要疾病,慢性病排列前5位的依次是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心脏病、脑血管病。(二)主要形势1.医改背景。党的X大提出“健康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必然要求”。新一轮医改坚持把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卫生产品向全民提供,为全县医疗卫生事业进一步发展奠定了基础,指明了方向。随着服务体系的进一步完善,保障水平的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需求得到释放,社会对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的期待不断提高。2.国际形势。从国际视野看,越来越多的国家和地区将国民健康战略纳入国家发展战略,医疗卫生服务越来越多强调对居民全生命周期的健康管理,从单纯的疾病诊治转向以社区、家庭为基础的服务,强调疾病诊疗过程中人的整体性和预防诊疗的融合性。3.疾病形势。随着城镇化、人口老龄化和生活方式的改变,慢性非传染疾病逐渐增多并已成为致死的主要因素。在全县居民致死原因中,心血管疾病死亡率16.32%和肿瘤死亡率44.7%。同时,传染病依然是影响居民健康的重要因素,结核病、病毒性肝炎、手足口病等传染病尚未完全控制,艾滋病病毒感染和发病人数呈上升趋势,并开始从高危人群向一般人群扩散,一些可能突发的新传染病和输入性传染病仍存在潜在威胁。4.发展要求。卫生事业作为经济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一方面要提高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公平性和可及性,实现人人享有的基本医疗服务,维护城市和乡村公共卫生安全,为经济社会转型发展提供保障。另一方面要在维护公共卫生、基本医疗等卫生事业公益性的基础上,发展现代医疗卫生服务业,实现提供的医疗卫生服务与城乡功能定位相匹配,与国家和国际接轨,助力经济社会转型发展。5.科技进步。在全国和世界范围内,医学研究的深度和广度不断拓展,相关领域的理论和技术不断创新、疾病预防和诊治手段不断进步。同时,信息化和互联网技术的高速发展,改变着人民的生活方式,也为卫生服务模式和管理手段的革新带来无限可能。(三)主要问题1.资源配置不合理。优质医疗卫生资源相对集中于县级医院,乡镇卫生院人才资源配置仍很薄弱,随着分级诊疗等制度的进一步落实,基层卫生资源显得更为紧缺。部分专科建设相对滞后,在诊疗肿瘤、心脑血管等重大疾病方面,缺乏应有的代表区域高水平的医疗中心,儿科、康复、老年护理、精神卫生、妇幼卫生、院前急救等资源供需矛盾还比较突出,社会办医总体层次低、能力弱,公共卫生服务还未得到较好发展。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占地面积不足,空间狭窄,医疗外的配套服务不足。2.资源利用率不高。我县卫生资源的整体效率有待进一步加强,特别是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的服务能力不足,乡镇卫生院病床利用率不足50%。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同机制不够顺畅,人员、技术、设备、信息等资源共享程度还较低。各级医疗机构的功能定位未能有效落实,城市优质医疗资源过度利用与镇村医疗资源利用不足并存,患者重复就医造成资源浪费问题还比较突出。3.资源总量相对不足。我县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护士数、床位数分别为1.59人、1.94人、3.2张,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按照X年卫生资源配置标准,我县共缺执业(助理)医师225名,注册护士300人,需增加病床621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才招不来、留不住的问题没有完全解决,特别是全科医生缺口大、待遇低、能力弱,健康守门员作用亟待加强。4.医院公益性体现不明显。目前,公立医院的财政补偿机制尚不够健全,大部分公立医院通过银行借贷、引入基金投资等方式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扩大医院规模,造成负担过重、负债运行,成为当前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反映较突出的问题,特别是针对贫困人口及弱势人群的健康保障相对薄弱,医疗救助体系不健全,全县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现象还不同程度存在,已成为“X”时期必须下大气力解决的问题。二、目标和原则(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X大及X届X中全会精神,围绕健康X建设,以提高城乡居民健康水平为目标,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动力,以优化资源配置、利用和效率为核心,坚持强基层、优结构、提能力,促进防治结合、医养结合、中西医结合,推动系统整合和优质资源持续下沉。加快转变公立医院发展方式,扶持引导社会办医有序发展,推进健康服务业和信息化建设,逐步建立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实现经济社会与群众协调发展。(二)基本原则1.民生为本,优化资源配置。坚持以保障人民群众健康为中心,调布局、优结构、提能力、补短板,开展资源配置,使人人享有公平可及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让卫生事业改革发展成果惠及广大人民群众。2.政府主导,用好市场机制。坚持公立机构为主体,非公立机构协同的办医原则,强化政府在规划、筹资、服务、监管方面的职责,维护医疗卫生的公益性。鼓励和支持社会办医,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元化医疗卫生服务需求。