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镇XX村2011年信用村、信用户创建活动实施方案为推进我镇农村金融服务平台建设,积极构建我镇农村信用体系,优化农村信用环境,改善农村金融服务,为更好的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推动留洞村委XX村农村信用文化精神文明建设不断向纵深发展,有力的提高了XX村农民素质和文明水平。现结合XX村实际,制定本方案。一、创建内容(一)创建模式。在镇政府的领导下,由镇信用记录中心工作领导小组牵头,财政所、派出所、司法所及社会各界共同参与,以农村信用社为活动主体,留洞村委XX村为独立参创单位,上下联动,整体推进,促进XX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二)基本原则。1、维护农民根本利益的原则。2、维护金融机构经营自主权的原则。3、紧密依靠镇党委、政府、村党支部、村委会及社会各界力量的原则。4、坚持实事求是、量力而行、循序渐进、讲求实效的原则。二、创建要求通过在XX村开展信用村、信用户创建,力争使重点推进村280%以上的农户达到信用标准,使农村信用环境明显改善,农民信用意识明显提高,农村信用体系相对健全,银农关系和谐融洽,金融运行效率大幅提高,农村金融发展稳健。用2年左右时间,使创建信用村总数达到全镇行政村总数的20%,信用户达600户以上。实现我镇有信用村、村有信用户的目标,解决农户发展生产的资金需求,充分发挥农村金融支持农村经济发展的作用。三、组织领导与职责分工(一)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对农村信用户、信用村、信用镇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经镇党委、政府研究,成立创建领导小组,负责协调解决创建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组长:吴xxXX镇党委书记副组长:冯xxXX镇党委副书记成员:黄xxXX镇党委委员何xxXX镇信用记录中心工作人员刘xxXX镇信用社主任张xxXX村村长刘xxXX村村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信用记录中心,负责日常工作,XX3镇党委委员黄子源任办公室主任。镇挂点领导、干部及时到挂点村做好督促指导工作。XX村建立农户信用等级评定小组,组长由黄子源委员担任,副组长由何泳华信用记录中心工作人员担任,成员由XX村村长张秀文、刘超洋组成。评定小组负责农户家庭资信情况的收集,以及农户信用等级、贷款授信额度的初评工作。(二)职责分工XX镇农村信用社对XX村创建活动负总责,积极组织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参与农户贷款能力评估,及时掌握农户的生产经营状况,引导好农户用好贷款,督促农户按期归还贷款本息。XX镇信用记录中心负责创建活动的牵头工作,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法,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日常工作和具体业务,加强对XX村开展创建活动的调查研究与督促、指导、检查、评定,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分析问题,总结经验,宣传典型,推广经验及全面评估验收工作。四、创建步骤信用村、信用户创建工作是构建农村信用体系的重要环节,是发挥金融支持服务“三农”,鼓励农民创业致富,促进地方经济的繁荣与发展,建设社会主义和谐新农村的重要举措,是加4大农村信贷支持力度,有效解决农民贷款难的重要手段。为稳妥推进该项工作,必须做到分步实施:(一)创评程序“信用户”的评定原则上实现两年一次,“信用村”及“信用乡”的评定原则上实行动态管理,均不设终身制。1、申报。2011年2月,参创的农户、村委会提出评定申请,填写评定申报表。“信用户”的申报内容应包括:户主姓名、家庭基本情况,经济收入状况,与信用社发生借贷的情况,评定后保证做到的诚实守信行为等。“信用村”的申报内容包括:名称、当地借贷及信用环境的规划及措施等。2、审核。2011年3月,村考评小组对“信用户”的评定申请进行审核;镇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信用村”评定申请进行审核。3、认定。2011年4月中旬,“信用户“的评定由村考核小组推荐,镇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参照“信用户”条件予以认定;“信用村”的评定由镇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推荐,县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参照“信用村”条件予以认定。在认定前,“信用户”名单须在村范围内公布,“信用村”名单须在镇范围内公布,接受社会监督。4、授牌。2011年4月下旬,对获得“信用户”、“信用村”5称号的农户、单位,分别由各认定机构颁发证书和授牌。(二)评选条件1、信用户评选基本条件(1)必须是辖区内的农户,家庭成员遵纪守法,无违法和劣迹行为,邻里关系好,家庭和睦,勤劳致富,诚实守信,群众反映好,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从事土地耕作或其他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生产经营活动,并有合法、可靠的经济来源;(3)承贷和偿还能力强,自觉恪守信用,无债务纠纷,在信用社无不良贷款,无欠息,按期主动归还贷款本息,资信良好;(4)担保他人的贷款,能积极协助信用社清收或承担连带保证责任;(5)承认信用社的规章制度,维护信用社的权益和声誉,与信用社积极开展业务合作。农村信用户的信用等级评定在同时满足上述五个基本条件分为:优秀、较好、一般三个等级。其中:固定资产净值在10万元以上,家庭年收入3万元以上的可评为优秀,固定资产净值在7万元以上,家庭年收入1.5万元以上的可评为较好,固定资产净值在3万元以上,家庭年收入5000元以上的可评为一般。