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解读之平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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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解读之平等篇核心提示平等:平等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程中具有特殊的价值意义。●社会主义制度为实现平等奠定了制度基础,提供了有利条件;社会主义社会应当比资本主义社会更高地举起平等的旗帜,将平等作为自己的价值目标和价值追求。●平等不是一蹴而就的,平等理念的张扬、平等规则的完善、平等行为的规范、平等目标的实现,是一个很长的历史过程。●今天我们倡导平等,既不是重蹈“不患寡而患不均”的绝对平均主义,也不是照搬西方资本主义社会的平等观,而是要创造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相适应、有利于调动广大社会成员积极性、能给广大人民带来更多机会与利益的平等价值观。平等:让每个人享有人生出彩的机会平等,顾名思义是公平等同。党的十八大报告将“平等”作为“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既表达了我们党在理论凝练与创新上的与时俱进,又反映了我们党在实践拓展与推进上的人文价值追求。平等的本意是什么?为什么要将平等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让我们深入细致地搞清楚这些基本问题,牢牢把握平等的价值导向,使整个社会向着平等、公正的目标不断前进。平等:人类永恒追求的权利如果说自由是人的生存权利,那么平等就是兄弟般的相亲相爱、互相帮助。人都是父母所生,行动于天地之间,要求与他人一样有公平的待遇,享受等同的权利,实在是很正常、很正当、很普通、很自然的事,说不上半点的过分和一丝的非理。对于平等,人类很早就期望着、争取着,可惜一直到现在,仍然没有出现令人满意的结果。回望人类的发展史,在人类还没有完成自身进化的年代,并没有诞生出平等的观念。动物时代是弱肉强食的时代,大自然没有把它的赐予平等地分给每一个动物,人也不能在恐龙、老虎、猎豹等强大的动物面前享受同等的尊严和自由。当人类进入个体能够独立生存的年代之后,人与人的不平等现象更是表现得异常突出。奴隶与奴隶主的关系就是最典型的不平等存在,正是这种不平等,激发了人们对平等的渴望,斯巴达克起义吹响了奴隶追求平等自由的号角。奴隶社会是人类平等精神的真正启蒙,也是人类追求平等的真正开始。如果说在漫长的封建社会以前,人类生存纯粹依赖的是天地恩赐,那么进入资本主义社会之后,人所表现的创造力和许多自然科学、人文科学上的重要发现,则打破了对神的迷信崇拜,走上了自己主宰生活的道路。人类对使用工具的发明创造,使生产力得到了飞速发展,资本积累也迅速增加。但是资本的富有并没有给人带来真正的平等。如果说封建社会表现的不平等是土地占有的不平等,资本主义社会表现的不平等就是金钱占有的不平等,人也由土地的直接奴役变成了金钱的间接奴役。从人类社会发展的过程来看,人类不平等主要表现为对生存条件的占有或掌控上的不平等。生存资料占有的不平等决定了人在地位、权力、生活起居等条件上的不平等。社会是人的社会,社会的核心价值观应该充盈着“人之为人”的人性意蕴,在凸显人的价值上具有社会的共识性、普世性和引领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强调的是首先要实现社会平等,社会平等是社会和谐的基石。邓小平同志曾指出: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这就是一个平等的问题。胡锦涛同志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多次提到的公平正义,也是个平等的问题。他在报告中说:“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是中国共产党人的一贯主张,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大任务。”胡锦涛在谈到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新要求时,其中一点就是“扩大社会主义民主,更好保障人民权益和社会公平正义。”