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法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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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旅游法的概念:广义上指调整旅游活动领域中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狭义上指旅游法律,也包括国务院及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制定颁布的单行旅游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旅游法律关系概念:旅游法律关系是法律关系的一种,是指由旅游法律规范所确定和调整的,在旅游活动中所形成的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旅游法律的关系构成要素:主体(法律关系的实际参与者,包括旅游者、旅游企业、旅游组织、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客体、内容。安全保障权:指旅游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享有的人身、财产安全不受侵犯的权利。是旅游消费者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知情权:指旅游者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时,享有知悉其所购买使用的商品的真是情况的权利。自主选择权:指旅游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享有根据自己的意愿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权利。公平交易权:指旅游者在与经营者进行的消费交易中所享有的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的权利。国家对旅游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国家对旅游者合法权益的行政保护旅游安全事故的概念:旅游安全事故是指发生在旅游过程中的,由自然或人为原因所引起,造成旅游者人身或财产损失,并由此导致有关当事人相应法律责任的时间。旅游安全事故的等级:(1)轻微事故,一次事故造成旅游者轻伤或经济损失在1万元以下者(不包括1万元)(2)一般事故,一次事故造成旅游者重伤或损失在1万元至10万元者(不包括10万元)(3)重大事故,一次事故造成旅游者死亡或旅游者重伤、残疾或经济损失在10万元至100万元者(不包含100万元)(4)特大事故,一次事故造成旅游者死亡多名或经济损失在100万元及以上或性质特别严重,产生重大影响着。旅游安全管理工作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将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将安全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旅游安全管理工作:遵循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以基层为主的原则。外国人入出境要缴验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并且要获得中国政府的签证。海关对出入境旅客的行李物品的监管:1、旅客办理行李申报手续2、海关通道旅游交通运输中的法律责任:(1)航空运输:国际航空中承运人对每名旅客的人身赔偿责任限额为16600计算单位。国内航空运输中,承运人对每名旅客的人身赔偿责任额为40万元人民币。铁路运输中承运人的责任:对身体损害赔偿金的最高限额为人民币40000元。因第三人责任造成旅客伤害是,应由第三人负责。第三人不明确或无赔偿能力,旅客要求承运人代为先行赔偿时,承运人应当先行代为赔偿。承运人代为赔偿后即取得向第三人追偿的权利。食品安全:指食品无毒、无害,符合应由的营养要求,对人体健康不造成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娱乐经营许可设立程序:申请,核查与颁证,听证,工商登记与公安备案,娱乐场所改建。违反《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的法律责任:针对不同的未发行为,分别由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公安机关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给予制裁。旅行社的概念:指从事招徕、组织、接待旅游者等活动,为旅游者提供相关旅游服务,开展国内旅游、入境旅游或者出境旅游的企业法人。旅行社的主要法律特征:(1)旅行社是具备法人条件的从事旅游服务的企业。(2)旅行社是团队旅游服务产品的生产者和销售者,不是服务产品全部要素的直接提供者。(3)旅行社所从事的旅游服务包括招徕、组织、接待旅游者,以及接受旅游者委托提供相关服务。旅行社的级别划分:09年,取消了沿用22年的旅行社类别划分。依法设立的旅行社不仅可以经营国内旅游业务,也可以经营国际旅游业务。旅行社的经营范围:从事招徕、组织、接待旅游者等活动。旅行社的业务种类:(1)招徕、组织、接待旅游者提供的相关服务(2)接受委托,提供相关服务国内旅游业务:指旅行社招徕、组织和接待中国内地居民在境内旅游的业务。入境旅游业务:指旅行社招徕、组织、接待外国旅游者来我国旅游,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旅游者来内地旅游,太晚地区居民来大陆旅游,以及招徕、组织、接待在中国内地的外国人,在内地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和在大陆的台湾地区居民在境内旅游的业务。出境旅游业务:指旅行社招徕、组织、接待中国内地居民出过旅游,赴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旅游。以及招徕、组织、接待在中国内地的外国人,在内地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和在大陆的台湾地区居民出境旅游的业务。旅行社法的产生:1985年中国国务院颁布了《旅行社管理暂行条例》。我国旅行社理发概况:1982年本着宏观控制、微观搞活的原则,国家旅游局着手起草《旅行社管理暂行条例》旅行社设立的条件:有固定的营业场所,有必要的营业设施,有不少于30万元的注册资本。旅行社分社的设立: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有必要的营业设施。