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_____________股权激励协议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甲方(公司):法定代表人:乙方(高管人员):身份证号:为充分调动乙方的积极性,体现个人经济与事业的双重成就,更好地确保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为企业创造长期价值,为股东带来更高效、持续的利益,甲方同意以股份(指干股+实股结合)对乙方的工作进行激励,经双方友好协商,特达成以下协议:一、定义除非本合同条款或上下文另有所指,下列用语含义如下:1、股份:指甲方所持有的相关企业及项目的股份,本协议中包含干股和实股,二者结合。2、干股:指甲方所持有的相关企业及项目的名义上的股份,干股拥有者不是指甲方在工商注册登记的实际股东,干股的拥有者仅享有参与公司年终利润的分配权,而无所有权和其他权利;不得转让和继承。3、实股:指甲方所持有的相关企业及项目的实际股份,实股拥有者是指甲方在工商注册登记的实际股东,实股的拥有者享有参与公司年终利润的分配权,以及所有权和其他权利;可以依法转让和继承。4、分红:指甲方所持有的相关企业及项目的股份年终税后的可分配的净利润。二、甲方根据乙方的工作表现,授予乙方以上总股份%的股份。每年年终结束后的二十个工作日内,根据甲方的税后净利润分配所占股的利润。三、分红的取得在扣除应交税款后,甲方按以下方式将乙方可得分红给予乙方。1、在确定乙方可得分红的七个工作日内,甲方将乙方可得分红支付给乙方。2、乙方取得的股份分红以人民币形式支付,除非乙方同意,甲方不得以其它形式支付。3、遇特殊情况,双方协商同意后,未兑现权益按每年按%计算利息,一并计入乙方所得。四、股份的存续及退出1、乙方在甲方公司服务期间,干股存续,从离开公司之日起,干股自动作废,当年度未分到的红利不再兑现。2、乙方所持有的实股,在离开公司后,可以继续享有或转让。3、乙方到年龄办理退休后,执行本条第2项。五、股份分红与基本待遇关系1、乙方在甲方服务期间股份分红与基本待遇同时享有。2、乙方在甲方公司服务期间,每年基本待遇税后收入人民币元,每月发放人民币元,剩余部分在次年的月之前一次性发放。3、基本待遇每年上调不低于上年基本待遇的%。4、乙方享受甲方给予的配备车辆、各项补贴等其他福利,不含在基本待遇之中。六、双方的职责与义务1、甲方聘用乙方为,负责该岗位授权范围内业务工作。2、甲方应当如实计算年度税后净利润,乙方对此享有知情权。3、甲方应当及时、足额支付乙方可得分红。4、乙方对甲方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须充分运用其专业知识与工作经验,保持严谨的工作风格和勤勉的工作态度,恰当且如实履行其工作职责,不得有任何损害公司利益和形象的行为。5、乙方对本协议的内容承担保密义务,不得向第三人泄露本协议中乙方所得股份或股数以及分红等情况。6、若乙方离开甲方公司时,乙方仍应遵守本条第5项约定。七、工作目标及考核1、每年初,甲乙双方协商制定年度工作目标或计划,签订经营管理目标责任书,其中所列任务绩效指标即为考核指标。2、根据每年公司战略重点的修订,甲乙双方可对有关的考核指标及权重进行修订调整。八、协议的变更、解除和终止1、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的,可以书面形式变更协议内容。2、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的,可以书面形式解除本协议。3、乙方违反本协议义务,给甲方造成损害的,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协议。4、乙方有权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协议。九、违约责任1、如甲方违反本协议约定,迟延支付或者拒绝支付乙方可得分红的,应按可得分红总额的%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2、如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甲方有权视情况相应减少或者不予支付乙方可得分红,并有权解除本协议。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十、争议的解决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合同各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应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十一、附则1、本协议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签署时间:年月日甲方(盖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地址:乙方(签字):联系人:联系方式: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