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理工大学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方案发布时间:2016-03-18根据《2016年武汉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要求》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硕士研究生初试考生上线情况,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2016年硕士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顺利完成。经学院研究决定,现将我院硕士研究生复试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复试领导小组组长:夏元友戴开富副组长:张季如田禾成员:蒲武川康俊涛芮瑞范小春柯杨王军武李孟任志刚王晓陈铭秘书:胡泳二、复试分数线序号专业代码专业或领域名称总分单科政治外国语业务课一业务课二1081300建筑学3105050121802083300城乡规划学306504492823土木工01岩土工程28747475757402结构工程29636447582503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296364475826081400程04桥梁与隧道工程26750457171705市政工程290605056100806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30036555454907土木工程建造与管理2955055737310085213建筑与土木工程3005055757511085100建筑学专业学位304504010170三、招生计划、拟接收调剂专业及人数序号专业代码专业或领域名称招生人数拟接受调剂人数及说明1081300建筑学10除建筑学(081300)外,我院其余各专业或领域均接受调剂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学术型考生,可申请我院相关专业的调剂,初试成绩须达到申请调入专业的复试分数线。第一志愿未报考我校的考生,其第一学历和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报考的第一志愿均为高水平大学的学术型研究生,报考专业与我院相关专业相近,初试成绩达到拟调入专业复试线,可申请调剂,参加拟调入专业的复试。第一志愿报考学术型硕士的考生,可申请学术型或专业型的相关专业调剂;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型硕士的考生,只能申请专业型的相关专业调剂;我院接受不超30名校外调剂生参加复试,校外调剂申请人数多于30人时,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名单。我院接收校外调剂生的2083300城乡规划学43081400土木工程01岩土工程15402结构工程42503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604桥梁与隧道工程9705市政工程11806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4907土木工程建造与管理910085213建筑与土木工程9911085100建筑学专业学位12总数不超过24人。说明:(1)招生人数不含“推免生”、“单独考试”、“强军计划”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实际录取人数以复试后公布的拟录取结果为准。(2)根据2016年生源情况,我院部分专业接收调剂考生,调剂考生经复试后择优录取。所有申请调剂的考生须登陆武汉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系统,网址填报调剂信息,并填写《武汉理工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调剂申请表》(见附件),由考生本人或委托他人将《调剂申请表》交我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东教213)。登陆及交表截止时间3月23日16:00点前。《调剂申请表》上初试成绩栏须加盖所报学校研招办公章。(3)我院负责对第一志愿未报考武汉理工大学的调剂考生进行资格审核,经审查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我院组织的统一复试。四、复试资格审核根据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所有拟参加复试的考生根据本人情况,携带以下证明材料原件参加复试:1、所有武汉理工大学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考生须携带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院开具的学籍证明;2、所有非武汉理工大学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考生须携带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开具的学籍证明;3、所有往届普通全日制本、专科毕业考生须携带准考证、二代身份证、毕业证;4、所有成人本科、自考本科、网络本科应届毕业考生须携带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开具的学籍证明;5、所有获境外学历或学位证书考生须携带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和毕业证及教育部留学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原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复试资格;证明材料不齐全,取消复试资格;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取消复试、录取资格,并追究相应违纪、违法责任。五、复试内容、方式、程序及时间安排(一)复试内容主要考核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专业素质和能力及外语听说能力。考核方式为笔试和面试。(二)应届考生复试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和面试。往届考生复试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的原件参加笔试和面试。