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济历建安(2011)3号济南市历城区建筑安装工程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目录第一章总则3第二章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公司法定代表人3公司总经理3主管生产副经理4公司总工程师5安全部门6技术部门8村务部门82第三章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项目经理9项目技术负责人10项目部安全员11项目工长、施工员12分包单位负责人13第四章各工种安全生产责任制电工14木工15瓦工、抹灰工16架子工17模板工18钢筋工19砼工20油漆工、玻璃工21机械操作工22起重工23机械维修工23起重指挥员25电气焊工26安装电工27第五章附则28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明确企业各级领导、管理人员和各职能系统的安全生产责任,保障劳动者在施工生产中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责任制。第二条公司各分公司及项目部必须贯彻执行本责任制。第三条本责任制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监督执行,各分公司、项目部组织实施。第二章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第四条公司法定代表人1.作为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对公司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2.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规,掌握公司安全生产动态。3.支持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工作,赋予安全生产部门管理权力,定期听取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汇报。第五条公司总经理4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规,掌握公司安全生产动态,制定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和目标。对公司安全生产负主要领导责任。2.在制定、实施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的同时,制定实施安全生产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3.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产保证体系,领导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4.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组织建立职责明确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第六条公司主管生产的副经理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规,掌握公司安全生产动态。每季度组织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系统研究安全生产工作,贯彻实施集团公司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作为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主管领导,对本公司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2.协助总经理贯彻落实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在公司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工作。3.完善安全生产奖惩办法,建立安全生产专用基金,实行专款专用。4.根据国家和省市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结合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需要,及时组织研究、制定和印发安全生产管理5的规章制度,组织实施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考核和奖惩工作,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5.配备足够的安全监督管理力量,组织完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手段。领导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开展工作,每月召开安全生产例会,研究公司安全生产状况和对策,确定阶段性安全生产的工作重点。6.每季度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主持所属各单位主要领导干部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和考核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7.在参与编制和审核重大工程或特殊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时,审批安全技术管理措施。组织制定集团安全技术措施费的使用计划。8.企业发生四级以上重大伤亡事故后,要亲临事故现场,指挥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监督防范措施的制定落实,预防事故重复发生。第七条公司总工程师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规,掌握公司安全生产动态,协助总经理认真做好集团公司安全生产方面的技术领导工作。作为公司技术负责人,对本集团安全生产负技术领导责任。2.根据国家省市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结合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需要,组织研究和制定安全生产的技术措施和安6全技术规范。3.领导公司安全技术攻关活动,确定职业安全科研项目,并组织鉴定验收。对公司研究、开发和使用的新工艺、新材料和新施工技术,负责组织审查研制实施过程中的安全性能,组织编制和审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4.组织编制或审批重大工程、特殊工程或专业性工程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时,同时审查安全技术措施。5.参与三级以上的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协助事故调查组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制定防范措施。第八条安全部门责任1、积极贯彻和宣传上级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并监督检查公司范围内责任制的执行情况。2、制定定期安全工作计划和方针目标,并负责贯彻实施。3、协助领导组织安全活动和检查。制定或修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负责审查企业内部的安全操作规程,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4、对广大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参加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签发合格证。5、开展危险预知教育活动,逐级建立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活动。监督检查公司每月一次、项目经理部每周一次、7班组每日一次。6、参加施工组织设计、会审;参加架子搭设方案、安全技术措施、文明施工措施、施工方案会审;参加生产会,掌握信息,预测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7、参加暂设电气工程的设计和安装验收,提出具体意见,应监督执行。参加自制的中小型机具设备及各种设施和设备维修后在投入使用前的验收,合格后批准使用。8、参加一般及大、中、异型特殊手架的安装验收,及时发现问题,监督有关部门或人员解决落实。9、深入基层研究不安全动态,提出改正意见,制止违章,有权停止作业和罚款。10、协助领导监督安全保证体系的正常运转,对削弱安全管理工作的单位,要及时汇报领导,督促解决。11、鉴定专控劳动保护用品,并监督其使用。12、凡进入现场的单位或个人,安全人员有权监督其符合现场及上级的安全管理规定,发现问题立即改正。13、督促班组长按规定及时领取和发放劳动保护用品,并指导工人正确使用。