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玛依市排水管理处汛期现场处置应急预案一、总则(一)目的为做好克拉玛依市排水管理处汛期应急处置工作,及时、有序、高效、妥善地处置应急事故,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汛期应急事故可能造成的损失,特制定本预案。(二)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17号)、《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评审指南(试行)》(安监总厅应急〔2009〕73号)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并结合市排水管理处生产实际,编制本预案。(三)适用范围克拉玛依市排水管理处各部门受到的汛期暴雨灾害,南郊、石化工业园区、九公里污水处理厂超负荷运行;(四)工作原则贯彻执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依法规范,依靠科学;快速反应,减少危害,协同应对”的原则。二、组织机构及职责(一)应急领导组成立克拉玛依市排水管理处汛期应急领导组,成员如下:总指挥:市住建局副局长(分管排水处)副总指挥:排水管理处副处长成员:南郊污水处理厂厂长、石化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厂长、天创水务第二污水处理厂厂长、安全生产科负责人、办公室主任、财务室负责人、管道巡查养护中心负责人、水质检测中心主任职责:全面领导、指挥突发应急工作期间的各项工作;协调与督促各部门完成应急处置工作任务。(二)应急技术组负责人:安全生产科负责人职责:(1)在应急领导组的领导下,分析事故原因,提出控制措施和处置方案;(2)对组织、协调、保障应急行动的情况做出指挥和记录;(3)提出处理措施方案,做好污水处理厂调整、调度工作;(4)应急事故处理完成后的生产恢复与检查。(三)污水处理厂应急组负责人:污水处理厂厂长职责:判断事故的大小和发展态势,将情况上报应急领导组,及时采取厂级应急处置措施,控制事故发展态势,避免事故影响扩大。(四)排水设施保障组负责人:管道巡查养护中心负责人职责:城区排水设施的巡查与处置,生命线工程的排水保障,分水、调水阀门调节,积(跑)水路面的量水、排水和泄险区域选定等。(五)环境监测组负责人:水质检测中心主任职责:应急处置期间加样分析。对可能造成的环境污染进行预判和分析。(六)后勤保障组负责人:办公室主任职责:提供合适车辆及时出险;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处置情况,与外协单位的通讯联络。(七)财务保障组负责人:财务室负责人职责: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必要的资金保障。三、汛期应急分类分级市排水管理处汛期应急可分为以下类别、级别:(1)造成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的事故、灾害;(2)造成污水收集和处理设施损坏,污水外溢、放泄的事件;(3)突发暴雨,城区严重积水。污水收集和处理设施超负荷的事件;(4)超标污水进入污水处理装置造成的事件;(5)其他汛期突发事故、事件。上述各类汛期突发事件往往是相互交叉和关联的,突发事件可能和其他类别的事件同时发生,或引发次生、衍生事件,应当具体分析,统筹应对。各类事件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Ⅳ级(一般)。四、应急响应(一)总体要求汛期突发事故事件发生后,市排水管理处负责组织实施事故应急救援、抢修和快速修复等方面的工作,并及时向上级部门(市住建局、市环保局)报告情况。Ⅰ级、Ⅱ、Ⅲ级级应急响应由排水管理处组织实施,Ⅳ级应急响应由排水管理处各部门向上级主管领导汇报后组织实施。当事故情况超出排水管理处应急处置能力时,应及时请求上一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或行业主管部门启动上一级应急预案(接口对接)。(二)预测监测根据克拉玛依市应急、安监、气象、环保、供电、供水等行政(城市)管理部门发布的预测、监测报告信息进行统一部署和处理。