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推动国有企业发展郑州市国资委政策法规处郭全红·什么是国有资产·什么是国有企业·国资委如何监管国有资产·法律责任目录什么是国有资产(一)国有资产的概念、范围和分类1.定义:国有资产,顾名思义,就是属于国家所有的一切财产和财产权利的总称。2.范围:国有资产存在广义和狭义两个方面。广义的国有资产,是指国有财产。是指国家以各种形式投资及其收益、拨款、接收馈赠、凭借国家权利取得、或者依据法律认定的各种类型的财产或财产权利。具体包括:实物资产和无形资产。实物资产如:土地、矿产、企业厂房、机器设备、原材料、车辆、市政设施、在建工程等;无形资产如专利权、商标权、版权、土地使用权、专有技术等。一、什么是国有资产什么是国有资产狭义国有资产就是经营性国有资产,即企业国有资产,我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第二条是这样规定的:企业国有资产是指国家对企业各种形式的出资所形成的权益。国家对企业的出资,除货币出资外,还包括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出资后,国家不再对出资的具体财产拥有所有权,其享有的是出资人权利,具体体现为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3.分类:在我国通常将国有资产划分为三大类:经营性国有资产即企业国有资产;非经营性国有资产即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资源性国有资产即国家依法拥有的土地、森林、矿产、海洋、河流、草原等自然资源。什么是国有资产这三类国有资产在权利形式、主要作用和监督管理上有很大不同:经营性国有资产在国家资本投入到企业后,国家就不再对具体的财产享有权利,而是对其出资的企业享有出资人权利:它的主要功能是盈利性,一般要求其保值增值;国家向企业出资后,对这类资产的监督管理是只能以出资人的身份对其出资企业进行监管,不能直接对企业的财产进行处分。非经营性国有资产是行政和事业单位占有和使用的财产,是一种实物资产;它的功能是维护国家机关和单位正常运行;对这类资产的监督管理是要求其合理使用,以便提供社会经济发展所需的公共服务。资源性国有资产是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也是实物资产;它的功能是满足整个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对这类资产的监督管理是合理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什么是国有资产我国法律对国有财产的保护是多层面的,宪法规定“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国家保护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国家的和集体的财产。”物权法在国有财产的范围、国家所有权的行使、国有财产的保护等方面作了全面规定;公司法规定了股东的权利、行使股东权利的保障和侵害股东权利的责任;刑法规定了对侵占公司财产、提供虚假财务报告、妨碍清算、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等犯罪行为的处罚等等。4.国有资产受法律保护什么是国有资产《企业国有资产法》也规定了有效的法律防范和制裁措施:对涉及重大事项决定、资产评估、资产转让、与关联方交易等与出资人权益关系重大、容易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几个重要环节都作出了严格的条件、程序规则上的规定。例如,在国有资产转让方面,针对社会上反映比较强烈的国有资产向本企业管理层转让问题,第五十六条规定,依法可以向本企业管理层转让国有资产的,参与受让的本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与其他受让参与者平等竞买,并如实披露有关信息,相关的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参与转让方案的制定和组织实施。(二)国有资产管理的概念和体制什么是国有资产1.概念:国有资产管理是指国有资产管理机构按照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要求,集中行使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能,负责国有资产的宏观经营或总体布局,从产业政策、投资计划上把握国有资产经营的基本方向。2.体制: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是指国家关于国有资产管理的一系列制度安排。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及其职能的设置、国有资产管理机构与政府经济管理部门之间的责权划分、中央与地方政府在国有资产管理上的责权划分以及所属国有资产管理机构之间的责权关系、国资监管机构对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具体方式等方面。目前我国实行的是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分别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享有所有者权益,权利、义务和责任相统一,管资产和管人、管事相结合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什么是国有资产3.国资监管机构的职责、权利和义务国资监管机构的职责:依据《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国资监管机构的主要职责有以下六个方面:(1)依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对所出资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维护所有者权益;(2)指导推进国有企业的改革和重组;(3)依照规定向所出资企业派出监事会;(4)依照法定程序对所出资企业的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对其进行奖惩;(5)通过统计、稽核等方式对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6)履行出资人的其他职责和承办本级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国务院国资委除上述规定职责外,可以制定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规章、制度。(我们现行的制度大多出自国务院国资委)什么是国有资产国资监管机构的权利:《企业国有资产法》第十二、十三条规定,国资监管机构代表本级政府对国有企业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出资人权利;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或者参与制定国有企业的章程;可以委派的股东代表参加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国有资本参股公司召开的股东会、股东大会;对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级政府规定须经本级政府批准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重大事项,应当报请本级政府批准。什么是国有资产国资监管机构的义务:依据《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国资监管机构的主要义务有以下六个方面:(1)推进国有资产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调整;(2)保持和提高关系国民经济命脉和国家安全领域国有经济的控制力和竞争力,提高国有经济的整体素质;(3)探索有效的企业国有资产经营体制和方式,加强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促进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防止企业国有资产流失;(4)指导和促进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推进管理现代化;(5)尊重、维护国有企业经营自主权,依法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促进企业依法经营管理,增强企业竞争力;(6)指导和协调解决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1.