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发展党员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新发展党员的质量,保持党组织先进性和纯洁性,提高党的战斗力,严格按照发展党员的组织程序,认真贯彻执行“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党员的发展工作,特制定本制度。第二章职责划分第二条各党支部要把党员发展工作纳入议程,遵循发展党员工作的指导思想,贯彻执行《细则》的有关规定,有领导、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好这项工作,切实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第三章发展党员应遵循的原则第三条要把发展党员工作的着力点放在培养和扩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上。坚持对广大职工尤其是青年进行启蒙教育;坚持入党积极分子的入党前的“三级”培训制度,建立积极分子档案,认真进行考核写实。第四条要把生产经营一线职工、35岁以下青年、无党员班组作为发展党员工作的重点。第五条严格坚持党员标准,把保证质量放在首位。党支部要严格履行发展党员工作程序。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必须经过党小组提名,党支部审查,党员大会公布。不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的入党积极分子不能列为发展对象,对入党积极分子每季度考察一次,每半年分析调整一次,发展对象没经过正规培训和政审的不能发展入党。第四章关于加强对入党发展对象教育培养和考察的规定第六条让发展对象列席参加党小组会、支部党员大会和公司党员大会(研2究党员发展规划,讨论对党员的组织处分和涉及党内秘密的会议除外),如布置工作任务、发展党员、评选优秀党员、入党宣誓等。使他们提前接受教育,增长知识,增强光荣感,自觉按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第七条发展对象必须同党员一样上党课,自觉接受教育。做到与党员同样参加讨论、同样做好作业、同样写出心得体会。第八条让发展对象参加党内“创先争优”等活动,与党员同一标准条件,同一考核内容,同时搞好评比,评出优秀积极分子。通过参加党内活动,增强责任感,在各项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第九条发展对象要同党员一样接受党内工作任务,并按时完成好,让发展对象接受实际的锻炼和考验,增加压力,在实践中增长才干,促进尽快成熟。第十条一样参加评议。在民主评议党员的同时,让发展对象参加评议。要求同党员一样写出个人总结;一样进行评议,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一样提出改进措施,搞好整改。在评议中,要做到有分有合,在个人总结自我讲评阶段,与党员一起进行,在互相评议阶段要与党员分开进行。党组织根据党员群众的评议和本人的实际表现,对发展对象评出好、中、差,并在党组织评议总结会上予以公布。对表现好的,给予表扬,对表现差的,取消发展对象资格。第十一条党支部要组织入党积极分子认真学习本《规定》,在实际工作中贯彻执行好。第十二条公司党委每年对各党支部贯彻执行《规定》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并对优劣情况进行通报。各党支部每半年进行一次自检,年终将情况汇总,书面报公司党委。第五章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联系人工作规则第十三条培养联系人要在党支部的领导下,严格按照《细则》规定的任务3和内容,对积极分子认真培养,耐心教育,严格考察,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第十四条培养联系人必须由党支部指定的中国共产党正式党员担任。能够用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先锋模范作用比较好,作风正派,工作认真,责任心强的党员。第十五条培养联系人应是同积极分子在同一部门(班组)工作,具备开展工作便利条件,有一定工作能力,懂得党的基本知识,经过一定时间党内生活锻炼,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第十六条要经常向积极分子宣传、解释党的纲领和路线、方针、政策,说明党员的义务和权利,进行党的基本知识学习指导,帮助提高对党的认识,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树立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的信念。第十七条每月向党支部汇报一次积极分子情况,每季对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写实,及时填入《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写实要真实、具体,准确,既要写优点,又要写缺点,做到文字清楚、整洁,并要签名盖章。第十八条在积极分子已经具备党员条件,推荐其列为发展对象的建议被党组织采纳后,接受党组织的指派或发展对象的约请担负入党介绍人的任务。第十九条对积极分子考察的基本内容是:1、从政治立场上考察。主要看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是否积极拥护和坚决执行。同时注意考察他们在“文化大革命”和“两乱”中的表现。对犯有一般错误的要考察清楚,他是否认识和改正了错误。2、从思想觉悟上考察。主要看入党动机是否端正,是否坚信共产主义,是否个人利益服从党的利益,对党是否忠诚。3、从工作表现上考察。主要看能否兢兢业业,认真做好本职工作,不断提高工作能力。44、从组织纪律上考察。主要看能否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各项规章制度,以及社会秩序、社会公德。对于曾犯过错误的,要了解清楚,看本人是否有了改正的表现。5、从群众观念上考察。主要看能否广泛联系群众,维护群众是正当权益。第六章培养联系人的组织领导第二十条培养联系人由所在党支部指派和领导,其确定由党小组提名,支委会或党员大会讨论决定,并报党委备案。第二十一条培养联系人确定后,非特殊原因(如工作调动、长期出差等)一般不应随意变动,如确有实际不宜继续当培养联系人,党支部应向积极分子说明情况,并重新确定培养联系人。第二十二条培养联系人每季度要向党支部及党小组汇报一次培养联系工作情况。党支部每季、党委每半年要分析一次培养联系人工作情况,并及时布置工作,第二十三条党委要每年对培养联系人进行一次培训,同时对工作成绩显著的培养联系人给予表彰。第二十四条要注意总结做好培养联系人工作的经验,不断提高培养联系人队伍的整体素质,推动党员发展工作健康发展。第七章附则第二十五条本制度由公司党委负责解释。第二十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附录:入党手续流程5流程名称:入党手续流程流程拥有者:党办入党手续确定入党积极分子1、申请人递交入党申请书2、党小组、团支部推荐入党积极分子3、支委会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报党委备案4、党委同意,发《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5、党支部填表考察、登记培养教育考察入党积极分子1、指定培养联系人2、积极分子汇报思想、参加党内有关活动3、通过交任务、测评等来考察4、建立入党积极分子档案,定期分析鉴定5、确定发展对象,政审,上报党委预审6、党委预审合格,发《入党志愿书》,培训接收预备党员1、确定入党介绍人,填写《入党志愿书》2、支委会研究,做好召开支部大会批准3、召开支部大会发展党员,报党委审批4、党委派人谈话考察5、党委审批,通知党支部预备党员管理教育考察转正1、通知新党员,郑重谈话;编入党的一个组织参加活动2、入党宣誓:日常管理、教育、考察3、预备党员提出转正申请;支部大会做出决议;上报党委4、党委审批;材料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