(三)预案启动汛期突发事故事件发生后,应急领导组应快速反应,按照响应等级启动排水管理处应急预案。(四)事故报告1.报告程序(1)事故发生后,运行人员、技术人员、业务部门和污水处理厂有责任和义务立即报告。(2)现场人员发现事故后,立即上报相关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确认后上报副总指挥,副指挥同时下令启动应急预案。(3)应急组副总指挥按照现场判断结合各类预警信息,向应急组总指挥汇报现场处置情况。(4)汛期突发事故若引起公共事件,应同时上报行业主管部门。(5)各应急组人员保持24小时通信畅通,30分钟内抵达现场,按照职责或应急组要求采取处置措施。2.报告内容报告应尽可能包括以下内容:(1)发生事故事件的时间、地点、类别;(2)事故事件造成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损失的初步估计;(3)事故事件的简要经过;(4)事故事件原因的初步判断;(5)事故事件发生后采用的应急处理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6)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7)其他需要上报的有关事项。(五)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联系方式序号姓名职务联系电话备注1吴献奎市住建局副局长13909906797分管局领导2林岩市排水处副处长130313879383王银市排水处办公室主任150228556574谢里扎特安全生产科负责人133990028805刘芳财务室负责人135654660666王斌管道巡查养护中心负责人139995025037古丽拜尔水质检测中心主任158099017478史胜波南郊污水厂厂长135654647119刘兵伟石化工业园污水厂副厂长1356546472210种乐第二污水厂厂长18999508003(六)汛期事故事件应急响应程序1.当发生汛期事故事件时,立即通知市排水管理处应急指挥组总指挥、副总指挥及成员,在应急领导组的领导下立即启动排水管理处专项应急预案,组织实施现场应急救援,控制事态影响扩大。应急组成员按职责分工,立即组织开展应急处理工作;2.排水管理处应急领导组副总指挥立即向总指挥、主管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组织现场应急救援工作;3.及时向行政主管部门报告事故事件基本情况和应急救援进展情况,根据主管部门要求开展应急救援工作;4.根据政府相关部门(市应急办、市环保局等)的应急要求,组织全处相关人员参与应急救援;5.市排水管理处各部门要主动向应急领导组提供应急救援有关的基础资料,作为救援和处置措施的参考依据。需要有关应急力量支援时,应及时汇报。五、应急处置(一)应急设施(1)南郊污水处理厂南郊污水处理厂应急池(天创第二污水处理厂内)。南郊污水处理厂应急池在污水进入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系统前端设置应急池一座,在污水厂短时期内发生事故时作为应急使用。平面尺寸为40m×40m,高5m,有效容积为6000m3。应急池泵房设置7台离心泵,单台性能参数为Q=1550m3/h,H=130m,N=800kW。南郊污水处理厂厂区进水阀门前端设有DN800事故管线(存在变径),该事故管线由南郊污水处理厂向南至武警支队,过路后并入第二污水处理厂进水管线。(2)石化工业园污水处理厂1.应急池。石化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在系统前端设置应急池1座,污水厂发生事故时短期应急时用。平面尺寸为60m×60m,高5.5m,有效容积为1.8×104m3;内设潜污泵3台,单台性能参数为Q=400m3/h,H=8m,N=15kW。2.二厂应急水库。在二厂提升泵站设置两座应急事故水库,一是在站前路以东1.5公里容量约5万方,附近设置三通阀门可将进入二厂提升泵站的污水切换至该事故水库。二是在大沙河路口以南1公里处约8-10万方容量,附近设置三通阀门可将进入二厂提升泵站的污水切换至该事故水库。(3)天创第二污水处理厂天创第二污水处理厂20万方应急池。20万方应急池设置在第二污水处理厂南侧约500米处,池容约为20万立方米。