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支部工作基础知识南宁电视台党委2011.9.目录一、党支部工作基本常识二、党支部建设三、中央对保持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的要求一、党支部工作基本知识1.党支部的性质与任务2.党支部委员会的设置与职责3.党支部工作制度和程序4.党支部主要工作方法和活动方式1.党支部的性质和任务中国共产党组织体系(相互联系、相互作用):中央组织地方组织基层组织党支部的性质:党支部是党的组织基础中的基础,是把党员组织起来的最根本的一种组织形式。是党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从政治上、思想上和组织上团结和凝聚广大群众的核心,是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决定性力量,是对党员进行教育和管理的最基本单位。1.党支部的性质与任务党支部的八项基本任务:(1)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组织党内外的干部群众,努力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任务。这一条是党支部的首要任务。(2)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在社会主义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新时期,党支部要经常组织党员学习科学技术和文化业务知识,不断提高他们自身的素质,使之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更好地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做出更大的贡献。1.党支部的性质和任务(3)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性,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切实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是新时期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的重要方面。要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使党员经常接收教育,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达到提高思想觉悟,增强组织观念的目的。要监督党员切实履行党员义务,同时要保障党员的合法权利,做到及时表扬先进,鞭策和惩罚落后分子。(4)密切联系群众,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这一条基本任务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一,党支部要自觉向群众宣传和解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通过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把党的主张变成群众的自觉行动。二,要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路线;党支部必须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和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尊重群众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集中群众正确的意见,变成群众的决策,再贯彻到群众中去。三,要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四,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他们的思想觉悟。1.党支部的性质与任务(5)充分发挥党员和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发挥、培养和推荐他们中间的优秀人才,鼓励和支持他们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建设中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6)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7)教育和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法政纪,严格遵守国家的财政经济法规和人事制度,不得侵占国家、团体和群众的利益。(8)教育党员和群众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1.党支部的性质与任务支委会的构成:一般3-7人★支委会成员:书记、副书记,根据实际需要酌情设置组织委员、纪律检查委员、宣传委员、保密委员、保卫委员、青年委员、统战工作委员。★根据我台党员分布和工作需要的实际情况,党支部委员会设书记一名,副书记一名,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各一名。★党员人数不足10人的党支部,设书记1名,副书记1名,支部委员1名。如我台宣宁公司支部。2.支委工作职责1.支部书记、副书记工作职责2.组织委员工作职责3.宣传委员职责4.纪检委员职责(1)支部书记、副书记工作职责1.组织作用。组织党员学习,提高党员素质;主持召开支委会和支部党员大会,组织制定并实施支部工作计划和决议,定期向党员大会和台党委报告工作。2.协调作用。认真处理各种关系和矛盾:一是支委间的关系,形成班子合力;二是处理好行政与党务工作的关系;三是处理好个人与组织、少数与多数的关系、支委会与支部大会的关系、支部与群团的关系等。3.表率作用。模范遵守支部各项决议和决定,学习是表率、工作是模范、作风是榜样。(1)支部书记、副书记工作职责4.监督作用。通过组织生活及其他措施,对党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的思想、工作、作风、廉政、遵纪守法等进行监督。监督党员履行义务和行使权利。经常了解掌握党员和群众的思想、学习、工作、生活情况,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5.服务作用。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密切联系群众、拓宽服务群众的渠道,完善服务和联系群众的工作体系,保证党员的先进性。支部副书记协助书记进行工作。书记出现空缺由副书记支部支部的日常工作,代行书记的职责。(2)组织委员职责1.了解和掌握支部的组织情况,根据需要提出党小组的设置和调整意见,监察和督促党小组开展组织活动。2.了解和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协助其他支委对党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纪律教育,收集和整理党员的模范事迹,向支委会提出表扬和奖励的建议。(2)组织委员职责3.做好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提出发展党员的意见,具体办理发展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手续。4.负责日常组织管理,民主生活会的安排、检查、督促和考核工作。负责评选先进、民主评议党员、党员鉴定;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按时收缴党费、党内统计等具体工作。不设纪检委员的支部,有关纪检方面的工作由组织委员负责。(3)宣传委员职责1.了解和党员、群众的思想情况,提出党员教育和做群众思想工作的意见,拟定学习计划。2.拟定政治理论学习计划,组织党员的政治理论学习。3.围绕支部各个时期的中心任务,开展主题教育和其他形式的宣传教育。4.支持并协助本部门群团组织开展多种形式、内容丰富的教育和文体活动。(4)纪检委员职责1.负责党支部的作风建设,经常对党员进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2.检查监督党员执行《党章》、《准则》和遵纪守法的情况,对党员和违纪问题及时组织调查,提出加强党纪、端正党风的建议和办法。3.受理群众对党员的检举与控告、来信来访,检查处理党员违纪的案件。4.受理和转递党员的控告与申诉,维护党员民主权利。5.对受党纪处分的党员进行教育和考察。6.经常了解并向支委会和上级党组织反映党员遵纪守法的情况。3、党支部工作制度(一)“三会一课”制度是党的组织生活的基本制度,是党的基层支部应该长期坚持的重要制度,也是健全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的重要制度,是我党经过长期实践证明的一种行之有效的党组织生活制度。