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漳州市南靖县学前教育三年(2011-2013)发展规划为发挥新优势、开创新局面,扎实推进我县学前教育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创建“教育强县”、推进“海西先行、南靖争先、教育创优”,进一步提升教育改革与发展水平、加快建设人力资源强县,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现根据省教育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关于编制县(市、区)学前教育发展三年(2011-2013年)规划的通知》的要求,特制定《南靖县学前教育发展三年规划(2011-2013)》。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学前教育发展的意见》的要求,我县要坚持学前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实行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大力发展公办园,积极扶持民办园,优化配置学前教育资源,有效缓解入园难问题,构建布局合理、覆盖城乡、办园规范、师资达标、保教质量合格的学前教育网络。二、全县学前教育发展现状与存在问题(一)发展现状南靖县人口36万,下辖12个镇(区),183个村委会,16个居委会。现有幼儿园143所,其中公办园14所(实验幼儿园2所,乡镇中心园12所),民办幼儿园129所(已取得办园许可证35所,已取得筹设办园许可证94所);幼儿专任教师总数585人(在编100人,非在编485人,公办教师比例17%),幼儿教师专业合格达标率72.8%;在园幼儿总数9703人,学前三年入园率89.6%,学前一年入园率100%。(二)存在的主要问题2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及人民群众对学前教育重要性认识的逐步提高,我县学前教育事业发展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需求还存在较大的差距。一是学前教育资源不足,办园条件相对滞后,乡镇公办中心园办园条件普遍较差,农村民办幼儿园规范化程度较低;二是学前教育经费缺口较大,“入园难,入园贵”的热点问题日益凸显;三是师资队伍数量不足、素质不高,农村幼儿教师编制和待遇问题比较突出,队伍不够稳定;四是学前教育管理机制、保障机制不健全,农村幼儿教育课改步伐较缓慢,存在着“小学化”教育倾向。三、建设目标与任务(一)总体目标:大力发展学前教育,强化政府主导,鼓励社会力量办园,促进学前教育资源合理布局,改善各级各类幼儿园办园条件,全面提高保教质量,构建办园模式多样、结构布局合理、管理体制完善、师资队伍优化、保教质量优良的全县学前教育体系。至2013年底,全县共有幼儿园142所,其中公办幼儿园63所(含实验幼儿园3所,乡镇公办中心幼儿园12所,农村公办园48所),民办幼儿园79所,所有幼儿园达到办园许可标准。基本普及学前教育,满足适龄幼儿入园需求,学前三年幼儿入园率达到92.3%,其中公办园在园生数达到全县在园幼儿总数的50%以上。分年度分步实现免费学前教育,逐步减免全县适龄幼儿的保教费、杂支费、管理费及课本费,实现全县适龄幼儿入园全免费,有效缓解入园难、入园贵问题。推进幼儿园办园标准化建设,杜绝无证办园。自2011年起每年新招聘一批具有专科以上学历的幼儿教师,将中小学富余教师向幼儿园转岗,并通过学历提高、资格培训等方式,提升学前教育师资队伍素质,幼儿教师学历合格率达到90%以上,专科以上学历达到50%以上,继续教育培训率达到100%。构建0~33岁婴幼儿教育指导服务网络,各级示范性幼儿园均开展面向社区家长的早期教育培训和咨询活动。(二)分期目标1、2011年:学前三年幼儿入园率达到90.6%,其中公办园在园生数达到40%。新招聘幼儿教师97人,幼儿教师学历合格率达到80%,专科以上学历达到30%以上,继续教育培训率达到60%。新建11所乡镇公办中心园(山城镇、金山镇、和溪镇、丰田镇、南坑镇、奎洋镇、靖城镇、龙山镇、书洋镇、梅林镇、船场镇),现已列入2011年县委、县政府为教育办十大实事,预计总投入5千多万元。改扩建(中小学富余校舍调整)8所农村公办园(其中:山城镇1所、书洋镇5所、金山镇1所、龙山镇1所)。