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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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法规单项红色多选蓝色1考试3小时,单选题题,多选题题,共130分78分及格1.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是我国法制建设的基本原则。2.建设工程法律具有综合性的特点,虽然主要是经济法的组成部分,但还包括行政法、民法商法等的内容。3.民法是规定并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间、法人间及公民与法人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归法的总称。商法是调整市场经济关系中商人及其商事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4.经济法是调整在国家协调、干预经济运行的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5.刑法是关于犯罪和刑罚的法律规范的总称。6.诉讼法指的是规范诉讼程序的法律的总称。我国有三大讼诉法,即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7.我国法的形式是制定法形式,具体可分为以下七类:①宪法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具有最高效力的根本法。②法律是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颁布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即狭义的法律。法律分为基本法律和一般法律两类。③行政法规是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有关规定制定,由总理签署国务院令公布。④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可制定地方性法规。大市指省会、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报国务院批准的较大市。⑤部门规章国务院各部、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设计署和行政管理机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等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统称规章,规章由部门首长签署命令予以公布。⑥地方政府规章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人民政府,地方政府规章由省长或自治区主席或市长签署命令予以公布。⑦国际公约国际公约是指我国与外国缔结、参加、签订的挑檐、协议等。其协定也对我国产生约束力。建设工程法规单项红色多选蓝色28.法的效力层级宪法至上、上位法优于下位法、特别法优于一般法、新法优于旧法、特殊情况9.建设法的定义建设法是调整国家行政管理机关、法人、法人以外的其他组织、公民在建设活动中产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10.法人是建设工程活动中最主要的主体。11.法人应当具备的条件①依法成立,法人不能自然产生,他的产生必须经过法定的程序。②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③有自己的名称、组织结构和场所④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12.法人的分类法人可以分为企业法人和非企业法人两大类。非企业法人包括行政法人、事业法人、社团法人13.法人在建设工程中的作用①法人是建设工程中的基本主体②确立了建设领域国有企业的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14.企业法人与项目经理的法律关系项目经理部是施工单位为了完成某项建设工程施工任务而设立的组织项目经理部不具备法人资格项目经理根据企业法人的授权,组织和领导本项目经理部的全面工作项目经理部行为的法律后果将由企业法人承担。15.建设工程代理制度《民法通则》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包括:委托代理、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民法通则》应当由本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在建设工程活动中,不管是被代理人还是代理人,任何一方的法人终止,代理关系均随之终止。1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定代理或指定代理终止:①被代理人取得或者恢复民事行为能力②被代理人或代理人死亡③被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④指定代理人的人民法院或指定代理单位取消指定⑤由其他原因引起的被代理人和代理人之间的监护关系消灭。17.建设工程代理法律关系与其他代理关系一样,存在着两个法律关系:建设工程法规单项红色多选蓝色3一是代理人与被代理人之间的委托关系二是被代理人与第三人的和合同关系18.无权代理是指行为人不具有代理权,但以他人的名义与第三人进行法律行为。无权代理一般存在三种表现形式:①自始未经授权②超越代理权③代理权已终止19.表见代理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20.知道他人以本人名义实施民事行为不作为否认表示的视为同意。21.《物权法》是规范财产关系的民事基本法律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物权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22.物权具有以下特点:物权是支配权;物权是绝对权;物权是财产权;物权具有排他性。财产所有权,是指所有人对其享有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用益物权,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和地役权。23.建设用地使用权只能存在于国家所有的土地上,不包括集体所有的农村土地。未经用益物权人同意,土地所有权人不得设立地役权。24.物权变动的基础往往是合同关系25.债权为请求特定人为特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权利。债权与物权不同,物权是绝对权,而债权是相对权。26.侵权侵权,是指公民和法人没有法律依据而侵害他人财产权利或人身权利的行为。侵权行为人和被侵权行为人之间形成债的关系。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有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27.施工合同债施工合同债是发生在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之间的债。建设工程法规单项红色多选蓝色428.建筑常见的侵权之债施工单位的施工活动产生的侵权。如施工噪声或者废水废弃物排放等扰民,可能对工地附近的居民构成侵权。29.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是权利人对其创造的智力成果依法享有的权利。我国的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发明权和科技成果权建设工程常见的知识产权:主要是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发明权和科技成果权30.发明专利权期限20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10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31.注册商标有效期为10年,应当在期满12个月内申请延展主材;未注6个月宽展期。著作权等同于版权。32.自然人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自然人终生及死亡后50年的12月31日33.《担保法》规定,担保方式为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34.投标保证金是指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向招标人出具的,以一定金额表示的投标责任担保。施工合同履约保证金--中标向招标提供银行或担保公司出具履约保函或证明书工程款支付担保书--招标向中标提供通常有银行出具保函35.抵押权按照《担保法》《物权法》的规定,抵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对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做为债务的担保。