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理工大学绩效工资二级管理实施方案(试行)2018年1月15日索引太原理工大学绩效工资二级管理实施方案(试行)....................1第一章指导思想............................................................................1第二章基本原则............................................................................2第三章实施范围............................................................................3第四章绩效工资构成....................................................................3第五章绩效工资核定办法............................................................5第六章二级单位绩效考核办法..................................................12第七章二级单位绩效工资分配指导性意见..............................17第八章学校党政职能部门及教辅单位绩效工资分配办法......24—1—太原理工大学绩效工资二级管理实施方案(试行)(2018年1月15日)为了进一步推进我校人事与薪酬体制改革,建立健全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教学科研的标志性成果紧密结合的分配激励机制,推进校院二级管理,实现薪酬绩效和管理考核的重心下移,发挥各二级单位的教学、科研和管理的主体地位,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分配政策的意见,根据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完善知识技术密集、高层次人才集中等事业单位收入分配激励机制的实施意见》(晋人社厅〔2017〕54号)、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财政厅《关于省属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有关问题的通知》(晋人社厅〔2017〕47号)和山西省教育厅《关于高等学校绩效考核和绩效工资分配的指导意见》(晋教人〔2017〕41号)以及中央、省有关津补贴发放的规定。结合我校大力推进综合改革,加速双一流建设需求,制订本实施方案。第一章指导思想立足于学校双一流建设和发展目标,激励教职工积极性和创新性,以提高学校办学实力为导向,以建立科学的业绩绩效管理—2—为目的,营造更加有利于吸引人才、稳定人才和激励人才的干事创业环境,充分运用量化标准、重点突出、优绩优酬、效益优先、兼顾公平的分配和激励杠杆的导向作用,为学校的综合改革和发展提供制度保障。绩效工资二级管理实施方案,要有利于推动学校的整体改革与发展,有利于学科建设和专业发展,有利于建设一支高水平师资队伍、党政管理队伍和支撑保障队伍,有利于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第二章基本原则一、坚持“岗位职责、按劳分配、优绩优酬、兼顾公平”的原则,建立和完善与教职工岗位职责、岗位业绩紧密联系,鼓励创新的分配机制。二、以“量化标准,分类实施”为指导,逐步完善“岗位职责、责权匹配、科学考评、学校指导、单位自主、强化激励”为内涵的绩效工资二级管理和分配体系。三、实行“总量控制,动态调整”,加大各二级单位(部门)的自主分配权,对各二级单位(部门)绩效工资实施总体核拨,各二级单位(部门)制定分配细则,具体负责实施,逐步建立一种全员参与、内部调控的动态绩效管理机制。四、坚持“统筹兼顾,综合平衡”。针对学校各项事业发展特点,综合考虑各类岗位人员的收入水平,形成不同部门、不同岗—3—位合理的收入分配关系,使全体教职工共享学校改革发展成果,着力构建和谐校园。五、遵照中纪委、省纪委的有关规定,统一学校各类津补贴发放,按照省人社厅、教育厅等上级部门有关绩效工资的改革意见,将教学酬金、岗位津贴、各类奖金和补贴等全部纳入绩效工资体系内,规范教职工收入分配,保障学校依法治理和科学管理。第三章实施范围实施范围:2018年1月1日及以后我校教学和科研单位、党政管理部门、直(附)属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以全日制学生培养为主,以教学、科研、学科建设为主要任务的各实体学院(研究所),自2018年起,全部实施绩效工资二级管理。其他单位或部门,根据管理实际,可申请绩效工资“准二级管理”。后勤、产业等所属的财务独立核算部门,在编在岗人员参照管理部门、直(附)属单位职务绩效及业绩绩效,按50%比例逐月发放,依据本单位的创收效益,允许适当浮动比例,制定本级绩效工资分配实施方案和考核办法,报学校审定后,并经本级职工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实施。第四章绩效工资构成除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政策性补贴以外,由学校自主发放—4—的各类奖励和津补贴均纳入学校绩效工资体系,同时综合考虑学校财力状况和外部竞争性,在年度末,测算下一周期的绩效工资总量,并报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审批核定。学校绩效工资由职务绩效、业绩绩效、考核绩效、重大成果一次性奖励绩效及计酬不计量绩效五部分组成。职务绩效主要体现岗位职责履行情况,根据专业技术、党政管理、教学辅助、工勤等不同岗位的特点和任务,明确聘岗条件和标准,依据本人岗位职务及工作年限,全校统一标准。业绩绩效主要体现岗位业绩、完成数量和工作质量等(含本科、研究生教学教研、科研业绩)。考核绩效是学校对二级单位教学、科研任务指标完成情况的专项考核和全面工作的考核绩效。重大成果一次性奖励仅对影响重大的标志性教研、科技成果的绩效奖励,不纳入二级单位的核拨范围。