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基准承诺标准.doc

整理文档很辛苦,赏杯茶钱您下走!

免费阅读已结束,点击下载阅读编辑剩下 ...

阅读已结束,您可以下载文档离线阅读编辑

资源描述

谢谢欣赏谢谢欣赏教育类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基准承诺标准编制说明承担单位:广州能源检测研究院提交日期:2017年8月谢谢欣赏谢谢欣赏谢谢欣赏谢谢欣赏目录谢谢欣赏谢谢欣赏谢谢欣赏谢谢欣赏一、研究背景为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提出“在一定领域、区域内先行试点企业投资项目的承诺制,探索创新以政策性条件引导、企业信用承诺、监管有效约束为核心的管理模式”。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改革部署,紧密结合江门实际情况,在借鉴周边地区改革经验做法基础上,江门提出围绕“投资政策引导、建立承诺标准、企业自主承诺、健全信用保障、依法加强监管、完善配套改革”的试点思路,开展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试点工作,探索投资项目“先承诺后审,边建边批”管理新模式,大幅缩短项目前期准备时间,加快项目落地,为实施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积累经验,在2017年年底前,完成一批投资项目承诺制试点,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为推进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试点顺利推进,迈好第一步,解决“承诺什么”的问题,我院受江门市发展和改革据委托,制定教育类建筑项目节能审查基准承诺标准,该标准按照江门市发展改革局的要求,致力于在“过于原则”和“过于细致”之间找到平衡点,全面梳理现行教育建筑类项目节能审查的法律法规、技术规范等,制定基准承诺标准,企业按此标准承诺并组织项目建设,即符合国家关于节能的相关法规政策、技术标准,符合节能审查主管部门的审查标准。谢谢欣赏谢谢欣赏二、教育建筑分类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中国民经济行业划分为门类、大类、中类和小类四级的分类方法,教育属于一大门类(代码P)。包括学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特殊教育、技能培训、教育辅助及其他教育等。民用建筑是供人们居住和进行公共活动的建筑的总称。按照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的规定,民用建筑按使用功能可分为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两大类。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分类标准》(GB50359)的详细规定,民用建筑工程按用途分为居住建筑、办公建筑、旅馆酒店建筑、商业建筑、居民服务建筑、文化建筑、教育建筑、体育建筑、卫生建筑、科研建筑、交通建筑、人防建筑等。其中,教育建筑包括各类学校(中小学校、中等专业学校、高等院校、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等)的教学楼、图书馆、试验室、体育馆、展览馆等教育用房。本节能审查基准承诺标准主要适用教育领域的建筑物,即公共建筑中的教育建筑。包括各类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试验室、体育馆、展览馆等教育用房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谢谢欣赏谢谢欣赏三、节能审查法律法规体系3.1法律法规体系表3-1节能审查法律法规体系文件汇总序号名称性质主要相关条款1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法律第十五条国家实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不符合强制性节能标准的项目,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已经建成的,不得投入生产、使用。政府投资项目不符合强制性节能标准的,依法负责项目审批的机关不得批准建设。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第六十八条负责审批政府投资项目的机关违反本法规定,对不符合强制性节能标准的项目予以批准建设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单位开工建设不符合强制性节能标准的项目或者将该项目投入生产、使用的,由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责令停止建设或者停止生产、使用,限期改造;不能改造或者逾期不改造的生产性项目,由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报请本级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关闭。第七十一条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设备或者生产工艺的,由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责令停止使用,没收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设备;情节严重的,可以由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提出意见,报请本级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关闭。第七十四条用能单位未按照规定配备、使用能源计量器具的,由产品质量监督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第七十六条从事节能咨询、设计、评估、检测、审计、认证等服务的机构提供虚假信息的,由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2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法律3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法律4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法律第二十条工业企业应当采用先进或者适用的节水技术、工艺和设备,制定并实施节水计划,加强节水管理,对生产用水进行全过程控制。工业企业应当加强用水计量管理,配备和使用合格的用水计量器具,建立水耗统计和用水状况分析制度。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应当配套建设节水设施。节水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第二十三条建筑设计、建设、施工等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对其设计、建设、施工的建筑物及构筑物采用节能、节水、节地、节材的技术工艺和小型、轻型、再生产品。有条件的地区,应当充分利用太阳能、地热能、风能等可再生能源。国家鼓励利用无毒无害的固体废物生产建筑材料,鼓励使用散装水泥,推广使用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第二十七条国家鼓励和支持使用再生水。在有条件使用再生水的谢谢欣赏谢谢欣赏序号名称性质主要相关条款地区,限制或者禁止将自来水作为城市道路清扫、城市绿化和景观用水使用。5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法律6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法律7广东省节约能源条例地方法规第十七条实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需审批、核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含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应当进行节能评估和审查。不符合强制性节能标准或者超过能耗限额的项目,依法负责项目审批或者核准的机关不得批准或者核准建设;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已经建成的,不得投入生产、使用8《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改委2016第44号令)行政法规第三条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意见是项目开工建设、竣工验收和运营管理的重要依据。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单位在报送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前,需取得节能审查机关出具的节能审查意见。企业投资项目,建设单位需在开工建设前取得节能审查机关出具的节能审查意见。未按本办法规定进行节能审查,或节能审查未通过的项目,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已经建成的不得投入生产、使用。