农村信用社根据农户的信用评定等级,核定相应等级的信6用贷款限额,颁发《贷款证》,为发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提供载体。一般情况下,信用等级为优秀的信用户,贷款最高限额为5万元;信用等级为较好的信用户,贷款最高限额为3万元;信用等级为一般的信用户,贷款最高限额为1万元。对未达到信用等级的农户,可采取联户、联保的办法进行贷款。2、信用村评选基本条件(1)无拖欠贷款农户占村(组)贷款农户总数的85%以上;(2)贷款农户占全村(组)总农户数65%以上;(3)村委会、村级合作社、协会等组织没有逃废债务的行为,农户金融意识较强,诚实守信。(4)村内社会治安稳定,村党支部、村委会支持信用社工作,积极帮助信用社组织存款、清收利息,对创建信用村工作热心,有明确的创建规划和措施。附:XX镇XX村信用户(村)评选办法XX镇XX村委会XX村二○一一年三月九日7XX镇XX村信用户(村)评选办法第一条为广泛开展信用户、信用村培育创建工作,以进一步推进农村信用制度建设,改善农村信用环境,把“诚信守法”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机的结合起来,切实解决农民贷款难问题,根据《XX镇信用村镇建设工作实施方案》、《XX镇信用记录中心建设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辖内为开展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等而创建的信用户、信用村,以下简称信用户(村)。第三条建设信用户(村),必须始终坚持维护农民的根本利益,紧密依靠镇党委和政府、村党支部和村委会,维护农村信用社的经营自主权,实事求是、量力而行、循序渐进、讲求实效的原则。第四条信用户参评基本条件:1、本地农业户口,居住在本县行政区域内;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3、从事土地耕作、牲畜饲养或者其他与农村经济发展有关的生产经营活动,并有合法、可靠的经济来源;4、具有良好的信用观念,无拖欠贷款及利息,有清偿贷款能力,2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5、邻里团结,家庭成员和睦相处,遵纪守法,2年内无8违法犯罪等不良记录。第五条信用村评定的基本条件:1、村两委组织健全,政治素质高,内部团结,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能力带领村民勤劳致富,并关心、支持信用社工作,帮助组织资金,参与农户信用评定,向信用社推荐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引导农户用好贷款,积极督促农户按期归还贷款本息;2、村民信用观念强,无拖欠贷款农户占辖内贷款农户总数的85%以上,且全村连续三年来无逾期贷款,基本无旧欠贷款;3、农户经营项目以种植业、养殖业等农业生产及与其配套相关的服务业为主,并有一定的投资规模,产品适销对路;4、信用户占村委会所辖总户数的60%以上。第六条农村信用联社建立创建信用村(镇)领导小组,其成员以县联社和信用社人员为主,同时吸收乡镇党委、政府有关人员参加。第七条信用户评定步骤:1、镇信用记录中心负责将《云安县XX镇信用户申请登记表》、《云安县XX镇信用户评分表㈠、㈡》、《云安县XX镇信用户等级评定表》等表格(式样附后)印发到各村委及有关单位。信用户的等级划分评议项目包括:金融服务信用信息评分、社会服务信用信息、社会管理信用信息、社会信用特别信息及单9加、减分信用信息等共26个指标,每个指标下方对应一个分值。信用户等级分为优秀、较好、一般三个等级。合计总分值在90分以上(含90分)为优秀级信用户,80-90分(含80分)为较好级信用户,60-80分(含60分)为一般级信用户。2、村信用户评审小组向农户发放《云安县XX镇信用户申请登记表》,并指导农户正确填写真实情况;将农户交回的申请登记表以自然村为单位分别上报镇镇信用记录中心和农村信用社;3、镇信用记录中心、镇农村信用社根据农户申请登记表内容,分别提出评审考核意见,分别填写《云安县XX镇信用户评分表㈠》,对农户相关资信进行逐项打分,并以行政村为单位,将《云安县XX镇信用户评分表㈠》送所在村信用户评审小组审核评议。4、村民小组信用户评议小组对农户交回的申请登记表内容进行评议,提出评议意见,根据评议情况填写《云安县XX镇信用户评分表㈡》,对农户相关资信进行逐项打分,并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将《云安县XX镇信用户申请登记表》、《云安县XX镇信用户评分表㈡》报送到所在村信用户评审小组。5、村信用户评审小组根据《云安县XX镇信用户申请登记表》、《云安县XX镇信用户评分表㈠、㈡》,提出审核评定意见,并根据综合评定情况填写《云安县XX镇信用户等级评定表》,在所在村委张榜公布5天后,再以村以行政村为单位,将以上10表格报送到所在镇信用办;6、镇信用办审查确认后,对符合评选条件的农户报镇政府审核后由镇政府颁发信用证。第八条信用村评定步骤:1、由村委会向所在镇信用办提出信用村评定申请,并提交村民信用状况报告;2、由镇信用办按标准进行初审,对符合评选条件的村,经镇政府评选确认后,再报县信用办审核;3、经县信用办审核同意后由镇政府授予信用村牌匾。第九条有关金融部门应根据农户的信用等级,对其核定相应的信用贷款限额,并颁发贷款证。信用户最高信用贷款额度及赊借农资额度为:优秀等级:可获最高贷款5万元、赊借农资最高额度2.5万元;较好等级:可获最高贷款3万元、赊借农资最高额度1.5万元;一般等级:可获最高贷款1万元、赊借农资最高额度0.5万元。第十条金融机构、供销社等涉农部门要优先支持信用村、信用镇发展特色农业,调整产业结构。信贷资金重点向信用户、信用村、信用镇倾斜。第十一条信用社对信用户发放的小额信用贷款,应在国家利率政策规定范围内给予利率优惠,具体优惠幅度由金融机构根据当地实际自由确实。利率优惠的原则是:信用户贷款利率要明显低于非信用户贷款利率,不同等级的信用户所享有的优11惠利率幅度要有所不同。对属于贫困户的信用户,县政府还给予贷款贴息等金融扶持政策。第十二条金融机构的支农再贷款将向信用镇所在地农村信用社倾斜,让广大信用户在诚实守信中得到更多实惠。第十三条招工、录(聘)用,解决住房,扶贫救济及子女入托、入学、入伍、医疗等方面,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