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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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附件: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开展全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财办〔2006〕51号)、《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办〔2006〕52号)、广东省财政厅《关于2007年广东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方案》(粤财资〔2007〕1号)等文件的精神,根据《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在全省范围内开展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粤财资〔2006〕42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省直预算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粤教财〔2007〕10号)等文件的有关要求,按照广东省财政厅和教育厅的统一部署,为摸清我校资产的真正“家底”,决定对全校资产进行全面彻底的清查。此次资产清查工作任务重,时间紧,要求高,难度大,为保证本次资产清查工作的顺利开展,现结合我校目前的实际,制订如下实施方案:一、组织保障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简称:资产清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我校各单位、各部门的资产清查工作。组长:叶小明副组长:林润惠(常务)吴茂昶2成员:杜安国黄志勇张天波廖钦初秦胜利林伟忠官春平孙林山周汉辉张平揭广川李作为资产清查工作办公室在学校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全面负责落实资产清查工作。资产清查工作办公室下设5个专项资产清查工作组和15个院系(含实训中心、南海管理办)资产清查工作组。各院系(含实训中心、南海管理办)主任为本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组组长,全面负责本单位的资产清查工作。每个行政处室(含体育部、社科部)的正职领导为本部门资产清查工作的责任人,同时必须安排至少1人的资产清查员。资产清查工作办公室主任:张天波副主任:杜安国黄志勇官春平成员:廖钦初林伟忠周汉辉张平孙林山揭广川李作为高海燕胡美兰练明穗资产清查工作办公室常务办公人员:耿翠萍练明穗胡美兰(一)财务清查组,组长:杜安国;副组长:高海燕成员:耿翠萍李秋红周美莲(二)后勤清查组,组长:黄志勇;副组长:刘丽娜成员:谭荣练明穗邓启光张志辉张潞曾娜廖建超徐泽全郭柏蔡劲骆明珠陈方文叶丽梅王玲玲叶菊芳廖嘉谋(三)仪器设备清查组,组长:揭广川;成员:丛穗莲付日轩胡美兰张智力江晓红李业荣李建明姚远(四)图书文物清查组,组长:孙林山;副组长:孟治国3成员:李霜梅易朝玲郭志敏谢少勇方文保马骏黄兰(五)监察审计组,组长:张平成员:周汉辉吴丹凤黄映芬石娜廖加保(六)实训中心清查组,组长:揭广川(七)南海管理办清查组,组长:官春平相关资产归口管理部门和资产占有使用单位要成立工作机构,明确分工与职责,负责具体实施各项资产自查工作。二、工作职责(一)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职责:资产清查领导小组工作职责是:1.根据财政厅、教育厅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及要求,制定学校资产清查工作方案。2.组织、指导、督察资产清查工作。3.研究决定资产清查工作中重大问题,审核资产清查工作结果、报表和资产损益认定等。4.资产损益认定须经领导小组审核后报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资产清查工作办公室工作职责是:1.资产清查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组织实施全校资产清查工作。2.负责全校资产清查工作筹备,拟定资产清查工作总体方案,制定资产清查工作实施细则。3.组织专项资产清查组业务人员培训;负责资产清查宣传报4道、信息报送与传达。4.协调处理资产清查中发现的问题,重大问题向领导小组请示汇报。5.负责专项资产清查组自查结果的复核验收与考评。