合格民办园达到60所。2、2012年:学前三年幼儿入园率达到91.5%,其中公办园在园生数达到45%。新招聘幼儿教师68人,幼儿教师学历合格率达到85%,专科以上学历达到40%以上,继续教育培训率达到80%。扶持第二实验幼儿园争创省级示范性幼儿园。新建1所独立幼儿园(南靖县第三实验幼儿园);通过幼儿园改扩建、中小学富余校舍调整和利用其他资源在小学附设9所农村公办幼儿园(其中龙山镇1所、金山镇5所、和溪镇1所、书洋镇1所、船场镇1所);合格民办园达到79所。所有幼儿园达到办园许可标准。3、2013年:学前三年幼儿入园率达到92.3%,其中公办园在园生数达到50%以上。新招聘幼儿教师95人,幼儿教师学历合格率达到90%以上,专科以上学历达到50%以上,继续教育培训率达到100%。新建2所独立幼儿园(山城镇第二中心幼儿园、靖城镇南凌开发区幼儿园);通过幼儿园改扩建、中小学富余校舍调整和利用其他资源在小学附设15所农村公办幼儿园(其中:山城镇2所、靖城镇2所、龙山镇2所,金山镇2所,和溪镇1所、奎洋镇1所、梅林镇1所、书洋镇2所、船场镇1所、南坑镇14所);在小学附设14个幼儿班、学前班(其中:山城镇1所、靖城镇1所、龙山镇2所,金山镇2所,和溪镇2所、奎洋镇1所、梅林镇1所、书洋镇2所、船场镇1所、南坑镇1所)。所有幼儿园达到办园许可标准。(三)发展原则1、坚持“保基本、全覆盖、有质量”。将学前教育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公共服务体系,强化县级统筹,增加财政投入,优化配置学前教育资源,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学前教育的需求。2、坚持公办民办共同发展。按照公益性和普惠性的原则,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鼓励社会力量办园,引导和支持民办幼儿园提供面向大众、收费较低的普惠性服务,形成公办、民办幼儿园共同发展的良好环境。3、坚持规模发展与质量提升并重。在按规划扩大学前教育资源的同时,以提高学前教育师资队伍水平为重点,深化教育教学改革,遵循婴幼儿身心发展特点和规律,努力提升保教质量。4、坚持发挥政策的保障作用。把学前教育作为发展教育、改善民生的重要任务,加大各级各部门的政策扶持力度,并全面落实到城乡规划、资金投入、人员配备、税费减免等方面,形成工作合力,推动事业发展。四、具体对策与保障措施1、强化政府主导,加强统筹规划,多渠道发展学前教育实行公办民办共同发展战略,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政府大力发展公办园,鼓励社会力量办好民办园,适应群众多样化需求,积极构建公办、民办幼儿园对口帮扶、共同发展的良好环境。一是科学编制和落实城乡学前教育发展建设规划。科学测算学龄前儿童数量分布,合理确定幼儿园发展数量和区域布局。优化配置学前教育资源,在县城设立3所实验幼儿园,解决好县城、城乡5结合部学前教育资源不足问题,切实保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学前教育;每个镇(区)各设立1所公办中心幼儿园,每个村都有1所以上的公办或民办幼儿园,逐步形成县、镇、村学前教育网络,切实保障留守儿童接受学前教育的权利,提高农村学前教育普及程度。二是大力发展公办园,实施“村村办幼儿园工程”。注重充分挖掘和利用资源,实施“村村办幼儿园工程”,有效整合中小学布局调整后富余校舍和其他富余公共资源优先举办公办幼儿园,在幼儿人数少的农村地区由当地小学(教学点)建立附属幼儿园(学前班)。通过政府投入、调整布局、盘活资产、民办转轨等方式,新增公办幼儿园61所(其中:新建3所独立幼儿园;异地重建、改扩建12所乡镇中心幼儿园;在农村小学附设32所幼儿园、14所幼儿班);并改善提升扩大公办学前教育资源,扶持第二实验幼儿园争创省级示范性幼儿园,提升乡镇中心幼儿园的辐射带动能力。至2013年,实现公办园在园幼儿数达到全县总数50%以上的目标。三是积极扶持民办园,实施“引凤筑巢计划”。①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幼儿园。鼓励支持社会力量举办规范、合格、有质量的民办园,实施“引凤筑巢计划”,鼓励社会各界以捐赠形式支持幼儿园建设和设施配备。