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15页南京天方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在公司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要,规范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完善财务信息,根据《会计法》、国家统一的《企业会计制度》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公司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推行工程项目责任成本,完善内部经济责任制,严格执行国家、行业的各项财务收支范围和标准。真实、完整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追求企业价值最大化,维护投资者、债权人的权益,依法计算缴纳税金,接受国家财政、税务、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第三条公司财务管理体制:本公司财务管理分为公司和工程项目部两级管理。公司为经营主体,负责公司资金筹集、运作的全过程管理,对公司经营活动负全责,保障所有者权益不受侵犯,正确处理公司与各方面的利益关系,正确分配利润;工程项目部实行项目责任成本,降低产品成本,完成公司下达的各项指标。第四条公司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依法筹集资金,合理配置公司内部资源,努力降低成本和费用,提高经济效益,保证公司资产的保值、增值。第二章财务机构及财务人员管理第五条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公司设置财务部,工程项目部设财务室,配备必要的会计人员,分别负责本级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工程项目部会计工作在业务上受财务部领导。第2页共15页第六条公司设置总会计师,协助总经理领导公司的财务工作。总会计师行使《总会计师条例》规定的职责、权限;总会计师的聘任、解聘依照《总会计师条例》和有关法律规定办理。总会计师在总经理领导下,组织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制度,加强公司的财务管理、成本管理、资金管理、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等方面的工作,参与公司重要经济问题的分析和决策。第七条公司财务部在总会计师的直接领导下,组织全公司会计工作,其具体职责:1、负责公司的日常财务收支和会计核算,保证会计凭证原始记录的准确、合法、真实、完整、及时。2、根据会计制度、成本核算制度进行会计核算、成本核算、财务清查盘点和会计监督,保证数据准确、内容真实。3、组织、指导公司各部门的经济核算,按期保送会计报表和资料,保证项目齐全完整、内容真实合法。4、合理筹集资金,组织资金供应。降低筹集资金成本,保证生产、经营正常资金需要。5、依法计算和及时缴纳各种税费。6、根据会计业务需要,设置会计岗位及业务分工。加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提高会计工作水平。负责会计人员职业道德的考核及业务水平的培训、提高。7、参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编制财务工作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配合有关部门进行对各部门的业绩考评。8、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制度等,制止违反财务制度及财经纪律的行为。第三章货币资金第八条货币资金收支的管理,必须符合国家关于现金管理和银行结算制度规定,符合会计制度和会计基础工作的规定。公司的所有的货币资金核算,均由财务部门办理;严禁私设“小第3页共15页金库”,不准搞任何变相货币流通。财务部设置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按照业务发生顺序逐日逐笔登记;银行存款按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名称和存款种类进行明细核算。第九条现金的使用范围:1、支付给职工个人的工资、奖金、津补贴、福利补助费等;2、职工借支差旅费、结算起点(1000元)以下的零星材料采购等支付款项;3、支付给不能转账结算的劳务报酬,向单位或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现金支出。第十条公司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现金管理的规定收支现金,一切现金收支业务的发生,都必须取得合法、合规的原始凭证并填制收、付款凭证;严禁用“白条子”抵库,不得“坐支”现金,超过库存现金限额的部分及时交存银行。出纳员根据审核无误的收、付款凭证,按经济业务发生的时间先后顺序,逐日逐笔登记现金日记帐,做到“日清日结”,帐实相符。为加强对现金管理的检查监督,财务负责人应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清点现金,确保帐实相符,杜绝私自挪用和其它不法行为。第十一条公司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支付结算办法,正确进行银行存款收支业务的核算。公司在银行或其它金融机构开立的结算帐户,应加强管理,不得将帐户出租、出借给别的单位或个人使用,防止发生诈骗或损害公司经济利益的行为。公司按照开户银行或其它金融机构存款种类等分别设置银行存款日记帐,由出纳人员根据审核无误的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发生的时间先后顺序逐笔登记,做到日清月结。银行日记帐定期与银行对帐单核对,并按月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支票等凭据必须妥善保管,如有遗失或失窃等意外发生,须及时向财务负责人、保卫部门报告,向银行挂失,声明作废。签发银行支票必须填写日期、用途、金额或限额。支票与银行印鉴分开保管。第十二条其他货币资金是指除现金、银行以外的其他各种货币第4页共15页资金。主要有外埠存款、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信用卡存款、信用证保证金存款等。公司严格按照《票据法》的有关规定结算。第四章往来款项管理第十三条往来款项主要包括:应收应付票据、应收应付账款、备用金、内部往来和其他应收应付款项等。所有往来款项均应以每一往来单位或个人设置二级科目,进行明细核算。季度终了,对各往来款项的余额,列出明细清单,进行综合分析,对可能发生损失的账款,及时通知有关责任部门,组织催收或报账结算。第十四条应收帐款核算公司因提供劳务、销售商品等而形成的债权,财务定期对应收帐款的帐龄做出分析,对可能发生的坏帐督促有关责任部门催收清理。公司采用备抵法计提坏账准备金,在期末终了按应收款项余额(指应收帐款的借方合计数及预计可能发生损失的其他应收款)的5‰计提坏帐准备金。应收款项具有以下特征之一者,可确认为坏帐:1、债务单位撤销或破产,依照民事诉讼法进行清偿后,确实无法收回的部分。2、债务人死亡,既无遗产可供清偿,又无义务承担人,确实无法收回的部分。3、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偿债义务超过三年,有确凿证据表明无法收回的款项。公司应当在年度终了时对应收款项进行全面检查,对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查明原因,追究责任。按照公司的管理权限,办理报批手续,冲销提取的坏帐准备。经批准后的坏帐,要采用账销案存的方式处理,将有关的材料整理成册,作为会计档案保存。第十五条应收、应付票据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公司设置“应收、应付票据备查簿”,逐笔登记每一应收、应付票据的种类、号数、出票日期、到期日期、票面金额、票面利率、收付款单位等要素,结清票款后逐笔注销。