更进一步讲,平等对于保护每个人的权利、调整社会利益关系、调整多元价值冲突以维护社会秩序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否则,就不能称之为核心价值。从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实际及世界发展的趋势出发,平等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题中应有之义。平等:人类永远追求的理想苏轼在《赤壁赋》中云:“惟江上之清风,与山间之明月,耳得之而为声,目遇之而成色,取之无禁,用之不竭,是造物者之无尽藏也,而吾与子之所共适。”他说的清风、明月,确实是人人享有的平等。由此推断,平等是有条件的,譬如清风、明月,譬如在连日的阴霾过后温暖的阳光。太阳是无私的,无法把太阳的温暖据为己有,或者说人还没有具备把阳光据为己有的能力。但是,随着社会、科技的发展,当人具备了把阳光据为己有的能力后,平等享有阳光的时代恐怕就难以为继了。所以据此推断,只有世上人人都像太阳一样没有私心杂念,都乐于奉献、不求索取,而且这公正之心任何人都无法改变的时候,人间才会出现真正的平等。但人类要达到这样高的道德水准,又实在是难以实现的,所以,平等永远是相对的。吃、穿、住、行、用是人类生存的需要,是人的天性。它的存在决定了人类的私欲永远不会消失,私欲的无法消失决定了绝对平等的无法存在。所以人类不可能存在绝对的平等,只能把绝对平等当做我们永恒追求的理想境界。人类一直在宣扬平等,期望平等。要求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人类要求在行为准则上获得平等的表现。虽然从理论层面来说,世间没有绝对的平等,但是,人类的一切行为规则只有建立在平等的原则之下,才会被人们乐意遵守。尽管人类还有众多不平等的现象存在,但人类仍然希望营造一个平等的世界,而不愿放弃对平等的追求。人们都在追求平等。马克思主义理论蕴藏着追求平等的价值诉求。在人类解放史上,追求平等历经了漫长的过程。第一,在量的方面,他们各自得到的劳动回报可能是不相同的,但是,在制度上要保证他们的劳动所得没有受到不合理的剥夺;第二,要保证每个人平等地享有民主权利,而且使每个人的平等追求都能在法律的框架内并能得到法律的制度性保护;第三,政府和社会需要建立一种机制,使每一个人都能拥有不会因为家庭收入差别而受到影响的平等的受教育机会;第四,在财富积累到一定程度以后,通过调整税收制度等方式对贫富差距进行政策性调整;第五,根除因非法收入而造成的不平等现象。总之,平等是人们的一种无止境的追求,要使社会保持稳定,需要政府进行同样无止境的努力。但是,马克思曾经非常明确地告诉他的读者,在他们所讲的那个“刚刚从资本主义社会中产生出来的”共产主义社会里,平等只是在于用同一种尺度——劳动来计量人们的劳动报酬,由于人们的劳动能力及其家庭背景是各不相同的,因此,人们的富裕程度也是不同的。当然,这并不是要人们放弃对于平等的追求。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作出的《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社会公平正义是社会和谐的基本条件,制度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根本保证。必须加紧建设对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大作用的制度,保障人民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的权利和利益,引导公民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决定》对完善民主权利保障制度、法律制度、司法体制机制、公共财政制度、收入分配制度以及社会保障制度等都作了非常具体的制度安排,从而为平等和公平的实现作了制度性的准备。平等:让每个人都有尊严地活着马克思主义的平等观,即在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获得“原则和实践在这里已不再互相矛盾”的“平等的权利”,再通过生产力的高度发展,使劳动成为人的生活第一需要后,进入到一个实质上平等的社会形态。用马克思主义的平等观作指导,社会主义平等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政治上人们平等地享有政治、法律权利以及承担相应的政治、法律义务;二是生产资料属于社会所有,人们平等地占有生产资料;三是分配领域实行按劳分配。由于生产力发展水平的限制,这一阶段的平等只能是按劳分配,只有到共产主义社会高级阶段,才能完全超出资产阶级权利的狭隘眼界,社会才能在自己的旗帜上写上:各尽所能,按需分配!