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县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为切实整治城乡环境卫生,加强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加快实施美好环境与和谐社会共同缔造,全面提升城乡生态与环境质量,营造健康、生态、幸福的美好环境,根据我县当前城乡环境卫生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工作目标加强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和生活垃圾收集处理工作,到今年底,实现县城镇区、名村景点、主公路干线两旁无生活垃圾乱丢乱弃乱倒及堆积的现象;争取用1至2年的时间,在全县城乡全面开展生活垃圾收集处理、村容镇秩序等的综合整治,建立起奖惩与督促落实到位的城乡环境卫生和容貌秩序的运作机制,彻底改变城乡环境卫生面貌,形成清洁、整齐、优美的城乡环境,打造郁南生态宜居县新形象,实现“以干净的环境”迎接人的目标。二、基本原则1.政府主导,全民参与。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下,坚持县考核、镇统筹、村处理、户分类的原则,充分发挥县直各单位、各镇、村(社区)的主导作用,建立完善公众和社会力量参与机制,鼓励和引导群众及社会力量参与、支持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同时,加大县财政对环境卫生设备设施(生活垃圾收集处理)的投入。22.突出重点,试点推进。以省道沿线所经的行政村,途经镇政府所在地县道的行政村、旅游景点、名村、传统农贸商集散点村为试点,突出抓好生活垃圾的收集处理,提高环境卫生的整体水平(初步列入县考核的行政村见附件1)。各镇其他条件成熟的村可向县申报按推进村、试点村参与建设。3.统筹协调,综合整治。县城、镇区在着力抓好生活垃圾的收集处理、提高清洁质量的同时,要大力实施“绿化、亮化、净化、美化”工程,抓好以交通秩序、市容市貌、镇容镇貌为重点的城镇综合管理,塑造高品位的城市(城镇)形象。4.理顺机制,明确责任。坚持完善体制机制,进一步明确各镇、相关职能部门的管辖地段、工作范围、执法责任主体,避免在工作中因地段不清、管理重叠、交叉执法而形成工作互相推诿,管理(执法)不到位的现象。三、工作责任及范围(一)全县各镇。今年主要的工作范围为:①重点村(镇政府所在地圩镇)。有专门的清扫保洁队伍、运输工具、垃圾容器和垃圾处理场,垃圾每日及时清理,有人保洁;②推进村。主要为名村、景点村以及传统农贸商集散点村,垃圾每天及时收集处理,有人保洁;③试点村。及时清理处置公路两旁可视范围内的垃圾,定期清理处理村内垃圾,没有出现较大面积垃圾或垃圾堆积的现象。各镇要明确一名领导专门抓好该项工作,落实一个机构专门组织实施好全镇环境卫生整治。3(二)县直有关部门。1.县城市管理局。按照县城建成区划定的清扫保洁范围,每天对生活垃圾实行两清扫两清运,并每天保洁16小时以上,各街巷、道路没有出现较大面积垃圾或垃圾堆积的现象。2.县公路局、交通运输局。按照职能分别抓好我县省道、县道的清洁卫生工作,主要范围为路面及两边内至坎根、外至水沟部分,确保道路垃圾每天有人清理,不出现较大面积垃圾及垃圾堆积的现象,并且清理的垃圾要自行处理好,不能扫到(丢弃)到公路两旁可视范围内。如县有重大活动提出要求,道路环境卫生的范围相应调整扩大。3.县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负责协调督促高速公路郁南段管理部门做好收费站及出入口路段的环境卫生工作,及时清理清扫路面及其范围的垃圾,其生活区、服务区、收费站所产生的垃圾要自行处理好,坚决禁止其简单地把垃圾堆放或填埋在高速公路周边的行为。4.县卫生局。负责督促全县各医院、卫生院做好医疗垃圾的收集及专项处理工作,确保不出现医疗垃圾乱丢乱的现象。5.县林业局。抓好大王山森林公园、同乐大山景区的环境卫生工作,及时收集处理主要景点、游人行走路线可视范围周边的垃圾,并且要做好垃圾的填埋处理工作,确保不出现较大面积的垃圾或垃圾堆积的现象。6.县旅游局:督促旅游景点和酒店抓好卫生环境管理,以4干净整治的卫生环境迎接人。7.县广播电视台:做好舆论宣传引导工作,宣传报道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工作中的正面典型,曝光破坏环境卫生的事件,在社会上大力营造爱护环境卫生的浓厚氛围。8.县集贸市场管理中心。负责县城市场及周边环境卫生及摆卖秩序管理工作,同时负责做好管好所辖(或产权所有)的乡镇市场的环境卫生工作。9.大堤管理处。负责大堤武陵引桥至华侨玻璃厂上堤路口堤段绿化地部分(路面部分按原清洁渠道由县城管局负责)、华侨玻璃厂至均冲绿道建设堤面及两侧护坡,大堤石堤段堤外护坡地带的环境卫生工作,其清理的垃圾不能向外丢弃,必须运到与县城管局协商的地点由其转运处理。10.县直各单位各部门。广泛开展清洁卫生活动,强化“门前三包”责任,切实加强单位内部环境卫生管理,做好单位内部公共场所美化、绿化、亮化、净化工作,物品摆设整齐有序,开展“洁净洗手间”活动,为我县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工作作出表率。四、措施保证(一)加强工作领导。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是一项攻坚战、持久战的工程,各级各单位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把该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并常抓不懈。