第5页共15页公司持有的应收票据不计提坏账准备,如到期不能收回或者未到期但有确凿证据表明不能收回时,将应收票据帐面余额转入应收帐款,再按规定计提坏帐准备。预付账款是按照合同协议规定预付给往来单位的款项;预付款项如有确凿证据表明不符合预付性质,或者因对方单位破产、撤消等原因无望收回,应将预付账款的金额转入其他应收款。除转入“其他应收款”科目的预付账款外,其他预付账款不计提坏账准备。内部往来科目核算公司内部工程项目之间的往来款项,备用金科目核算公司内部职工暂借支款项,包括差旅费、生活费、材料费、食堂周转金等暂借支。内部往来和备用金科目不计提坏账准备。其他应收应付款核算除应收应付票据、应收应付账款、预付预收账款、内部往来、备用金等以外的其他各种款项,包括保证金、赔款、罚款、待领工资、投议标费用、预付帐款转入、代职工支付的养老金等。对预计可能发生损失的其他应收款,按规定计提坏帐准备。第五章存货管理第十六条存货主要包括库存材料、低值易耗品、周转材料、在建工程等。公司设置物资部门,负责库存材料的收、发、保管等。主要库存材料(如钢筋、商品砼、水泥等)按计划成本计价核算,其他库存材料按实际成本计价,先进先出法核算。发出材料应分摊的差异,按月分摊;材料成本差异率按以下公式计算:本月材料成本差异率=(月初结存的材料成本差异+本月发生的材的差异)÷(月初结存材料的计划成本+本月收入材料的计划成本)低值易耗品是指不能作为固定资产的各种用具物品;本科目设置“在库”、“在用”、“摊销”三个明细科目;低值易耗品的摊销方法:单价在800元以内的一次摊销,800元以上的分次摊销,最长期限不超过18个月。第十七条公司对存货的管理,既要保证生产与经营的连续性,第6页共15页又要尽可能的减少资金占用,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必须建立健全各项财产物资的原始记录、定额管理、验收计量等基础工作;定期检查分析、清查盘点,减少存货的非正常损失。第六章固定资产管理第十八条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1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设备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价在2000元以上,且使用期限超过2年的,也应作为固定资产管理。公司根据固定资产的定义,结合本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固定资产的分类及折旧年限如下:编号类型折旧年限备注01机械设备10年单价在1万元以上02动力运输设备10年含轿车03电子设备5年计算机、复印机等04测量仪器设备5年全站仪、水准仪等05小型工具用具3年单价在1万元以下06房屋建筑物25年公司固定资产采用平均年限法计提折旧,预计净残值率均为原值的3%。折旧率及折旧额计算公式如下:年折旧率=(1-预计净残值率)÷折旧年限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月折旧率第十九条固定资产按其取得时的成本作为入账的价值,取得时的成本包括买价、进口关税、运输和保险等相关费用,以及为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必要的支出。固定资产取得时的成本应根据具体情况分别确定:1、购置的不需要经过建造过程即可使用的固定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买价、包装费、运输费、安装成本、交纳的有关税金等,作为入账价值;2、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第7页共15页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作为入账价值;3、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按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作为入账价值;4、在原有固定资产的基础上进行改建、扩建的,按原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由于改建、扩建而使该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支出,减改建、扩建过程中发生的变价收入,作为入账价值;5、盘盈的固定资产,按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减去按该项固定资产的新旧程度估计的价值损耗后的余额,作为入账价值;6、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以非货币性交易换入的固定资产等方式增加的固定资产按有关规定处理。公司已经入账的固定资产,除下列情况外,不得随意变动固定资产的价值。1、根据国家规定对固定资产重新估价;2、增加补充设备或改良装置;3、将固定资产的一部分拆除;4、根据实际价值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5、发现原记固定资产的价值有误。第二十条公司的下列固定资产计提折旧1、房屋和建筑物;2、在用的机器设备、仪器仪表、运输工具、工具器具;3、季节性停用、大修理停用的固定资产;4、融资租入的和以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固定资产,如果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应按估计价值暂估入账,并计提折旧;待办理了竣工决算手续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同时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公司下列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1、房屋、建筑物以外的未使用、不需用的固定资产;2、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第8页共15页3、已提足折旧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4、按规定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照计提折旧,从下月起不计提折旧;已提足折旧后,不管固定资产是否使用,均不再计提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也不再补提折旧。第二十二条公司应在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逐项检查,如果由于市价持续下跌,或技术陈旧、损坏、长期闲置等原因导致其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应将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作为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当存在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当按照该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全额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1、长期闲置不用,在可预见的未来不会再使用,且无已转让价值的固定资产;2、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已不可使用的固定资产;3、已遭毁损,以致于不再具有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的固定资产;4、其他实质上已经不能再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固定资产。第二十一条公司固定资产实行归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