定义:我认为,国有企业就是《企业国有资产法》中所述的国家出资企业,它是指国家作为出资人,直接出资持股的企业,这个企业既可以是国家百分之百出资,也可以是国家控股的企业或者国家参股的企业。什么是国有企业(一)国有企业概念二、什么是国有企业3.权利和职责什么是国有企业2.类型:包括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国有资本参股公司。(1)国有独资企业:即依照全民所有制企业法设立的,企业全部注册资本均为国有资本的非公司制企业。(2)国有独资公司:即依照公司法设立的,企业全部注册资本均为国有资本的公司制企业。(3)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即依照公司法成立的国有资本具有控股地位的公司,包括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4)国有资本参股公司:即公司注册资本包含部分国有资本,且国有资本没有控股地位的股份公司。权利:国有企业对其动产、不动产和其他财产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企业章程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国有企业依法享有的经营自主权和其他权利(知识产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等)受法律保护。国有企业对其出资企业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什么是国有企业职责:(1)从事经营活动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加强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接受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机构依法实施的管理和监督,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对出资人负责。(2)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监督管理和风险控制制度。(3)应当依法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设置会计帐簿,进行会计核算,(4)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企业章程的规定向出资人分配利润。(5)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实行民主管理。(6)对其出资企业,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通过制定或参与制定所出资企业的章程,建立权责明确、有效制衡的企业内部监督管理和风险控制制度,维护其出资人权益。(二)国有独资公司的特别规定《公司法》规定,国有独资公司是国家单独出资、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公司章程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制定,或者由董事会制订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国有独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除应遵循有限责任的一般规定外,还应符合《公司法》的特别规定。归纳起来有以下四点:1.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可以授权公司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但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和发行公司债券,必须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其中,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合并、分立、解散、申请破产的,应当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后,报本级政府批准。什么是国有企业2.国有独资公司设董事会,依照《公司法》第四十七条、第六十七条的规定行使职权。董事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从董事会成员中指定。3.国有独资公司设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依照《公司法》第五十条规定行使职权。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同意,董事会成员可以兼任经理。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同意,不得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兼职。4.国有独资公司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五人。监事会主席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从监事会成员中指定。监事会行使以下职权:(1)检查公司财务;(2)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3)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什么是国有企业三、国资委如何监管国有资产(一)国资监管的重要作用国资委如何监管国有资产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对保障出资人权益,优化国有资产结构,保障国有资产的保值和增值,防止国有资产损失,促进国有企业科学发展,增强国有经济的控制力、影响力,巩固和发展国有经济的主导地位具有重要意义。国资委如何监管国有资产先说一下国家层面。国务院国资委组建九年来,通过深化改革,完善监管机制,促进了国有企业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激发了国有企业的活力,国有企业发展质量和运营效率有了大幅度提升。2002年至2011年,全国国有企业营业收入由8.53万亿元增加到39.2万亿元,年均增长18.5%;实现利润由3786.3亿元增加到2.58万亿元,年均增长23.8%;上缴税金由6960.4亿元增加到3.45万亿元,年均增长19.5%。2002年至2011年,国务院国资委监管的中央企业由原来的196家减少为117家;营业收入由3.36万亿元增加到20.5万亿元,年均增长22.2%;实现净利润由1622.3亿元增加到9136.1亿元,年均增长21.2%;上缴税金由2926.8亿元增加到1.7万亿元,年均增长21.8%;资产总额由7.13万亿元增长到28万亿元,年均增长16.4%。一批国有大型企业已经成长为世界知名企业,进入2012年美国《财富》杂志世界500强的70家大陆企业中,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有64家。再说一下我市情况。近年来,市国资委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郑州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部署,牢牢把握定位,依法履行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框架基本建立,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得到落实,出资人监管得到强化,国企改革实现重大突破,国有经济布局结构逐步优化,国有企业活力和竞争力进一步增强。截至去年年底,全市国有企业资产总额1859亿元,同比增长13.4%,其中,市管企业资产总额1280亿元,同比增长21.1%;营业收入、利润总额、上交税金均比去年有较大幅度的增长。我市国有经济保持了平稳发展态势。国资委如何监管国有资产(二)国有资产监管的主要内容国资委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