6.对资产清查清理出的各项资产盘盈和盘亏、报废及坏账损失等,按照资产清查工作要求进行分类,提出相关处理意见,报领导小组审核。7.汇总、编制资产清查报表,撰写资产清查工作总结报告,工作资料整理与归档。8.负责报送教育厅材料的准备、呈报,按照财政厅、教育厅批复,督办资产处置、财务处理及相关资产管理手续办理等。9.提出加强学校国有资产管理的整改措施、实施计划和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的建议。(二)专项资产清查组工作职责:1.依据上级主管部门及学校有关资产清查政策、制度及文件,制定本部门(专项)资产清查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2.负责本归口管理部门资产清查工作业务人员培训。3.负责组织资产占有使用单位开展专项资产清查工作。4.对资产清查清理出的各项资产盘盈和盘亏、报废及坏账损失等,按照资产清查要求进行分类,提出相关处理建议。5.编制归口管理资产清查报表,撰写资产清查工作总结报告。6.对资产清查工作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总结、分析,提出相应整改措施、实施计划和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5(三)各单位(部门)资产清查工作组职责:根据学校和专项资产清查组的安排和要求,负责本单位(部门)占有使用资产清查工作,做到账实相符,账卡相符,不重不漏,查清资产来源、去向和管理情况。对资产清查出的有账无物资产,不能提供合法有效证明材料的,按照学校有关规定由责任人、单位负责人或单位承担赔偿责任;对资产清查出的有物无账资产,按照资产分类,及时办理登记手续。三、资产清查任务及要求本次资产清查包括:单位基本情况清理、账务清理、财产清查、建立电子卡片和完善制度等。(一)基本情况清理单位基本情况清理是做好资产清查工作的前提和基础,是指根据资产清查工作的需要,对应纳入资产清查工作范围内的所属单位户数(注:“单位户数”财务处已按要求于2007年2月10日报省教育厅)、编制和人员状况等基本情况的全面清理。其主要内容:包括单位全称、组织机构代码、财政预算代码、单位户数、单位性质、隶属关系、人员编制、人员数量及人员结构的清查。(二)账务清理账务清理是指对学校的各种银行账户、会计核算科目、各类库存现金、有价证券以及各项资金往来等基本账务情况进行全面核对和清理,达到账账相符、账证相符,确保单位账务的完整、准确和真实。对多年的陈欠帐进行清理,该入帐的入帐,该销帐6的销帐。只有账务清理清楚,资产清查结果的准确性才有保证。账务清理的要求:1.对我校所有账户进行清理,以及各单位上下级间资金往来、存借款余额、库存现金和有价证券等基本账务情况进行全面核对和清理,以保证各项账务的全面和准确。2.账务清理应当以资产清查基准日为时点,采取倒轧账的方式对各项账务进行全面清理,认真做好账户结算和资金核对工作。3.在资产清查中,应当认真对外担保情况、财产抵押和司法诉讼等情况进行全面清理,并根据实际情况分类排队,并采取有效措施防范风险。4.在账务清理中,对清理出来的各种由于会计技术性差错因素造成的错账,应当根据会计准则关于会计差错调整的规定自行进行账务调整。(三)财产清查财产清查是对学校各项资产进行全面的清理、核对和核查。对清查出的各种资产盘盈和盘亏、报废及坏账等损失按照资产清查要求进行分类,提出有关处理建议。财产清查按照实物盘点同核实账务相结合、清理资产同核查负债与净资产相结合的原则,主要对单位的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对外投资、无形资产、负债以及单位收入和支出情况进行全面的清查。重点做好各类应收款项、对外投资、账外资产、资产出租出借和对外担保等事项的清查。71.固定资产按土地、房屋及构筑物,通用设备,专用设备,交通运输设备,电气设备,电子产品及通信设备,仪器仪表及其他设备,文艺体育设备,图书文物及陈列品,家具用品及其他等分十个类别进行清查。2006年12月31日前学校所属各行政单位、教学科研单位、后勤服务单位和其它经济实体占用或使用的,“不论来自何种渠道(含捐赠、自制、联营、合资投入校办企业的设备等)或使用何种经费(含纵、横向科研经费、科技开发经费、各部门创收等)购置的固定资产,凡产权属于学校的、单价500元以上(含500元)或单价在500元以内批量购置,使用期限一年以上并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物资”,都要纳入此次清查范围。单价500元以下固定资产各使用部门要建立低值易耗品明细账。2.流动资产清查的范围包括现金、各种存款、应收及预收款项和存货等。3.对外投资清查的范围和内容包括以货币、实物、无形资产等方式向其它单位的投资。4.无形资产清查的内容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等。