应急池内设4台潜污泵,流量为2台200立方米,2台400立方米,应急池进水阀门设置在第二污水处理厂进水阀门南侧约200米处,用于控制应急池进水水量。(4)克拉玛依区污水收集管线负责收集克拉玛依城区的生活污水并汇总至南郊污水处理厂和天创第二污水处理厂。城区分别在西环路—纬八街交叉口以东500米处和迎宾路—西环路交叉口东侧处各设置一口分水井,用于调整南郊污水处理厂和天创第二污水处理厂的水量分配量。(二)应急措施1.汛期洪涝Ⅳ级响应行动。(1)南郊、石化园、天创第二污水处理厂应迅速与处应急技术组负责人联系,各厂总结汇报进水流量、设备运行和应急计划措施等情况,持续汇报处置控制情况。天创第二污水处理厂迅速将调节水池水位降至2米或可以控制的最低水位。石化工业园污水处理厂迅速将调节水池水位降至2米或可以控制的最低水位。南郊污水处理厂加大应急池排水,保证应急池水位处于低水位线或不超过3米。(2)南郊、石化园、第二污水处理厂进厂污水流量未超过其设计最大流量(南郊污水处理厂4000m3/h,石化工业园区、第二污水处理厂2000m3/h)时,各厂岗位人员及时到位,做好应急准备工作并注意观察进厂水量变化。管道巡查养护中心密切注意市区水量变化,在局部水量较大时,可与处应急技术组负责人联系,要求调度迎宾路和西环路分水闸。(3)管道巡查养护中心关注数字化城管关于城区污水冒溢等信息,重点收集已造成道路积水和易造成道路积水路段的信息,并对已造成积水路段立即分析道路积水原因,上报应急领导组。应急领导组根据情况提出应急排水方案,并指挥管道巡查养护中心对积水道路进行量水排水,及时清除道路雨水进水口垃圾杂物,排除积水。(4)应急技术组按要求调度各应急保障组准备应急物资,对各厂进行应急保障抢修。(5)若南郊污水处理厂应急水池水位未达到2米时,处置情况得以有效控制,则降水停止后,待各厂进厂污水量低于最大设计流量时(南郊污水处理厂4000m3/h,石化园区、九公里污水处理厂2000m3/h),由应急领导组组长下令关闭应急预案,逐步恢复正常工艺操作。反之,则应提高应急响应级别,进入Ⅲ级响应状态。2.汛期洪涝Ⅲ级响应行动。(1)南郊、石化园、天创第二污水处理厂迅速与处应急领导组副组长联系,说明厂区运行状况、先期处置基本情况。南郊污水处理厂应急池保证水位不超过4米或更低,石化工业园污水处理厂立即将调节水池水位降至3米或更低,天创第二污水处理厂立即将调节水池水位降至3米或更低。应急技术组与管道巡查养护中心联系,了解获知市区内水量变化情况,并上报应急领导组。(2)当南郊、石化园、天创第二污水处理厂各装置内污水处理量达到设计最大值且进厂污水流量连续超过最大设计值(南郊污水处理厂4000m3/h,石化园区、第二污水处理厂2000m3/h)时,应急领导组指挥南郊污水处理厂部分打开东事故管线(DN800),使南郊污水处理厂进水流量低于设计最大值。指挥南郊污水处理厂在控制应急池水位的情况下,开启应急池6号阀门,协助第二污水处理厂增加排水量。指挥石化工业园打开其应急水池进水闸板。南郊、石化园污水处理厂持续观察和汇报应急水池液位变化情况。(3)管道巡查养护中心巡查人员与数字化城管对城市道路积水情况进行沟通,详细了解已造成道路积水和易造成道路积水路段的信息,上报应急领导组相关信息。应急技术组根据针对已造成积水路段立即分析道路积水原因,提出应急排水方案,调度管道巡查养护中心对积水道路进行抽排水,及时排除城区道路积水严重区域。(4)应急技术调度各应急保障组集中应急物资,随时对各厂进行集中应急抢修。必要时,经应急领导组同意可联系外协力量进行联合抢险。(5)若南郊污水处理厂应急水池水位未达到5米、石化园污水处理厂应急池水量未达到有效容积时,处置情况得以持续有效控制,各厂进厂污水量下降并持续平稳,那么降水停止后,由应急领导组组长下令关闭应急预案,逐步恢复正常工艺操作。反之,则应提高应急响应行动级别,进入Ⅱ级响应状态。3.汛期洪涝Ⅱ级响应行动。(1)排水管理处在接到洪涝橙色预警或各污水处理厂进水水量持续达到极限后,应急领导组立即指挥天创第二污水处理厂全开20万方应急池阀门,将南郊、第二污水处理厂超极限水量排入20万方应急池,天创第二污水处理厂密切观察20万方应急池水位。应急领导组指挥南郊、石化园污水处理厂全负荷外排。南郊污水处理厂应急池全负荷外排且关闭应急池6号阀门,石化园污水处理厂打开二厂应急库进水阀门。必要时,应急领导组指挥南郊、第二污水处理厂切换外排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