(三)复试考生如果有科研成果、设计作品、竞赛获奖或发表论文等,应带相关证明材料,在面试时交主考老师。(四)推荐免试研究生不参加复试。(五)不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的考生,将视作自动放弃复试资格,该生复试成绩为零,不予录取。(六)复试程序及安排如下表:时间内容及安排3月25日8:30~16:30(1)报到及资格审查:考生到我院会议室(东教216)报到,进行复试资格审查。复试费为100元/生,由学院凭校财务收据统一收取。3月25日19:00~21:00(2)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内容涵盖该学科(专业)本科主干课程(具体另详),重点考核考生是否具备系统的专业知识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该项考核满分100分,考核成绩大于等于60分为合格。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3月26日8:00~12:0014:00~18:003月27日8:00~12:0014:00~18:00(3)综合素质和能力、外语听说能力考核。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理论的综合应用能力、沟通及表达能力,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能力和心理健康情况;外语听说主要考核考生结合本专业的外语实际应用能力。该项考核满分100分。其中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复试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3月26日19:00~21:00(4)同等学力的考生加试课程。同等学力(高职高专、本科结业、成人应届本科、自考应届本科、网络应届本科)的考生必须加试本专业大学本科两门主干课程,每门课程满分为100分,考生成绩大于等于60分为合格。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加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加试地点:东教212(院图书分馆)。3月25日(5)体检: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及一寸彩色照片到校医院(西院)体检大厅3楼参加体检。3月31日18:00以前(6)确定复试成绩,公示总成绩及拟录取结果。复试总成绩=(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成绩)×70%+(综合素质和能力、外语听说能力考核成绩)×30%(土木工程、建筑与土木工程);复试总成绩=(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成绩)×30%+(综合素质和能力、外语听说能力考核成绩)×70%(建筑学、建筑学专业学位);复试总成绩=(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成绩)×40%+(综合素质和能力、外语听说能力考核成绩)×60%(城乡规划学专业);满分为100分。不按规定时间报到参加复试的考生,将视作自动放弃复试资格,该生复试成绩为零,不予录取。学院网站公示录取总成绩、拟录取结果及奖学金等级。4月11日15:00以前(7)拟录取名单提交:拟录取名单及录取总成绩、奖学金等级等上报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六、复试地点及笔试科目名称专业(专业方向)笔试科目名称笔试地点面试地点建筑学建筑学专业学位建筑快题设计及论述题(3小时)东教四楼403、405另行通知城乡规划学城乡规划快题设计(3小时)土木工程(岩土工程)专业英语结构力学土力学混凝土结构设计原理工程地质地基与基础工程东教合三另行通知土木工程(结构工程、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专业英语结构力学土力学混凝土结构设计原理混凝土结构设计东教合三另行通知钢结构设计土木工程(桥梁与隧道工程)专业英语结构力学土力学混凝土结构设计原理基础工程桥梁工程东教合三另行通知土木工程(市政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建筑给排水工程东教合五另行通知土木工程(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传热学流体力学暖通空调东教合五另行通知土木工程(土木工程建造与管理)工程项目管理房地产经济学工程估价工程经济学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东教合五另行通知建筑与土木工程在岩土工程、结构工程、桥梁与隧道工程、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市政工程、供热供燃气通东教合四另行通知风及空调工程、土木工程建造与管理专业方向的笔试课程中任选其一注:凡报考建筑与土木工程专业领域的考生,需在报到时选择拟参加笔试课程的名称,并按时赴相应地点参加笔试。未提前选择拟参加笔试课程名称的考生将取消其笔试资格。七、录取总成绩的计算方法及录取规则(一)考生录取总成绩的排名按以下公式计算:(1)参加二门国家统考科目的各专业考生录取总成绩计算方法:录取总成绩=[(初试统考科目成绩之和)/2]×20%+[(初试自命题科目成绩之和)/3]×30%+复试成绩×50%;(2)参加三门国家统考科目的各专业考生录取总成绩计算方法:录取总成绩=[(初试统考科目成绩之和)/3.5]×40%+[(初试自命题科目成绩)/1.5]×10%+复试成绩×50%;(二)考生按照录取总成绩的高低排序,在各专业方向或领域的招生计划指标范围内录取。七、奖学金评定为了积极鼓励和吸引优质生源,我校制定了《武汉理工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体系改革方案(试行)》和《武汉理工大学研究生奖学金管理办法》,主要面向全日制在校研究生设立了卓越奖学金和学业奖学金,完善了我校在读研究生的奖助体系。2016级全日制在校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年学业奖学金的标准和比例见下表。表1:硕士生学业奖学金等级比例如下学业奖学金资助额度比例一等奖学金1.2万元/生.年招生计划数的30%二等奖学金0.8万元/生.年招生计划数的40%三等奖学金0.4万元/生.年招生计划数的20%复试过程监督、招生咨询、投诉电话:027—87165906,谢谢广大考生对我院的支持!复试名单稍后公布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2016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