根据学前教育规划为社会力量兴办幼儿园提供必要用地,对新建、扩建民办幼儿园,当地政府应当按照国家公益事业用地及建设的有关规定给予优惠。②加大对民办幼儿园的扶持力度。加强对民办幼儿园的跟踪管理,提升民办幼儿园办园质量,引导民办园所走规范发展之路,采取“民办公助”形式,建立升级激励机制,鼓励创建具有特色与品牌的民办幼儿园。对城乡办园规范、质量合格、低收费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给予补贴,在省级财政对入园幼儿人均月收费在150元(不含伙食费)以下的民办幼儿园,按上学年末在园幼儿数予以100元/年·人补贴的基6础上,对按照办园定级标准取得办园资格证和实现创优升级的民办幼儿园,由县财政根据办园规模,按分类分档定额给予适当经费补助,用于幼儿园添置办园设施设备,全面提升办园质量。③维护民办幼儿园的合法权益。落实民办幼儿园与公办幼儿园同等的法律地位,依法保护民办幼儿园举办者的投资经营管理权益,保障民办幼儿园在审批登记、分类定级、评估指导,以及教师在业务培训、职称评聘、教龄和工龄计算、表彰奖励、社会活动等方面享有与公办幼儿园同等权利。对经由县教育局审定符合条件的民办幼儿园教师,纳入全县机关企事业职工社会养老保险范围。2、加大资金投入,重视改善民生,逐步实施免费学前教育实行免费学前教育政策,将学前教育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公共服务体系,强化县级统筹,增加财政投入,优化配置学前教育资源,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学前教育的需求。健全表彰奖励机制,对推动学前教育事业发展作出贡献并取得突出成绩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自2011年春季起,全县适龄幼儿均可享受免费学前教育政策。每年由县财政局分两次(春季、秋季)向全县适龄幼儿发放免费项目相应金额的助学券(按普通园收费标准,每年9个月),该助学券可在幼儿入园报名时抵销相应收费。全县各幼儿园凭幼儿花名册及助学券到县财政局领取经费补助。在2011年免除每生每月35元保教费,每年每生共减免315元;在2012年免除每生每月35元保教费和25元杂支费,合60元,每年每生共减免540元;在2013年免除每生每月35元保教费、25元杂支费和20元管理费,合80元,每年每生共减免720元;至2015年实现全县适龄幼儿入园全免费,有效缓解入园贵问题。3、充实教师队伍,保障幼师权益,提升幼教师资整体素质①科学核定幼儿园教师编制,按照核定的编制标准,通过从幼儿师范院校毕业生中公开招考、中小学富余教师中转岗等方式,增加幼儿园教师7数量。对新补充的幼儿教师进行岗位培训,做到先培训,后上岗。②保障幼儿教师合法权益,稳定幼儿教师队伍。确保幼儿教师在职称评定、工资待遇、评优表彰、进修培训等方面与其他教师享有同等待遇。逐步提高幼儿教师工资待遇,加强对幼儿教师工资发放的管理监督,确保工资按时足额发放。③通过学历提高、资格培训等方式,提升学前教育师资队伍素质,使其能够满足保教需要。实施全县幼儿教师系统培训工程,从教育教学能力的培训、幼儿教师基本技能技巧的培训到幼儿园管理与组织及幼儿教育法律法规知识等等方面进行全方位的强化培训。④实行幼儿园园长、教师资格准入制度,严格执行幼儿教师持证上岗。加强幼儿教师管理,建立健全专业成长档案。加大对幼师专业人才的培养和培训力度,为幼儿教师队伍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至2013年,共新招聘幼儿教师260人,全县幼儿教师数量、素质都能基本满足幼儿园保教工作需要,学前教育教师学历合格率达到90%以上,幼儿教师专科以上学历达到50%以上,继续教育培训率达到100%。4、加强监管力度,完善管理体制,全面提升学前教育水平一是明确政府职责,完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建立健全由政府牵头、教育部门主管、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和以县为主统筹建设、乡镇依法管理的学前教育工作机制,及时研究解决学前教育事业发展中出现的问题,形成推动学前教育发展的合力。①县政府要严格遵循实施学前教育的规划,承担县域内学前教育组织实施、统筹建设和管理职责,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