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检查项目(试行)一、制度建设1、学校治安管理制度(门卫管理制度、值班制度、巡逻制度、文体场所安全管理制度、师生大型活动安全管理、学生生活区、场、所等安全保卫制度)。2、学校日常安全管理制度(教学活动、体育课、实验课、学生日常行为安全、学生宿舍安全、楼道防踩踏安全、校产安全、社会实践、学生外出活动安全制度等)。3、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设施设备维护、责任书签订、消防宣传演练、教学区、学生公寓、实验室、计算机室、锅炉房、配电房、食堂等制度)。4、学校卫生防疫管理制度(环境卫生、食品卫生、食堂卫生、饮用水卫生制度、卫生防疫防治制度等)。5、学生交通安全管理制度(校车管理、校园内交通、校外集体活动、校园周边交通设施等)。6、实验室、危险品储藏室、危险物品管理(采购、运输、贮存、保管、领取、使用、检查、销毁等)制度。7、学校校园网、信息安全管理制度(机房管理、网络管理和信息监控)。8、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管理制度(校所联防、警校共建制度、配合职能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制度等)。9、学校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制度(对自然灾害、社会事件、卫生类、事故类、考试安全类、网络安全类事件的预警机制、防范措施、应急预案等)和专项应急预案(涵盖学校防溺水、交通、防火、防控传染性疾病、防食品中毒、防实验室事故、防范治安事件、防范雨雪冰冻以及暴风雪等灾害、学校大型集体活动、防踩踏、校舍安全等主要方面)。10、学校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制度(安全法制教育、自护自救意识及能力培养培训、心理疏导)。11、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制度、台帐建设制度。12、学校安全信息报送制度。13、中等职业学校实习安全管理制度(校内实习的安全管理、到实习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等)。14、安全责任追究制度。15、学校安全工作建档制度(学校应当建立安全工作档案,记录日常安全工作、安全责任落实、安全检查、安全隐患消除等情况。安全档案作为实施安全工作目标考核、责任追究和事故处理的重要依据。对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其他生理、心理状况异常行为的学生,学校应当做好安全信息记录,妥善保管学生的健康与安全信息资料,依法保护学生的个人隐私)。二、安全教育情况1、安全教育是否纳入课堂教学,做到“计划、师资、教材、课时”四落实。2、学校是否坚持每天放学开展“课后一分钟”安全提醒教育,校园大门口是否有固定的安全教育提醒牌或电子屏幕滚动的安全提醒字幕。3、学校是否重视和坚持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是否有固定的宣传阵地和固定的宣传栏。4、学校是否组织开展“每月一主题”安全教育活动:是否制定方案,是否开展活动,是否进行总结。5、学校是否坚持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安全教育活动。6、中小学是否配备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是否充分发挥他们在学校法制和安全教育中的作用。7、开学初、放假前是否开展专题安全教育,假期安全教育工作是否制定方案,是否开展活动,是否进行总结。8、学校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学生安全疏散演练是否落实,有无具体的演练方案;师生是否掌握逃生自救的方法。9、学校开展应急疏散演练是否做到经常化;是否能与学生的课间操、放学、大型活动集会等活动相结合。10、师生是否了解和遵守学校的各项安全制度,能否正确使用消防器材。11、学校是否加强与家长的沟通和联系,指导家长采取有效措施,对孩子进行教育与监管。12、学校是否加强与社区(村)的沟通和联系,积极构建学校、家庭、社区(村)“三位一体”的学校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网络。三、交通安全1、校园是否建立较完善的交通安全管理制度。2、校园内交通标志是否齐全;是否设有车辆禁鸣区和禁驶区;校内车辆是否在指定区域内停放。3、学校门前及周边道路是否有人行横道线,是否设置交通安全标识标牌等警示标志。