36.质权按照···规定,质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或权利移交债权人占有。37.留置按照···规定,留置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动产,债务人不履行合同时,债权人有权对其折价或者拍卖、变卖的价款优先受偿。38.定金不得超过主合同的20%,给付定金方违约,无权要求退还,收定金方违约,双倍返还。39.保险合同一般是以保险单的形式签立,保险合同分为人身保险合同和财产保险合同40.建筑工程一切险发包人应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险或安装工程一切险,发包人委托承包人投保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保险人对自然事件(灾害)和意外事故(火灾和爆炸)负责赔偿。建设工程法规单项红色多选蓝色5赔偿金额,多次累计的金额不超过投标的最高金额。41.《建筑法》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依法为职工参加工伤保险缴纳工伤保险费;鼓励企业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42.保险代理人就是站在一个特定产品的专职推销员保险经济人则是帮助顾客选购产品的顾问60%的风险是通过保险方式进行规避的。43.法律责任是指行为人由于违法行为、违约行为或者有法律规定而应承受的某种不利的法律后果。44.民事责任民事责任主要是财产责任,还有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分为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两类。建设工程民事责任的主要承担方式:返还财产、修理、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45.行政责任行政责任是指违反有关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规定,但尚未构成犯罪的行为,依法应承担的行政法律后果,包括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行政处罚(建筑领域):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限期改正、责令停业整顿、取消一定期限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责令停止施工、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责令停止执业、吊销执业资格证书或其他许可证等。行政处分: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对所属的国家工作人员违法失职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一种惩戒。行政处分: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建筑领域,国家机关管理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46.刑法《刑法》规定,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主刑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附加刑: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驱逐出境在建设工程领域,常见刑事法律责任如下:①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四方,降低工程质量的,直接责任人5年以下有期、拘役+罚金;后果严重的,5-10年有期、并处罚金②重大责任事故罪违规作业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和后果3年以下有期或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3-7年有期徒刑强令他人违章作业发生重大事故5年以下有期或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5年以上有期徒刑③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安全生产设施和条件不符合要求,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处3年以下有期,情急严重的,3-7年有期④串通投标罪投标人互相串通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建设工程法规单项红色多选蓝色647.《建筑法》规定,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国家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国家限额以下小型工程除外)48.我国目前对建设工程开工条件的审批,存在着颁发施工许可证和批准开工报告两种形式,多数工程是办理施工许可证,部分工程则为批准开工报告。49.不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建设工程①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投资额在30万以下或建筑面积在300㎡以下的建筑工程②抢险救灾等工程抢险救灾及其他临时性建筑和农民自建低层住宅③不重复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建设工程办理过开工报告的④另行规定的建设工程军用房屋,有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控制50.开工报告开工报告是我国沿用已久的一种建设项目开工管理制度。一般为大中型建设项目与建设监理中的开工报告工作不同。区别如下:①性质不同,前者是政府主管部门的行政许可制度,后者是监理过程中的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开工准备工作的认可;②主体不同,前者是建设单位向政府申报,后者是施工单位向监理单位提出;③内容不同,前者是建设单位应具备的开工条件,后者是施工单位应具备的施工条件。51.施工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是建设单位负责申领,而不是施工单位或其他单位。申领施工许可证应具备的条件:①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②城市规划许可证③需拆迁的,拆墙进度符合施工要求④已经确定施工企业⑤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⑥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⑦建设资金已经落实⑧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土地批准手续:由县级以上土地行政主管审查,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城市规划许可证:包括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工程质量和安全措施:到质量、安全监督部门备案建设资金落实:工期不足1年,到位资金不少于50%工期超过1年,到位资金不少于30%其他条件:监理和消防设计审核。上述8条必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必须在收到申请日15日内,对符合条件的办法施工许可证。52.延期开工、审核开工、重办批准手续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3个月内开工。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建设工程法规单项红色多选蓝色7过3个月。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1个月内报发证机关,中止施工满1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报发证机关核验施工许可证。对于实行开工报告制度的建设工程,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因故不能按期开工超过6个月的,应当重新办理报告的批准手续。53.违法开工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建设单位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未经批准开工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