我们今天要求的平等,已经不是生产力极其低下、物质生活极其贫乏的原始社会那种平等,而是社会生产力极大发展、物质生活极大丰富、道德境界极大提高基础上的平等。胡锦涛同志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一再强调,要增加社会物质财富,不断改善人民生活。“努力形成全体人民各尽所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局面”。二三十年来,党和政府把执政的理念放在“以人为本”上面来,一切以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不断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改善人民的社会福利。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民主、法制、公平、正义等价值观正逐渐上升为人们的价值追求。力求做到全社会都平等,即公平正义,也正是中国共产党执政理念和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应有的内涵。习近平同志号召人们为实现中国梦而努力奋斗,他说,中国人民“共同享有人生出彩的机会,共同享有梦想成真的机会,共同享有同祖国和时代一起成长和进步的机会”。这三个“机会”的强调,阐述的是一种关于机会平等的政治伦理愿景。机会平等作为通往社会正义的路径和原则,在政治伦理的框架当中占有基石般的重要地位。三个“机会”的共享,交叠描述了关乎“分配正义”、“政治参与的机会平等”、“创造制度文明的机会平等”三个维度的社会正义诉求。由追求平等而引发的分配正义在改革开放三十多年后的今天,尤其随着社会财富的急剧积累,愈发显得重要和紧迫。实现分配正义,在当下其意义不亚于当年提出改革开放重大政治举措,因为它关乎民众的切身利益,更关乎改革开放三十多年经济成果如何转化为社会正义的政治文明。如果不能直面分配正义,改革开放积累的经济成果过度集中在利益集团手里,将影响社会群体的民族认同和制度认同,中国梦也会因此而打折扣。今天,我们靠什么来保障“机会的平等”而不是一味迷信“结果的平等”?政治哲学家们也许没有达成完全的共识,但“共同的底线”也许是可以被广为阐述的,那就是程序正义的追求和实现,程序正义在社会正义的价值体系当中扮演的正是路径选择的角色。而“程序正义”又是什么?程序正义在分配正义的实现过程中,是一套制度安排的框架,它应当涵盖一部正义的政治宪法和一种正义的经济、社会制度,它是调动社会资源进行再分配的法理依据和现实途径,也是协调社会不同利益群体的一套“明规则”。让人民“共同享有人生出彩的机会”该怎么做?李克强同志指出的路是“要让人民过上好日子,政府就要过紧日子”,更具体的操作方案是李克强在记者会上公开承诺的“约法三章”:政府楼堂馆所一律不新建;财政供养的人员只减不增;公费接待、公费出国、公费购车只减不增。这是一个务实的态度。现阶段,只有政府的“紧日子”来了,人民的“好日子”才有盼头。这就是分配正义在当下中国社会的最通俗描述。这的确更像是一个两难选择,但终究应当作出这样的利益协调。在一个追求“明规则”最大化的社会里,不可能满足人人想要个体利益最大化的诉求,因此,社会的共同善乃是由局部的妥协来达成的。而究竟哪个局部妥协?哪个局部获益?这应当由程序的正义来裁判和实现,也就是说,只有建设一套由法律法规构成的社会“明规则”体系,才能实现这一政治伦理的价值目标。“要推动促进社会公正的改革,不断地厘清有碍社会公正的规则,而且要使‘明规则’战胜‘潜规则’”,这说的正是达成一个民族的中国梦所迫切需要的社会土壤和制度环境。对于平等的追求我们从未停止过,如今我们欣喜地看到,它离我们越来越近了。名人名言一切人或至少是一个国家的一切公民,或一个社会的一切成员,都应当有平等的政治地位和社会地位。——马克思余致力国民革命,凡四十年,其目的在求中国之自由平等。——孙中山我们应该坚持社会公平正义,着力促进人人平等获得发展机会,逐步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分配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不断消除人民参与经济发展、分享经济发展成果方面的障碍。——胡锦涛生活在我们伟大祖国和伟大时代的中国人民,共同享有人生出彩的机会,共同享有梦想成真的机会,共同享有同祖国和时代一起成长与进步的机会。——习近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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