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材料采购合同合同编号:需方:(以下简称“甲方”)供方:(以下简称“乙方”)签约时间:201年月日签约地点:建筑材料采购合同合同编号:需方:(以下简称“甲方”)供方:(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现就乙方向甲方供应所需材料事宜,达成一致意见,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特订立本合同。序号材料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单位数量单价(元)金额(元)备注一、材料名称、规格型号、单价及数量二、交货地点、时间及方式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交货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交货方式:乙方将甲方所需货物运输到甲方指定地点,由甲方指派专人验收确认,运输费(含运杂费、损耗、风险)及装卸费由乙方承担。同时,乙方须向甲方提供相应材料的产品出厂合格证书、质量保证书、使用说明书等。三、质量要求乙方应严格按照相关材料的技术要求和国家现行标准或行业标准进行供货,确保所供货物全部符合甲方要求及国家标准。乙方所供货物的质量保证期以产品质量保证书或国家现行标准为准,甲方可在质量保证期内的任何时刻对乙方所供货物取样封存备检,甲方对取样样品所作检测得到的检测结果合格,对甲、乙双方均具有法律效力;若检测结果不合格,可将样品交与具备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复检,合计金额(小写)合计金额(人民币大写):(含税17%)备注:1、此价款为含税价款,其中包括但不限于:材料费、运输费、运杂费、损耗、风险、利润、税费等费用。2、最终数量以双方书面结算为准。若复检结果仍不合格,则乙方应按甲方要求退换货物,且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质量保证期内因乙方提供的材料或设备质量问题引起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全权负责,甲方不承担责任。包装标准:乙方应按照本合同标的物相关国家包装执行标准对货物进行包装和标记,以适应陆路/海运/航空运输及多次搬运、装卸及气候、温度的变化,要求有良好的防腐、防潮、防湿及防震等保护措施,由于包装不良造成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包装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内。四、验收乙方须按甲方要求送货,货到现场后,甲方按照物品的特性、行业标准及本合同的约定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计入供货量,最终结算的供货量以甲、乙双方现场验收合格并签字盖章的书面凭证为准。若验收不合格,乙方须按甲方要求维修或退换货物,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对于不能现场验收的货物或现场已验收货物存在的隐蔽质量问题,甲方一旦发现,自发现后1年内可随时要求乙方免费维修或退换货物,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供应的货物质量不符合甲方要求,因不宜退换甲方同意接收的,该批货物的价款经甲、乙双方协商后折价处理。乙方交货的同时,应向甲方提供相应材料的生产许可证、产品出厂合格证、质量保证书、使用说明书、检验报告等。五、保修及售后服务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数量、质量、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有质量缺陷,甲方及时通知乙方,乙方须12个小时内免费维修或更换。质量保证期届满后,乙方应对提供的设备或材料实行有偿终身维护。针对需要操作的设备,乙方负责安装、调试,确保设备能正常使用,并免费进行技术培训,使甲方操作人员能正确、熟练操作,并能排除常见故障,了解设备性能。六、运输安全甲方所需的所有货物由乙方负责运输,运输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内。乙方应按货物特性进行运输,做好防护措施,到甲方指定地点进行货物交付。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包括标的物毁损、交通事故、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等)由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与甲方无关。七、合同价款及支付合同价款暂定为人民币:(¥:),最终价款以甲、乙双方书面确认的结算书为准。结算方式:每月结算一次,乙方每月末按交货时甲、乙双方现场验收合格并签字盖章的书面凭证汇总后形成结算单据,经甲方核对无误签字盖章后生效。乙方于次月5日前持生效的结算单据以及相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至甲方财务部办理结算。支付方式:以银行转账方式分期支付价款。支付时间:次月10日前支付上月结算价款的90%,剩余10%作为质量保证金。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如乙方无违约行为,甲方无息一次性支付总结算价款的5%,待货物质量保证期届满,未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甲方无息一次性付清剩余5%。以上日期遇节假日则顺延至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若因乙方未按时提交办理结算的相关资料导致迟延付款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八、双方权利和义务甲方权利和义务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支付价款。货物到达甲方指定地点后甲方应及时验收。乙方权利和义务乙方负责将产品安全运输至甲方指定地点,如在运输途中出现任何事故,均由乙方自行承担。运输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乙方须保证按时交付货物,且所交货物的数量、规格、质量符合甲方要求和合同约定,如不符合甲方要求或合同约定,由乙方负责退换,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提供的货物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免费维修或退换货物,并承担由此给甲方带来的经济损失。积极配合甲方做好售后服务工作。乙方有权按照本合同收取价款。九、违约责任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得违约,否则应向守约方支付合同价款20%的违约金。乙方逾期交货的,每逾期1日,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的20%作为逾期交货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因乙方所供货物质量问题,导致甲方不能顺利通过工程竣工验收或造成其他工程事故,乙方应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此责任不因甲方已进行质量监测或乙方已提交产品质量合格证等资料而免除。如乙方违约或所供货物出现质量问题,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违约金、赔偿金等费用,不足部分由乙方补足。十、不可抗力甲、乙双方任何一方遭受不可抗力时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并采取必要措施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否则应对扩大损失承担责任。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甲、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且自行承担各自的损失,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十一、争议解决因履行本合同产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二、合同的生效和终止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充分履行义务后自动终止。十三、其他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的供货清单、联系单、确认单、结算单等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地址:地址: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电话:电话: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