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德师风建设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2015-2016学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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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德师风建设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2015~2016学年)师德师风建设是学院师资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创建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的教师队伍是顺利推进学院深化改革、内涵发展的重要保证。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国发〔2012〕41号)、《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教师〔2014〕10号)和《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鄂教思政〔2010〕7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师德师风建设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努力打造学院师德教育工作的“新常态”。为确保此项活动顺利推进,取得实效,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为指导,以“敬业爱岗、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为核心,以“四有”好老师为目标,教育和引导广大教师进一步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努力建设一支“社会信任、家长满意、学生崇敬、师德高尚、业务精湛、充满活力”的高素质教师队伍,为学院深化改革内涵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二、活动主题根据学院“闪光”活动总体要求,结合年轻教师特别是新教师培养工作及学生的成长需要,2015~2016学年度师德师风建设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主题是:领航人生。三、目标任务(一)充分发挥学院各专业带头人、优秀教师、骨干教师的带头示范和辐射引领作用,让具有丰富教学经验和学术科研成果的高职称教师切实做好“传”、“帮”、“带”工作,进一步加快新教师和年轻教师的成长步伐,帮助他们树立坚定的职业理想信念,养成良好的职业道德,提高驾驭课堂的能力,尽快胜任教学及教科研工作的要求。(二)全体教职员工要树立以生为本、立德树人的观念,关注学生的健康成长,把“爱”这一教育永恒的主题,贯穿到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全过程和学生日常生活的各个方面,让每一名学生纵向有提高、横向有促进,整体有发展、个体有进步。(三)全体教职员工要严于律己,以身作则,不得接受学生及家长吃请,不利用工作职务之便故意刁难学生及家长,不向学生及家长索取钱物,树立良好的清贫乐教、清廉正气形象。四、组织机构为切实加大工作力度,成立学院师德师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黎家龙、郑乐平副组长:徐文、刘大利、彭兴武、龚璞、周从军成员:钟卫东、铁肖勇、柳军、蔡正权、黄宏伟、钟立、杨德全、张毅敏、秦戟、蒋鹏、邓爱平、苏明、各系(部)主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委办公室。办公室主任:周从军办公室成员:钟卫东、柳军、黄宏伟、各党支部书记师德师风建设办公室主要负责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的具体组织、协调,督查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的开展情况。五、主要工作内容(一)开展“老带青”工作,促进年轻教师健康成长要加强对年轻教师培养力度,通过实施“师徒结对、以老带新、以新促老、共同提高”,帮助广大年轻教师特别是新教师尽快完成从学生到教师身份的转变,端正教学态度,规范教学过程,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育教学水平,保证学院人才培养和教学改革的可持续发展。1、培养对象学院从事教学工作不满2年的年轻教师(含其他岗位的兼课人员),以及根据教学实际情况,认为需要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教学质量的教师。培养时间为1~2学年。