计酬不计量绩效指部分工作无法量化,或无法用常用的方法进行计量,但属于整体工作的一部分,这部分绩效按计酬不计量核算,纳入学校绩效工资统一管理,具体按《太原理工大学计酬不计量绩效发放管理办法(暂行)》执行,由二级单位或部门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批后,据实审批发放,不纳入二级单位的核拨范围。—5—学校绩效工资结构、管理方式绩效工资构成管理方式职务绩效整体核拨业绩绩效补贴绩效(R万元/人)按教师数核拨教师岗位教学绩效本科教学、教研研究生教学、教研科研绩效管理、教辅、工勤岗位(Q万元/系数)考核绩效重大成果一次性奖励绩效一次性发放计酬不计量绩效、专项工作绩效(明向工作、体育文化、学生科技)据实审批发放第五章二级单位绩效工资核定办法一、核拨类型学校根据绩效总量状况,向二级单位(部门)核拨的绩效工资包括职务绩效、业绩绩效及考核绩效。二、职务绩效核定办法1、学校按照专业技术、管理、工勤三类岗位分别制定统一标准。不同岗位、不同职级对应不同的职务绩效标准。教职工依据所聘岗位和工作年限,执行相应的职务绩效。根据二级单位现有实际人员的岗位职务及工作年限,依据表1~表3标准予以核定。职务绩效是在二级单位(部门)对教职工上年度履行岗位职责、基本任务完成情况考核合格的情况下,汇总上报人事处,由—6—学校按月发放。2、所聘岗位职务和工作年限的确定办法,按照我校第一轮岗位设置情况,达到职务绩效标准(表1~表3)规定的工作年限(以年实算),执行相应职务绩效标准。3、双肩挑人员,按其国家岗位工资对应的岗位,执行相应的职务绩效标准。军队转业干部按其现聘岗位,执行相应的职务绩效标准。二级单位职务绩效总量WZW=12月×(∑niAi+∑niBi+∑niCi)表1专业技术岗位职务绩效标准(元/月)岗位ni工作年限Ai10年及以下11-20年21-30年31年及以上A1A2A3A4正高一级n13745384539454045正高二级n23245334534453545正高三级n33155325533553455正高四级n43065316532653365副高五级n52765286529653065副高六级n62690279028902990副高七级n72615271528152915中级八级n82360246025602660中级九级n92300240025002600中级十级n102240234024402540初级十一级n111985208521852285初级十二级n121940204021402240初级十三级n131750185019502050—7—表2管理岗位职务绩效标准(元/月)岗位ni工作年限Bi10年及以下11-20年21-30年31年及以上B1B2B3B4正厅级n13175327533753475副厅级n22935303531353235正处级n32710281029103010副处级n42500260027002800正科级n52305240525052605副科级n62120222023202420科员n71940204021402240表3工人岗位职务绩效标准(元/月)岗位ni工作年限Ci10年及以下11-20年21-30年31年及以上C1C2C3C4技师n12275237524752575高级工n22095219522952395中级工n31925202521252225初级工n41760186019602060三、业绩绩效核定办法(一)教师业绩绩效包括教学绩效和科研绩效两部分。—8—1、教学绩效(WJX)核定办法教学绩效包括本科生教学绩效和研究生教学绩效两部分。依据学校当年教育经费预算,切块核算当年学校本科生、研究生教学绩效总量。按每个教学工作量(K元/工作量)元核算(K为学校依据经费预算动态调整系数)。学校按照二级单位承担教学任务总量JX(包括本科教学任务和教研工作、研究生公共基础课及专业核心课教学),按每个教学工作量K元核定教学绩效。本科生教学绩效包括本科教学绩效和教研绩效两部分。本科教学绩效和本科教研绩效由教务处负责核定,本科教学督导工作量,由教务处按照校发〔2017〕28号关于印发《太原理工大学计酬不计量绩效工资发放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审批发放。研究生教学绩效包括研究生公共基础课、专业核心课教学工作量绩效和指导研究生绩效三部分。研究生公共基础课和专业核心课教学工作量绩效按每个教学工作量K元核定。指导硕士、博士研究生绩效按研究生数×S元/生核定(S为系数依据学校当年研究生教育经费预算动态调整),由研究生院负责核定。二级单位教学绩效核定总额:WJX=教学总量JX×K(元/工作量)+研究生数×S(元/生)2、科研绩效(WKY)核定办法—9—科研绩效依据学校当年科研业绩经费预算,切块划拨学校科研绩效,按照上一周期,学校科研总量测算的绩点总数,核算科研绩效当量NKY(元/绩点),科研绩效核定由科研院负责核定。NKY(元/绩点)=学校科研绩效总额学校科研绩点总和Wky=∑二级单位科研绩点×NKY(元/绩点)3、补贴绩效核定(一)为体现优绩优酬,向教学科研一线倾斜的原则,学校向二级单位(部门)教师核定补贴绩效(Wbt),纳入二级单位的业绩绩效总额,此部分绩效用于二级单位的教学、科研绩效统筹调节,但不得平均分配。Wbt=教师数×R(元/人)(R依据学校当年经费动态调整)(二)学校为了激励在明向校区工作的教职工,单独核算一部分专项奖励绩效,其核定标准、发放方式按照《太原理工大学明向校区教职工补助管理办法》(校人〔2016〕26号)文件执行,此部分绩效不纳入二级单位核拨总额,根据有关程序据实审批发放。(三)为大力推进校园体育文化建设,提高体育教学质量,促进学生身心健康,不断推动学校高水平体育运动上水平上台阶,以及奖励在大学生课外科技竞赛活动中获得高水平奖项的在岗在编指导教师,学校设立专项奖励绩效,奖励额度由学校研究—10—决定,学生处、体育学院和高水平运动队管理中心等项目管理单位(部门)按照相关程序审批发放绩效。4、二级学院管理、教辅、工勤岗位业绩绩效(Wfjs)核定党政管理、教辅、工勤等岗位,按岗位要求实行坐班制的人员,参照表4《二级学院党政管理岗位业绩绩效系数》、表5《二级学院教辅专业技术岗位业绩绩效系数》、表6《二级学院工勤岗位业绩绩效系数》,按照实际现有人数的岗位职务及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