县成立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县领导任组长,成员由县纪委、县委办、县府办、县城管局、县爱卫办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5公室(设在县城管局),负责方案的组织实施、检查考核等日常具体工作。挂钩联系镇的四套班子领导、挂扶联系村的县直单位部门,要把督促指导镇、村开展好环境卫生整治工作作为帮扶基层的重要工作内容来抓。各镇也要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订专门实施方案,加强对所辖的机关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的指导和考核,确保在全镇内掀起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热潮并取得实效。(二)加强政策扶持。县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保障全县各镇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开展,补助的方式为以奖代拨,具体补助范围及标准为:1.补助各镇一次性的基础设施资金。①垃圾填埋场的配备建设,视建设规模和投入情况,最低补助2万元,最高补助5万元。补助方式为垃圾场选址合理、符合相关要求且面积5亩以上的补助2万元,达到30亩以上的补助5万元,处于5亩至30亩之间的按亩数比例折算补助。②设备设施补助,按新购买的设备设施的价值补助30%。其中,每新建一个垃圾池补助300元。2.经考核后达标的镇,县对其划拔补助经费。①按镇类大、中、小进行补助,其中大镇3万元,较大镇2万元,小镇1万元(镇列入小镇补助)。②推进村。每个村补助5000元(含垃圾处理填埋点1000元,没有的该项不予补助)。③试点村。每个村补助1000元(含垃圾处理点一次性补助)。以上3小项资金由镇统筹安排、协调推进工作,资金总额与全年综合考评分数挂钩,按得分比例划拨经费。为了更好地开展该项工作,上半年考核后,6县财政划拨经县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每个镇补助金额折算考核分后的40%,作为推进工作经费。要多渠道筹措资金,确保落实工作经费,挂钩联系镇的县领导、挂扶联村的县直单位和部门,要从资金及设备设施等方面给予镇、村支持帮助;各镇、村也要安排专项经费推进该项工作。(三)加强舆论宣传。要通过新闻媒体、网络、农村“大喇叭”、宣传牌、墙报板报、横幅标语和学校教育等多渠道多形式的手段,大力营造人人讲文明、个个爱护环境卫生的舆论氛围,曝光乱丢、乱倒、乱弃造成卫生黑点、卫生死角以及污染环境卫生的行为。镇、村要广泛宣传垃圾收集、分类处理的重要意义,各中小学校和幼儿园要把爱护环境卫生、垃圾收集和分类处理等作为德育课的重点教育内容,使他们从小养成讲卫生、爱整洁的良好卫生习惯,从我们的下一代着手营造全县上下爱护环境卫生的浓厚氛围。要强化舆论曝光促环境卫生意识的提高,县广播电视台每1个月负责曝光县城或镇破坏环境卫生的电视新闻1篇以上,各镇每年要上送县广播电视台严重影响当地环境卫生的村(或点)的电视新闻4篇以上。(四)加强执法处罚。要通过强化执法处罚,逐步减少和杜绝各类损害环境卫生的行为,提高整洁程度,要进一步明确执法管理责任,提高执法水平,增强执法效果。县、镇城建监察队伍分别负责抓好城区、镇区内的摆卖秩序、建筑工地的管理,对乱丢乱倒垃圾,车辆在城区、镇区内行驶污染道路等违规违章行为7进行执罚处理,配合县公安交警大队对运载散体物料撒落的车辆进行处罚;县工商局负责督促落实全县各店铺的清洁卫生“门前三包”工作,对个别店铺经有关单位部门多次教育未果,由相关部门提出,工商局要对该店铺采取警告教育、缓审工商执照、停业整顿等措施,促相关店铺落实“门前三包”工作;县交通运输局负责抓好营运车辆的规范管理,配合县公安交警大队抓好进入城区道路运载散体物料车辆的管理;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负责县城交通行驶秩序的管理,整治各路段车辆乱停乱放行为,对在县城城区道路运载散体物料超重、超载、无覆盖和物料撒落的车辆进行处罚。(五)加强督查考评。县环境卫生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采取定期、不定期的方式对全县各镇、县直各单位各部门进行督查考评,每次督查考评结果在全县通报,并累积为年终考核评比综合评分内容或该部门工作实绩考核的重要依据。1.各镇的督查考评。对各镇的督查考评以每2个月一次的方式进行(事先可不打招呼),主要是对各镇上报后经县确定的工作范围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情况,管理机构及环境卫生队伍建设情况、垃圾转运处理情况、清洁质量、村容镇貌情况进行督查、考评。每次考核得分值将累积,其平均分值将占全年综合考核评定分的70%,年终考核评比分占30%(具体考核细则另行发文)。各镇环境卫生整治考核评比的结果运用于县核定的经费划拨,按得分比例划拨经费,并列入该镇年终工作实绩考评。82.县直各部门督查评比。以每半年一次的方式进行,其督查评比结果向全县通报,并列入该部门年终工作实绩考评内容。附件:县强化环境卫生试点村一览表附件9县强化环境卫生试点村一览表单位:元内容镇别推进村试点村村别个数村别个数合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