1.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1)研究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和指示;(2)讨论制定完成工作任务的措施;(3)研究党的建设和党员管理方面的问题;(4)研究人事选拔、调整方面的问题;(5)研究培养、发展新党员方面的问题;(6)讨论研究协调工、青、妇等群众工作方面的问题。3、党支部工作制度“三会一课制度”2.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由书记或副书记主持,如果书记或副书记缺席,可以由支部委员主持。(1)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制定本单位贯彻落实的计划、措施;(2)定期听取、讨论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3)讨论和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4)选举支部委员会和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5)讨论决定其他需要由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的重要问题。3、党支部工作制度“三会一课制度”3.党小组会:每季度召开一次,由党小组组长主持。(1)学习上级组织有关文件精神和党报、党刊及其他相关材料,学习学习先进党员的模范事迹等;(2)汇报党员个人思想和工作情况,分析本小组党员和群众思想状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3)研究积极分子的培养和教育情况以及党员发展、转正情况;(4)改选小组长、酝酿支委候选人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候选人;(5)评选优秀党员、讨论对党员的处分及党务方面的工作等。3、党支部工作制度“三会一课制度”4.党课,每季度进行一次。主要内容是:对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党性、党的基础知识、时事政治、科技文化等方面的教育。除参加局台统一组织的以外,由支部自行组织。可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参加。3、党支部工作制度(二)政治理论学习制度每年不少于40天。采取每周例会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以党小组为单位建立党员学习档案和检查考核记录,考核结果作为民主评议党员的依据之一。(三)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每年一次。对照党员要求进行个人总结,支部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评选表彰优秀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和处理违纪党员。3、党支部工作制度(四)党内监督制度监督内容:1.党员领导干部参加组织生活、履行党员义务、遵守廉政规定、发挥模范作用情况;2.主动征求党内外群众对党员领导干部、党支部和党员的意见;3.对所辖行政部门干部的使用、奖惩提出意见或建议;4.对部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应向行政领导反映,发现重要情况及时报告台党委;5.了解并掌握支部党员的思想、作风和工作情况,及时向台党委反映。4、党支部工作程序包括党支部大会、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党课教育、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支委会改选、发展党员工作、考核党员工作、评选表彰优秀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和处分党员的程序等。(一)发展党员工作程序1.确定人党积极分子:申请人提交书面申请→支委会讨论是否列为入党积极分子→确定培养人(支部指定两名正式党员)→填写登记表、支部大会宣布名单并公示。2.培养考察:与入党积极分子谈话(党支部一次、培养人每季度至少一次);培养人考察要如实填写考察报告(每季度填写一次、签名盖章);组织听党课;政治审查,形成政审报告;支委会征求党外群众意见,讨论确定是否发展,上报台党委审定。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1.党组织要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做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并采取吸收他们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给他们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以及定期培训等方法,对他们进行培养和教育。2党支部每半年要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基层党委每年要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队伍的状况作一次分析。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改进的措施。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调动工作时,调出单位党组织应将培养、教育的有关材料,转给调入单位党组织。3.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后,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讨论同意,可列为发展对象。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政审1.党组织要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的本人历史和政治表现进行了解。确定为发展对象后,要进行政治审查。政治审查的主要内容是: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本人的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政治审查要形成综合性的政审材料。2.政治审查的基本方法是: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材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以及必要的函调或外调。在听取本人介绍和查阅有关材料后,情况清楚的可不再函调或外调。3.凡没有经过政治审查的,不能发展入党。接收预备党员预备党员的接收:召开党内外群众座谈会征求意见确定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人担任,也可自行约请或组织指定)→填写《入党志愿书》→支委会审查→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表决并作出决议→填写支部决议→上报发展党员材料→党委委员谈话→党委审批预备党员管理教育和转正:支委会谈话→指定教育考察人(一般由入党介绍人负责)→组织参加支部学习活动和集中培训→听取预备党员汇报,分析考察情况→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表决转正意见并形成决议上报台党委审批→支部党员大会宣布党委审批意见发展党员试行票决制发展党员票决制,是指支部大会在接收预备党员和讨论预备党员转正时,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的一种制度。(南宁市委组织部南组通[2011]22号)一、适用范围1.经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拟提交党支部大会讨论、表决能否接收为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2.预备期或延长预备期已满,拟提交党支部大会讨论、表决能否转正的预备党员。发展党员试行票决制二、基本流程1.会前准备每个发展对象的基本情况、培养考察和培训情况、政审情况、上级党委审查意见、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公示情况等有关资料;预备党员转正的,应转备好预备期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