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化系统工程合同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为保障双方合法权益,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就智能化系统工程达成一致意见,自愿订立本合同。一.工程地点:二.工程内容:系统安装、调试及指导甲方术人员的使用,产品具体配置数量详见设计方案的设备配置。三.工程期限:1、本合同签定后,自乙方收到甲方工程预付款10日内进场施工;2、乙方确保工期在室内装潢工程结束后两周内完成并交付使用;3、如遇甲方延期付款或者其他甲方原因,以及遇不可抗拒的因素等,工期顺延。四.工程造价:人民币总金额(大写):五.工程质量:1.乙方参照设计方案及甲方的书面更改要求进行施工安装调试;2.乙方提供的产品应能满足甲方对系统的性能要求;六.乙方提供的产品应具有中文的产品合格证明书、产品说明书.七.付款方式:1.甲方在合同签订后两日内,向乙方支付第一笔合同款人民币(大写):元;小写:2.工程经甲方验收通过,两日内,甲方向乙方付工程余款。七.双方责任:1.乙方所提供产品必须为原厂原装、全新、无损的合格产品,如有假冒伪劣产品,视为未到货;2.乙方负责就本系统的性能及使用对甲方人员进行培训,提供使用说明书;3.乙方质保一年,终身维护,设备维修期间,免费提供备用机器;4.甲方在收到乙方的验收通知后,应在七天内验收,如超过时限而不进行验收则视为已验收合格。5.已竣工未验收工程,在交付前甲方不得动用,若甲方已经使用,即视同交验。八.工程变更:施工过程中,工程内容如有增减,甲方应提前三天书面通知乙方,经甲乙双方及装潢设计方同意后执行,如遇增加成本,则甲方应相应增加工程费用;九.售后服务:1.产品售出后,乙方负责免费保修一年,保修期自验收之日起计算,因人为及不可抗力造成损坏的,乙方仅收取系统维护的成本费;2.系统出现故障,乙方在接到甲方电话或书面通知后,承诺48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3.本合同保修期为一年,保修期满后的系统维护,除产品更换以外,乙方继续提供每半年一次的系统免费维护。十.违约责任:1.非因甲方原因或者不可抗力,乙方无故延误交货而造成整个工程延期的,按延期时间,每天按合同额的0.2%支付违约金(因本合同第三条第三款所列情形造成的延误不在此列);2.非因乙方原因或者不可抗力,甲方不得逾期支付工程款,否则甲方应当按合同额的0.2%每天向乙方支付违约金;3.甲乙任何一方逾期违约超过30天,守约方除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外,同时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4.非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随意解除本合同。否则,违约方应当赔偿守约方的损失。十一.合同效力: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保修期满后失效;2.合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提交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处理。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补充订立,其补充条款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地址:地址:电话:电话:代表:代表:盖章:盖章:日期: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