无形资产的入账应依据中介机构的鉴定、评估报告、购买合同或实际发生的成本资料等。5.负债及节余、收支的清查内容包括:应缴预算款的清查、应缴财政专户款的清查、暂存款的清查、借入款项的清查、其他应付款的清查、应交税金的清查、固定基金的清查、事业基金的清查、专用基金的清查、节余的清查、事业节余的清查、经营节8余的清查等。(四)损益认定和制度完善按照财政部的统一要求,边清查资产,边建立固定资产电子卡片。除此而外,还要对单价500元以上(含500元)的固定资产以及全部家具实行条形码编码管理。电子卡片的数据将作为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的初始数据,是生成资产清查报表数据的基础。在资产清查的基础上,针对资产清查工作中暴露出来的资产及财务管理方面的问题,应依据相关政策法规,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五)专项资产清查组及相关单位(部门)清查内容:1.财务组:清查各种银行账户、会计核算科目、各类库存现金、有价证券以及各项资金往来等基本账务情况等。按时完成财清事基01表(事业单位资产负债清查表),03,04,05,06,07,08,09,10,11,12,13,14共13张表和财清事综01,03,04,05,06共5报表。2.后勤组:清查土地及植物、房屋及构筑物、家具用具及炊具、医疗用具其他类等。负责学校招待所的资产清查工作。对于资产清查中发现已使用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手续的基本建设项目,应当按照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及时办理竣工决算手续。按时提供如下报表的数据,财清事基15—1A表(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土地清查明细表),15—1B,04,15—10,16,17,共5张基础表和财清事综07—(1),07—(2),07—1,07—3,08,09共6张报表。3.仪器设备组:清查通用设备、专用设备、交通运输设备、电气设备、电子产品及通讯设备、仪器仪表及其他设备、文艺体9育设备等。按时提供如下报表的数据,财清事基15表(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汇总表),15—2,15—3,15—4,15—5,15—6,15—7,15—8,共8张基础表。4.图书文物组:清查全校图书文物及陈列品,纸质及电子图书资料(含系、部、机关部处室、直属单位及所属资料室)、各类软件、文物、陈列品等。按时提供财清事基15—9表(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图书文物及陈列品清查明细表)的数据。5.监察审计组:按资产清查工作政策文件的规定和学校实施方案的要求,对资产清查工作进行监督,以保证资产清查工作中少出问题或不出问题。人事处、教务处、继续教育学院、科研处、校产处等部门的清查内容:6.人事处:负责学校基本情况清理,对人员编制和状况等基本情况的全面清查。按时完成财清事基02表(事业单位人员基本情况表)和财清事综02表(事业单位人员基本情况表)。7.教务处:负责全校教学用房面积、电教设备的清查工作等。8.继续教育学院:负责所使用教室面积、设备的清查工作等。9.科研处:负责学校无形资产的清查工作等。10.校产处:负责校产处占有使用学校资产的清查工作,如土地、房屋、仪器设备、家具、图书等,并完成本单位的各种数据报表。11.南海管理办:负责南海校区公共资产的清查工作,协助各院系及有关部门搞好南海校区的清查工作。10四、资产清查的原则(一)“四统一分”原则资产清查工作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和分级实施”的原则实施,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学校的要求组织实施所占有使用国有资产的清查工作。(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固定资产的使用权登记是本次资产清查的一项重要内容,拥有使用权则同时负有管理责任,本次清查要求固定资产最初入帐到哪个部门(即使后来有变动,但未办过户手续的),则由哪个部门负责清查。(三)全面彻底的原则依据资产清查的要求,将各种资产全部纳入清查的范围,对于固定资产(包括帐内帐外、库内库外、地上地下的固定资产),要求见物就点,不留死角,按照要求分门别类按实物逐一登记填表。(四)实事求是,准确无误的原则这次清查资产必须如实反映资产的客观情况,要做到准确无误,不重不漏,帐卡物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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