2、培养形式采取“结对帮扶”的形式,由一名教学经验丰富的导师负责指导一名年轻教师。3、导师的遴选各系(部)要根据年轻教师的发展方向,选择思想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高职称教师作为导师,导师和结对年轻教师的专业或所任课程必须具有相关度或保持一致。4、培养工作的检查与考核导师应根据年轻教师的实际特点制定详细的培养计划,并严格执行。年轻教师应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完成导师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各系(部)要不定期开展年轻教师培养工作情况检查,通过听课、查资料、座谈等方式了解培养计划的执行情况,并及时提出指导性意见。教务处牵头,会同人事处、科研督导处每个月到各系(部)检查培养计划的落实情况。对培养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导师及年轻教师,必须约谈当事人,并要求系(部)整改。2016年5-6月,科研督导处负责组织校内专家对年轻教师开展教案(备课笔记)评比、随堂听课(或试讲)等活动。2016年6月,学院按照培养指导情况检查和资料提交(60%)、教案评比(20%)、听课(试讲)(20%)分别对被培养教师进行考核。导师的工作考核与被培养教师的考核结果直接挂钩。5、考核结果应用学院将对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年轻教师和导师分别予以奖励,并在教师节进行表彰。对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的导师,教务处将根据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予以核算其工作量。对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导师,将不得参与该年度的评优评先,也不计算指导年轻教师工作经历;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年轻教师,要减少或限制教学任务,对情节严重的要取消任课资格或调离工作岗位;新教师考核不合格不得转正及安排教学任务。(二)开展“我为学生办实事”活动,展现人民教师的“红烛”精神师爱是教育的灵魂,是教师魅力的源泉,是教育的前提,只有把学生当作平等的人,才会产生爱的情感;只有相信学生人人都能成为有用之才,师爱的阳光才会照耀每一个学生;只有热爱学生,接近学生,了解学生,学生才乐于接受教师的教育,“亲其师,信其道”,从而成为学生全面发展和终身发展的引导者和领路人,做学生喜爱的老师。1、活动对象教学系(部)、学工处、教务处、科研督导处、图书馆以及后勤处等部门全体工作人员和其他行政部门的任课教师。2、活动内容和要求(1)全体活动人员实行包班制,其中行政人员必须选择一个班级作为定点班级,任课教师可选择所授课的一个班级,辅导员必须负责所管理的班级。(2)全体活动人员必须深入到所负责的班级,了解整个班集体的学习基础,学习风气,学习态度;集体荣誉意识,团队合作意识;班级的文化氛围,行为准则,主流价值观。同时还必须细致地了解学生的学习与生活习惯、家庭教育环境以及性格特点、道德品质、价值取向和对未来的遐想等等。只有真正融入到学生之中,才能找到教育教学的更恰当的方式方法,才能更好地、高效地为学生提供优质、满意的服务,提高学生对学校的认可度。全体活动人员每月至少安排两次与所负责班级学生的个别谈话,每学期与本班的每个学生进行一次个别谈话。(3)全体活动人员每学期为学生做一件好事或办一件实事活动,要结合岗位特点,带着真情实意帮助学生在学习、生活等方面解决实际困难,为他们分忧解愁,或给学生进行“励志讲座”,或进行“学习方法指导”,或进行“心理健康辅导”,或慷慨解囊资助贫困学生,或帮助学生联系实训及就业单位。要形式多样,讲求实效,促进广大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进一步加深师生之间的真挚感情。3、参加活动人员应提交的材料(1)深入班级、学生调研的材料和分析报告。(2)为学生做好事或办实事的资料(必须有学生的签名)。五、工作要求(一)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全面履行培养职责各系部、处室要把本次活动作为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职责,精心组织,认真实施,确保活动顺利推行。各系(部)是年轻教师培养工作的主要实施部门,要认真督促导师与年轻教师严格执行培养计划,认真查找培养工作中的不足,并积极采取措施,认真整改,以实现既定培养目标。学生是我们工作的主要对象,“三育人”是我们的共同职责。各系(部)、处室的领导要带头示范,全体活动人员要经常深入到学生宿舍、教室,关心爱护学生,通过一件件实事、好事,让学生能够感受到来自老师们的关心、爱心,促进全院学风的大转变。(二)加强宣传、树立先进典型各部门在开展师德师风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时,要及时将相关图片、文字报道发布在校园网上,以便及时反映本单位开展活动的相关情况,增强广大教师的职业荣誉感和自豪感,为师德建设营造良好舆论氛围,使师德教育活动深入人心。