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健康扶贫政策要点参加基本医保补助个人参保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补贴。基本医保“两升两降”倾斜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全区各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就医,起付线降低50%,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大病保险报销起付线降低50%,分段报销比例每段提高5个百分点。健康扶贫“三个一批”行动计划对患大病和慢病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采取大病集中救治一批、慢病签约服务管理一批、重病兜底保障一批的分类救治措施。大病集中救治病种14种2017年纳入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终末期肾病、儿童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儿童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房间隔缺损、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室间隔缺损等9种大病。2018年纳入肺癌、乳腺癌、宫颈癌、儿童肿瘤和尘肺等5种大病。大病集中救治原则(四定两加强)患有大病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要到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救治,采取“四定两加强”措施,即:确定定点医疗机构、确定诊疗方案和临床路径、确定单病种收费、确定报销比例、加强责任落实、加强质量安全。大病集中救治医保政策到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可享受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健康商业补充保险、医疗救助、大病保障基金等综合保障措施,患者总医疗费用实际报销比例要达到90%。慢病签约服务管理一批对患有慢性疾病的农村牧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行签约服务管理,大病、特殊慢性病、长期慢病患者门诊医疗费用纳入报销。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以苏木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嘎查村卫生室乡村医生为主体,吸纳旗县级医院医生参与,组建家庭医生服务团队与贫困家庭签约。签约服务针对高危人群和普通慢病患者健康需求,进行分类管理,重点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提供公共卫生、慢病管理、健康咨询和蒙医中医干预等综合服务。需住院治疗的患者,按照分级诊疗、急慢分治的原则,建立绿色通道和转诊机制,联系定点医院确定诊疗方案,实施有效治疗。健康管理对需要长期用药治疗的贫困慢病患者,提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管理”、“送医配药上门”的个性化贫困慢病患者服务管理模式。通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管理”,为贫困患者提供精准的基本医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个性化健康管理。对“重病”实施兜底保障政策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您可以得到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健康商业补充保险、大病保障基金等多种政策兜底保障;慢病治疗患者门诊治疗可以得到健康管理和费用报销。“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到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要实现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健康商业补充保险、医疗救助、大病保障基金等保障政策“一站式”结算,贫困人口出院时只需支付个人自付医疗费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县域外就医后,可到旗县设置的便民服务大厅或定点医院设立的结算窗口,进行“一站式”综合结算服务。先诊疗后付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实行“零押金”制度,不需缴纳住院押金。健康扶贫“三规范一签约”规范就医——享受健康扶贫政策,您要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患病住院治疗,要到当地确定的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可享受“先诊疗后付费、一站式结算”便民政策;需要转诊住院治疗的,经过审核批准后,才能到上级医院或盟市外医院治疗,住院费用可以回到旗县便民服务大厅“一站式”结算。规范诊疗——落实健康扶贫政策,医院按规定提供诊疗服务——旗县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健康扶贫政策规定,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开展规范的住院诊疗;二级医院使用目录外药品、检查、耗材费用不得超过5%,三级医院使用目录外药品、检查、耗材费用不得超过10%。规范报销——实施费用兜底报销,确保您不再因病致贫返贫——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您可以得到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健康商业补充保险、大病保障基金等多种政策兜底保障;慢病治疗患者门诊治疗可以得到健康管理和费用报销。家医签约——开展家庭医生签约,让您拥有自己的保健医生——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实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当地苏木乡镇卫生院、嘎查村卫生室的家庭医生团队与您签约!患有慢性病的贫困患者,需在门诊长期用药治疗的,要经当地旗县医院(蒙中医院)及以上医院确诊,可以得到“健康管理、慢病送医配药、住院就医咨询”等服务。当您有医疗健康需求时请在第一时间找您的签约家庭医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