14、参加因工伤亡事故的调查,进行伤亡事故统计、分析,并按规定及时上报,对伤亡事故和重大未遂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采纳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保证本企业8一图九表法、业内资料管理标准和安全生产保障体系正常运转。15、在事故调查组的指导下,组织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及处理中的具体工作。第九条技术部门责任1、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技术及安全操作规程规定,保障施工生产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与实施。2、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专业性方案的过程中,要在每个环节中贯穿安全技术措施,对确定后的方案,若有变更,应及时组织修订。3、检查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中安全措施的实施情况,对施工中涉及安全方面的技术性问题,提出解决办法。4、对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5、对改善劳动条件、减轻笨重体力劳动、消除噪声等方面的治理进行研究解决。6、参加伤亡事故和重大已、未遂事故中技术性问题的调查,分析事故原因,从技术上提出防范措施。第十条财务部门责任1.根据本企业实际情况及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需要,在资金安排上优先考虑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劳动保护经费及其9他安全生产所需经费。2.按照国家、省市以及集团公司对劳动保护用品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负责审查购置劳动保护用品的合法性。3.协助安全主管部门办理安全奖罚款的手续。第三章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第十一条项目经理责任1、对承包项目工程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2、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结合项目工程特点及施工全过程的情况,制定本项目部各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或提出要求并监督其实施。3、在组织项目工程承包,聘用业务人员时,必须本着安全工作只能加强的原则,根据工程特点确定安全工作的管理体制和人员,并明确各业务承包人的安全责任和考核指标,支持、指导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4、健全和完善用工管理手续,录用外包工队必须及时向有关部门申报,严格用工制度与管理,适时组织上岗安全教育,要对外包工队的健康与安全负责,加强劳动保护工作。5、组织落实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组织并监10督项目工程施工中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和设备、设施验收制度的实施。6、领导、组织施工现场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发现施工生产中不安全问题,组织制定措施,及时解决。对上级提出的安全生产与管理方面的问题,要定时、定人、定措施予以解决。7、发生事故,要做好现场保护与抢救工作,及时上报;组织、配合事故的调查,认真落实制定的防范措施,吸取事故教训。8、对外包队加强文明安全管理,并对其进行评定。第十二条项目技术负责人责任1、对项目工程生产经营中的安全生产负技术责任。2、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范、规程、标准。结合项目工程特点,主持项目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和开工前的全面安全技术交底。3、参加或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审查施工方案时,要制定、审查安全技术措施,保证其具有可行性与针对性,并随时检查、监督、落实。4、主持制定技术措施计划和季节性施工方案的同时,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应监督执行。及时解决执行中出现的问题。5、项目工程应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要及时上11报,经批准后方可实施,同时要组织上岗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教育。认真执行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与安全操作工艺、要求,预防施工中因化学物品引起的火灾、中毒或其新工艺实施中可能造成的事故。6、主持安全防护设施和设备的验收。发现设备、设施的不正确情况应及时采取措施。严格控制不合标准要求的防护设备、设施投入使用。7、参加每月四次的安全生产检查,对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从技术方面提出整改意见和办法予以消除。8、贯彻实施一图九表法及业内资料管理标准。确保各项安全技术措施有针对性。9、参加、配合因工伤亡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意见。10、加强外包平米包干的结构安全评定及文明施工的检查评定。第十三条项目部安全员生产责任制1.认真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以及上级有关规章制度、指示和精神,坚持原则,尽职尽责。2.协助项目经理开展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定时向项目经理汇报本项目安全生产情况。参与编制安全技术专项施工方案。3.督促项目部领导,组织职工学习“安全技术操作规12程”和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思想教育。4行使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职权,负责日常安全监督检查工作,随时随地督促有关人员解决不安全问题和制止违章指挥、冒险作业行为。遇重大险情或事故隐患,有权责令先停产,立即采取妥善措施或上报处理。5.负责组织新工人进行三级安全生产教育,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持证作业情况的检查监督。6.负责工伤事故的统计上报工作,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7.作好本项目安全生产文件资料的管理以及其他安全档案工作.第十四条项目工长、施工员责任1、认真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对所管辖班组(特别是外包工队)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2、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操作规程,针对生产任务特点,向班组(包括外包队)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履行签认手续,并对规程、措施、交底要求执行情况经常检查,随时纠正作业违章行为。3、经常检查所管辖班组(包括外包工队)作业环境及各种设备、设施的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解决。对重点、特殊部位施工,必须检查作业人员及安全设备、设施技术状况是否符合安全要求,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落实安13全技术措施,并监督其执行,做到不违章指挥。4、每周或不定期组织一次所管辖班组(包括外包工队)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接受安全部门或人员的安全监督检查,及时解决提出的不安全问题。5、对分管工程项目应用的符合审批手续的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要组织作业工人进行安全技术培训;若在施工中发现问题,立即停止使用,并上报有关部门或领导。6、发现因工伤亡或未遂事故要保护好现场,立即上报。第十五条分包单位负责人责任1、认真执行安全生产的各项法规、规定、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合理安排班组人员工作,对本单位人员在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负责。2、按制度严格履行各项劳务用工手续,做好本单位人员的岗位安全培训,经常组织学习安全操作规程,监督本单位人员遵守劳动、安全纪律,做到不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3、必须保持本单位人员的相对稳定,人员变更,须事先向有关部门申报,批准后新来人员应按规定办理各种手续,并经入场和上岗安全教育后方准上岗。4、根据上级的交底向本单位各工种进行详细的书面安全交底,针对当天任务、作业环境等情况,做好班前安全讲话,监督其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