4、学校是否有交通协管员,在上下学高峰期间,是否有交警和校内值班人员维持校园门口及校内交通安全秩序。5、学校是否有人在重点时段进行值班巡逻;在上下学高峰期间,校内是否有车辆与学生争道现象。6、在上下学高峰期间,学生乘坐公交车是否做到有序乘车、文明乘车7、学生是否知晓交通法规,是否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积极防范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8、“接送学生专用校车”是否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和档案;是否严格执行接送车辆和驾驶员的准入制度(省公安厅、省教育厅皖公通〔2006〕23号文件规定);是否按要求统一喷涂标识和使用学生接送车专用车牌。9、“接送学生专用校车”和其他校内车辆是否定期保养、维护、检测,保证安全的规定。10、“接送学生专用校车”车载灭火器及消防锤是否按照规定配备,并完好有效。11、“接送学生专用校车”乘载人数是否在核定人数内,校车是否超速行驶。12、“接送学生专用校车”上是否设有专人负责学生上下车管理,接送小学生和幼儿的交接措施是否落实。13、“接送学生专用校车”驾驶员身体健康状况是否适应工作,有无酗酒等不良嗜好影响正常工作的现象。14、学校周边是否有交通安全隐患,是否向驻地相关部门报告要求进行整治。15、学生上放学是否存在乘坐“三无”车辆、超载车辆及拼装车、报废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和个人机动车等现象。四、消防安全1、学校是否制定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重点部位(教学楼、图书馆、学生宿舍、实验室、实训楼、锅炉房、变电房、学生食堂等)是否有消防制度并张贴于醒目处。2、室内消防栓箱内配件是否齐备、完好。3、消防管上的阀门是否启闭灵活。4、教学楼、图书馆、实验室、微机室、实训楼、食堂、学生宿舍、变电房、锅炉房等重点部位是否配备足够灭火器材,摆放位置是否合理。5、是否有疏散标志,疏散标志安装位置是否合理。6、是否有应急灯,应急灯能否正常工作。7、是否有消防疏散通道,消防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学生宿舍消防疏散通道门夜间是否上锁。8、学校是否成立义务消防队,队员能否熟练正确使用消防器材;师生能否正确使用消防器材和掌握逃生自救的方法。9、灭火器、消防栓、应急照明灯、疏散指示标志、防火门、消防自动报警系统等设施是否定期组织检验、维修,是否完好有效。10、食堂天燃气管道、用具是否做到定期检查,防泄露措施是否完善。11、教学区和学生宿舍是否有违章用火、用电现象。12、室内用电是否有合格的漏电保护器。13、配电箱体及开关、插座面板是否完好无损,接线是否牢固,有无裸露现象。14、电线是否老化,线路有无超载现象。15、线路是否混乱,有无乱搭乱接电线现象。16、教室、微机室、实验室等重点部位是否做到人走灯灭,切断电源。17、灯具、吊扇悬挂是否牢固,有无随时脱落可能。18、教学楼、图书馆、学生宿舍、食堂及公共活动场所的电器线路、燃油燃气设施是否定期维护保养、检测。19、学校教学楼、办公场所、学生宿舍等建(构)筑物、计算机机房、电教设备、通信系统、金属旗杆等设施,是否按照防雷规范的要求安装防雷装置。20、屋面明设避雷带焊接点是否锈蚀、松脱,是否定期(一年一次)请有检测资格的检测单位对校舍防雷设施进行检测。五、卫生安全1、学校是否建立卫生制度,认真执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是否按规定设置医务(卫生)室,设立心理健康教育及个案咨询室,配备卫生工作人员,保健教师及心理教师。2、是否建立学生健康管理制度,是否对学生体质状况进行监测,定期组织学生体检;是否掌握学生体质健康状况,并建立全体学生及特殊体质学生的安全信息档案。3、学校是否开展卫生知识的教育和培训,学生是否养成衣、食、住、行等方面的良好卫生习惯。4、学校是否严禁在教室内吸烟,幼儿园内是否严禁吸烟。5、学校是否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等政策,是否认真贯彻落实。6、学校食品卫生制度是否健全(一般包括责任追究制;食品留样制;食物中毒应急预案;原料采购索证制度;库房管理制度;采购食品验收制度;食品添加剂使用与管理制度(如亚硝酸盐);粗加工管理制度;烹调加工管理制度;面食制作管理制度;配餐管理制度;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制度;餐具用具清洗消毒制度;卫生检查制度和餐厅卫生管理制度等)。7、食堂食品购买、运输、储存、加工及留验等是否符合卫生标准和有关要求。8、食堂相关证照是否齐全,工作人员是否持健康证上岗并定期体检。