第五条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由地方节能审查机关负责。国家发展改革委核报国务院审批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的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单位在报送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前,需取得省级节能审查机关出具的节能审查意见。国家发展改革委核报国务院核准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准的企业投资项目,建设单位需在开工建设前取得省级节能审查机关出具的节能审查意见。年综合能源消费量5000吨标准煤以上(改扩建项目按照建成投产后年综合能源消费增量计算,电力折算系数按当量值,下同)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其节能审查由省级节能审查机关负责。其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其节能审查管理权限由省级节能审查机关依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第六条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不满1000吨标准煤,且年电力消费量不满500万千瓦时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以及用能工艺简单、节能潜力小的行业(具体行业目录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并公布)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应按照相关节能标准、规范建设,不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第七条建设单位应编制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报告。项目节能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分析评价依据;项目建设方案的节能分析和比选,包括总平面布置、生产工艺、用能工艺、用能设备和能源计量器具等方面;选取节能效果好、技术经济可行的节能技术和管理措施;项目能源消费量、能源消费结构、能源效率等方面的分析;对所在地完成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目标、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目标的影响等方面的分析评价。9《广东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粤府办[2008]29号)行政法规第六条各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负责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基本建设投资项目和非工业、交通、商业领域技术改造投资项目的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各级经济贸易部门负责工业、交通、商业领域技术改造投资项目的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第八条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申请报告中应统一设置专门谢谢欣赏谢谢欣赏序号名称性质主要相关条款的节能分析篇(章),分析项目能源消耗情况并提出节能措施。对未按规定编制节能分析篇(章)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项目申请报告,各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不予受理。第九条节能分析篇(章)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一)项目建设和生产过程所遵循的合理用能标准;(二)项目建设和生产过程遵循的节能设计规范;(三)项目建设过程中的能源消耗种类和数量分析;(四)项目生产过程中的能源消耗种类和数量分析,建筑、设备、工艺合理用能分析;(五)项目建设和生产过程中能耗指标分析;(六)项目所在地能源供应状况分析;(七)项目建设和生产过程采取的节能措施;第十条节能评估是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申请报告评估必须具备的内容。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申请报告不需评估的项目,原则上可不进行节能评估,但生产过程中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3000吨标准煤以上的项目或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项目应进行节能专项评估。第十二条对未进行节能审查或未通过节能审查的审批、核准项目,各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不予审批或核准;实行备案制的项目,应严格执行强制性用能标准和节能设计规范。第十三条编制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分析篇(章)的咨询机构和人员不得承担同一项目的节能评估工作。10国家节能中心节能审查评价指标通告(第1、2号)行政公文11《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指南》(2014年本)指南12《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16年第35号令)行政法规13《节能监察办法》(国家发改委2016年第33号令)行政法规第十一条节能监察机构依照授权或者委托,具体实施节能监察工作。节能监察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二)落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的情况,包括节能评估和审查实施情况、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等;14《印发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节能监察管理的办法的通知》(粤经信法规函[2011]3427行政法规第十三条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节能监察包括是否按规定进行节能评估和审查等。第三十一条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未经节能评估、审查的,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国家发改委令第6号),由节能监察机构提请节能审查机关责令停止建设或者停止生产、使用,限期改造,并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谢谢欣赏谢谢欣赏序号名称性质主要相关条款号)15《能源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2010第132号令)行政法规16《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2009第116号令)行政法规17《节能中长期专项规划》(国家发展和改革委)行政公文在第五章第五节提到“建立和完善节能监督机制。组织对钢铁、有色、建材、化工、石化等高耗能行业用能情况、节能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产品能效标准、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行业设计规范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增列节能篇(章)的规定进行监督检查。健全依法淘汰的制度,采取强制性措施,依法淘汰落后的耗能过高的用能产品、设备。充分发挥建设、工商、质检等部门及各地节能监测(监察)机构的作用,从各环节加大监督执法力度。”18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国家发展改革委2013第21号令)行政公文19《中国节能技术政策大纲》(发改环资[2007]199号)行政公文8.4建立健全节能管理制度加强能源统计和计量管理,实施用能过程控制、监督和能效科学管理。建立节能目标责任制和评价考核制度,将节能技术研发、推广应用列为评价考核内容。建立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使节能评估成为项目评审的重要内容。20《全民节水行动计划》行政公文实施建筑节水。大力推广绿色建筑,民用建筑集中热水系统要采取水循环措施,限期改造不符合无效热水流出时间标准要求的热水系统。2018年起大型新建公共建筑和政府投资的住宅建筑应安装建筑中水设施。鼓励居民住宅使用建筑中水,将洗衣、

1 / 74
下载文档,编辑使用

©2015-2020 m.777doc.com 三七文档.

备案号:鲁ICP备2024069028号-1 客服联系 QQ:2149211541

×
保存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