旅行社分社不具有法人资格,没有民事主体资格,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据此,分社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设立分社的旅行社经营范围。服务网点的设立:应当设在方便旅游者认识和初入的公共场所,其面积和设施、设备应当满足招徕、咨询服务的需要。旅行社质量保证金制度:旅行社应当自取得旅行社经营许可证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交纳保证金。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交纳标准是20万元人民币;旅行社每设立一个分社,增存5万元人民币。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交纳标准为增存120万元人民币;每设立一个分社,增存30万元人民币。旅行社质量保证金的使用: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使用质量保证金。不得使用的情形主要是:(1)旅行社提供的服务未达到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2)由于旅行社与住宿、餐饮、交通、游览等其他旅游经营者之间、组团社和地接社等发挥不同功能的旅行社之间,旅行社和导游人员、领队人员等从业人员之间发生的经济酒疯而由旅行社承担的赔偿责任。(3)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而应当受到的罚款处罚,不得动用保证金(4)由于不可抗力等不可归责于旅行社的客观原因或旅游者个人原因,造成旅游者经济损失的。旅行社经营原则及要求:(1)自愿原则。(2)平等原则。(3)公平原则。(4)诚实原则。规范开展经营活动:1、按照核定的经营范围开展经营活动。2、提供旅游服务信息真实可靠3、选择公布的旅游目的地开展出境旅游业务。4、安排的旅游活动不得含有违法内容。5、旅游产品报价符合市场规则(旅行社不得以低于旅游成本的报价招徕旅游者)。违反旅行社经营管理规定的法律责任: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1个月至3个月。导游人员:为他人引路者,特别是受雇而为他人在旅行或参观中指点风景名胜者。1、取得导游证。2、接受旅行社委派。3、为旅游者提供想到、讲解及相关旅游服务导游证与临时导游证的区别:1、取得证书的前提条件不同。2、对语言能力的要求不同。3、申领主体和程序不同。4、有效期限不同(导游证有效期为3年,且有效期满后继续从事导游活动的,可以在有效期届满3个月前申请换发导游证;而临时导游证有效期最长不超过3个月,有效期满不得展期,旅行社如需继续聘请临时导游员则须重新办理申请手续。)不予颁发导游证的情形: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2、患有传染性疾病的。3、受过刑事处罚的人。4、被吊销导游证的。导游记分管理:有损害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言行的;诱导或安排旅游者参加黄赌毒活动的;有殴打或谩骂旅游者行为的;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的;未通过年审继续从事导游业务的;因自身原因造成旅游团重大危害和损失的,扣除10分。拒绝、逃避检查或欺骗检查人员的;擅自增加或减少旅游项目的;擅自终止导游活动的;讲解中掺杂庸俗、下流、迷信内容的;未经旅行社委派私自承揽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承揽导游业务的,扣除8分。向旅游者都收物品或购买旅游者物品的;以明示或暗示的方式向旅游者所要小费的;因自身原因漏接漏送或误接误送旅游团的;讲解质量差或不讲解的;私自转借导游证供他人上游的;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不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求助的,扣除6分。私自带人随团游览的;无故不随团活动的;在导游活动中未佩戴导游证或未携带记分卡;不尊重旅游者宗教信仰和民族风俗的,扣除4分。未按规定时间到岗的;10人以上团队未打接待社社旗的;未携带正规接待计划;接站未出示旅行社标识的;仪表、着装不整洁的;讲解中吸烟、吃东西的,扣除2分。年审的管理部门:所在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对导游人员的年审工作。一次扣分达到10分,不予通过年审;累积扣分达到10分,暂缓通过年审;暂缓通过年审的,通过培训和整改后,方可重新上岗。一次被扣8分的,全行业通报;一次被扣6分的,警告批评。导游人员的权利:人身权,履行职务权,变更接待计划权,诉权,其他权利。导游人员行使调整或变更接待计划劝要注意:1、必须是在引导旅游者旅行、游览的过程中。2、必须是遇到有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形。3、必须征得多数旅游者同意。4、必须立即报告旅行社。导游人员义务:1、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和职业技能的义务。2、进行导游活动佩戴导游证的义务。3、进行导游活动需经旅行社委派的义务。4、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的义务。5、遵守职业道德、尊重旅游者宗教信仰习俗的义务。6、严格履行接待计划、不得自增减旅游项目的义务。7、履行告知和警示义务。8、不违规买卖物品及索要小费的义务。9、城市授信,不欺骗、不强迫消费的义务。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或者与经营者传统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的,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饭店的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的竞合:1、旅客遭受了实际损害。2、饭店的行为具有违法性。3、饭店的侵害行为和旅客所遭受的损害之间有因果关系。4、饭店在主观上存在过错。饭店星级评定标准:必备条件,设施设备,饭店营运质量。文物法律保护的主要内容:1、对文物所有权的法律保护。2、文物保护单位的法律保护。3、文物保护单位的迁移、修缮法律保护。4、文物保护单位中对古建筑物利用的法律保护文物出境管理:国有文物、非国有文物中的珍贵文物和国家规定禁止出境的其他文物,不得出境。如需出境,需要经股无缘文物行政部门指定的文物进出境审核机构审核。合同的解除:约定解除,法定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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