9、食堂整体环境和餐具是否严格执行定期消毒制度。10、食堂建筑、设备和环境是否符合卫生及安全(包括用电、用火、用水、用汽等)标准及有关要求。11.实行学校食堂承包(托管)经营的是否建立准入制度,是否明确学校、承包方在食品卫生安全管理中的职责。12、学校是否建立传染病、流行性疾病等疾病预防和控制措施,是否制定应急预案。13、学校是否根据季节特点,组织师生开展常见病、传染病防治宣传,做好传染病等疾病预防和救治工作。14、在传染病高发时期,对控制学生常见病、传染病是否有预防措施,是否落实传染病报告登记制度,是否落实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是否落实晨检制度,是否及时了解和报告有关信息。15、学校是否制定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学校采购的纯净水是否有有关部门出具的质量合格证明、有效的卫生许可证和桶装水质检报告;学校是否定期对饮水机进行消毒,桶装水储藏室是否固定、安全。16、学校是否建立卫生监督检查制度,定期进行卫生专项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六、教育教学设施安全1、学校的所有教学仪器设备设施是否按照规定,落实防潮、防尘、防热、防虫、防锈、防磁、防碰、防变质、防挥发的安全措施,是否有可行的应急预案。2、化学实验室有无专用排风设备。换气装置。3、电教设备是否悬挂牢固,有无脱落、伤人可能。4、体育设施、教(玩)具等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有无锋利坚硬部位和松动断裂现象。5、文体活动场馆、劳技课场地、器材、实验室设施设备是否符合安全要求,使用是否规范。6、对教学设备、运动场地、器械经是否经常进行检查,是否保证教学设备完好、保持运动场地平整和清洁,是否合理地划分活动区域和设置警戒标志。七、危险有毒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1、实验室是否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2、实验室是否建立有害、有毒、易燃、易爆等危险化学物品的安全管理制度。3、实验室是否符合安全标准,实验教学在使用有害有毒等危险化学物品时,是否有安全防范措施,是否按规范操作,防止伤害事故发生。4、储存室是否符合防火、防爆、防盗、防泄漏等安全管理要求;是否有技防设施(视频监控设施)和安全管理措施。5、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是否在同一室内存放,保管人员是否经过消防安全及有关专业知识培训。6、有害、有毒、易燃、易爆等危险化学物品是否专库专柜存放,是否由专人管理,双人双锁;是否定期实行检查核对。7、有害、有毒、易燃、易爆等危险化学物品,危险设施设备是否有明显警示标志。8、学校各种危险品是否严格登记造册,是否建立购买、使用、领取、清退等台帐。对有害、有毒、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出入库是否有精确计量和记载,严禁任何人私自将危险物品带出保管室或实验室。八、学生住宿安全1、是否建立和制定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含24小时值班制度,夜间巡查制度,夜间清点制度,定期消毒、通风和传染病防控等卫生制度,基础设施的运行、使用和维护制度,物品登记、保管和使用制度,会客制度,外来人员登记制度,异常情况报告制度,紧急疏散制度等)。2、学校是否配齐配全宿舍安全管理人员,负责住宿学生的生活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是否经过消防安全及有关安全保卫知识培训。3、学校是否实行领导带班、中层干部夜间轮流值班、巡逻检查制度。4、学生宿舍是否落实24小时值班和夜间巡查制度,是否做好夜间巡查、值班记录;是否坚持实行晚点名和定时查铺。5、学校是否加强对学生宿舍安全防范工作的管理,是否安装技防设施;是否加大了对女生宿舍安全防范工作力度,是否采取了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6、学生宿舍是否有留宿外来人员、使用蜡烛照明看书、使用禁用的大功率电器、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等存在安全隐患物品的现象。7、学生宿舍是否经常开展收缴管制刀具、收缴易燃易爆危险品、收缴存在安全隐患物品的工作。8、学生宿舍楼是否按要求配备室内消防栓和灭火器;是否设置符合安全规定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