3.属地统筹,强化行业管理。按照属地化和全行业管理要求,统筹城乡、区域医疗卫生资源配置,统筹预防、医疗和康复医疗机构的功能任务。建立以二级综合医院为龙头、专科医院为骨干、社区和镇村医疗机构为基础、民办医院为补充,结合合理、功能完善、特色突出、优势互补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4.依法管理,提升规范服务。全面贯彻“法制卫生”理念,运用法律手段发展和管理卫生事业,增强服务意识,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效率,促进规范发展,为建设高水准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是提供制度保障。(三)规划目标1.实现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整体效能显著提升。政府统筹区域各方面资源能力进一步增强,依托体制机制改革和信息化手段,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建立有机整体,既发挥各自优势、又相互配合,资源配置效率得到明显改善,卫生资源辐射作用全面发挥。2.实现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与人民健康需求协调发展。以“调结构、补短板、建机制、促效率,提能力、惠民生、保均衡、优公共”为主线,合理布局卫生资源,增进利用效率,加强人才培养,完善保障机构,建成上下联动、衔接互补、城乡一体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满足人民健康需求。3.实现城乡医疗卫生服务公平可及,群众满意度显著提高。形成预防、治疗、康复、护理协同发展的资源格局,服务网络有效覆盖,资源短板切实改善,基本需求得到充分保障,居民健康全程得到关怀。(四)主要指标X年X县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资源配置主要指标三、布局标准和要求全县各级各类医院(综合医院、专科医院、中医院类医院)、公共卫生机构(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妇幼保健、医疗急救、采供血、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门诊部、诊所、医务室)等机构的总体布局、设施建设、标准和要求,依据《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X—X)》、《X省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及资源配置标准(X—X)》、《X市区域卫生规划(X—X年)》的标准和要求,按照常住人口规模和服务半径合理布局。(一)机构设置1.限制设置。按照《X市区域卫生规划(X-X年)》的标准和要求,我县不再设置增加政府办综合性医疗机构。医疗机构床位规模超出配置标准的不再批准增加床位数。在全县设置诊所、门诊部等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不受规划布局限制,实行市场调节的管理方式。2.新建机构。新建机构应符合国家、省、市相关规划标准。医院每床单元基本医疗设施、急救设施应符合配备标准,每病房设置2—4张病床。新建或者改扩建综合医院,应按照传染病防治要求,设置一定数量的床位作为传染病储备床位,并相应设置院前急救设施。新建和改(扩、迁)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必须符合国家和省市有关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建设标准,功能用房按试验用房、业务用房、保障用房、行政用房设置。3.区域医疗中心。支持县医院依托技术力量,打造全县一流现代化医院。县级医院全面承担县域居民常见病、多发病诊疗,危急重症抢救与疑难病转诊的任务,建设县域内医疗中心。鼓励支持县级医院强化院前急救和儿科、妇产科、老年病科、预防保健科、传染病科、精神病科、慢性病科建设。4.中医医疗机构。支持发展以二级以上中医医院为核心,由若干中医医疗机构组成的中医医疗联合体。深化和壮大综合医院、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的中医药服务标准化及中医全科服务能力建设。支持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到X年,建设1个中西医结合示范基地、1个中医药特色康复和医养结合示范基地,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措施和创新成果,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县。5.区域老年护理机构。依托县中医医院建设老年护理机构,实行政府对区域老年护理床位、中医床位设置的托底政策。健全服务规范和标准,加强老年医疗护理服务的协调和管理。鼓励并规范综合医院老年医学科设置,鼓励社会综合性医疗机构转型为老年护理院。6.康复医疗机构。定位于承接急性期治疗后的康复病人、鼓励有条件的二级乙等医院将30—40%的床位转型为康复床位,加挂康复医院牌子。争取三级医院、二等甲级医院康复科建立多种形式的指导协作关系。将部分功能定位不明确、利用率低、位于社区的政府办一级医院转型为康复医院或护理院。7.社会办医院。在全县建X发展一批有规模、有影响、有品牌、有特色的社会办医院,实现床位数和服务量占全县总量的比例和办医的质量显著提高。非盈利性社会办医机构纳入政府医疗机构规划。盈利性社会办医医疗机构,以选择提供性的非基本医疗服务和高端服务为主,根据区域实际情况,合理设置规模和布局,鼓励做大做强,形成具有辐射力的产业。完善对社会办医疗机构的行业监督,将社会办医疗机构纳入统一的医疗质量控制与评价范围,探索建立负面清单和不良行为积分管理制度,健全社会办医疗机构退出机制。8.基层医疗服务机构。每个建制镇设1所标准化乡镇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