同时,要善于发现和挖掘身边的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使广大教师学有榜样,赶有目标。自2016年6月开始,要开展“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的评选,在全校范围内评选十名治学严谨、勇于创新、关爱学生、作风正派的“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并在教师节予以表彰。(三)及时做好经验总结各部门要认真总结“领航人生”教育实践活动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在活动结束后,形成书面总结材料,连同图像资料一并报党委办公室。二○一五年十一月三日附件1:“老带青”工作安排附件2:导师的工作任务、遴选条件及应提交的培养考核材料附件3:被指导教师应提交的培养考核材料及考核指标体系附件4:“我为学生办实事”工作安排及考核指标体系附件1:“老带青”工作安排序号活动内容责任单位(人)工作时间1确定“老带青”结对名单教学系(部)11月20日前提交2制定详细的年轻教师(新教师)培养计划各指导教师11月30日前提交3每个院领导为所联系的系(部)教职员工作一场师德师风建设主题报告各党支部书记2016年5月前必须完成4各系部、处室领导在本部门组织开展一次师德建设主题报告(只需安排1次,不需每个领导都讲)各部门负责人2016年1月前完成5年轻教师培养计划的落实情况检查教学系(部)2015年12月——2016年6月6年轻教师培养计划的落实情况定期检查教务处2015年12月——2016年6月7年轻教师的教案(备课笔记)评比科研督导处2016年6月完成8对被指导教师进行随堂听课(或开展新教师试讲)科研督导处2016年6月完成9对年轻教师和导师提交的培养过程资料进行归档、评比教务处2016年7月前完成10召开“老带青”工作总结会教务处2016年7月完成11对优秀导师、优秀年轻教师及优秀教育工作者进行表彰党办2016年9月附件2:导师的遴选条件、工作任务及应提交的培养考核材料一、导师的遴选条件1、团结协作、顾全大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优良的教风,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身体健康,有精力完成指导工作。2、业务能力强,教学改革意识强。具有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和较强的实践操作能力,教学效果好,具备指导、辅导年轻教师提升教学及科研工作的能力。3、原则上应具备教授、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及领导干部(领导干部按所在党支部或所联系的系(部)开展指导工作)。导师和结对年轻教师的专业或所任课程应具有较高的相关度或保持一致。二、导师的工作任务1、每位导师要负责指导一名年轻教师或新教师,包括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基本教学规范教育以及教学及教科研能力的指导,必须作为一项神圣的使命全身心投入,指导要中肯、具体,不搞花架子,切切实实帮助提高年轻教师的教学能力和业务水平。不得对所指导的年轻教师宣讲与党中央、学院党委的相关政策、现代高职教育理念和教师教学行为规范明显相悖的话语,如有发现,将取消导师资格。2、根据被指导教师的特点和培养要求,制定比较详细的指导工作计划,从业务学习、撰写授课计划、备课、撰写教案、课堂教学、参与教科研项目等各个环节精心设计,并逐项落实到位。3、主动关心年轻教师的个人生活情况,努力为他们解决一些实际困难,消除某些后顾之忧。三、导师应提交的培养考核材料1、年轻教师(或新教师)的培养计划。2、培养工作总结(含对被指导教师如何进一步提高的建议)。附件3:被指导教师应提交的培养考核材料在本学年培养期结束后,被指导教师应向教务处提交以下考核材料:1、随堂听课笔记一学年不少于20次,新引进还没有上课的教师必须有一学期全程听指导教师的授课。2、被指导过程的简要记录。3、经指导教师批阅后的教案(或备课笔记)。4、一起参与相关教科研项目的材料。5、每学期被指导后的个人总结(或学习体会)。年轻教师培养考核指标体系序号考核项目检查内容赋分考核部门1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能积极参加院、系(部)举办的各项活动,按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工作热情,无“吃拿卡要”等行为。10教学系(部)遵守教师教学工作规范,不发生任何教学事故。发生一次三级教学事故扣5分,发生一次二级教学事故扣10分,发生一次三级教学事故考核不合格。10教务处2严格执行培养计划按照培养计划,虚心接受导师的指导,教学基本功得到提升。10导师、教学系(部)严格执行培养计划,按要求听导师的课,认真撰写教案(备课笔记)等,各项活动均有记载。检查发现一次未执行培养计划,扣5分。10教务处3培养资料提交按要求及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