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观点--学理论要“武装”不要“包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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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观点李君如:中国政改不能盲目不能急中央党校副校长李君如不久前发表文章说,认为中国的改革主要是经济体制改革,中国至今没有进行政治体制改革是一个很大的误区,“实际上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已经搞了三十年了”。“我们的改革从一开始就是政治改革与经济改革相结合,而且事实上是先政治改革后经济改革。”“十一届三中全会是中国改革的标志,但实际上有经济改革吗?没有。实际上有的是解放思想、政治民主。中国真正的改革是从政治开始的,是民主政治打了头。先有政治民主,才有经济改革,才有市场经济。”李君如称赞邓小平“是个战略家,同时也是个策略家”。“邓小平先生把政治改革结合到经济改革中,如农村包产到户是经济改革,但包产到户过程中废除了人民公社制度,设立了县人大常委会,实行了县和县以下人民代表直接选举制度。”李君如认为,没有过分宣扬政治改革正是中国共产党的高明之处。“我们一步一个脚印地推进,而且每一步推进都让老百姓得到实惠。而不是像前苏联那样叫得很响,老百姓却没有任何实惠,结果国家都垮了。”李君如也承认,中国经济改革的深化现在到了一个新阶段,这个阶段需要深化政治体制改革。同时,李君如也表示,中国的政改不能着急。“经济改革不能急,政治体制改革也不能急。一切都是有条件有措施来推进的,不能盲目。因为经济体制改革可以试验,试验之后如果失败还可以重来,政治体制改革失败是不能重来的。”(据中新网)孙成华:学理论要“武装”不要“包装”解放军政治学院教授孙成华最近在《前进》杂志发表文章说,当前党员干部在理论学习中流于形式,惯于“包装”的问题不是个别现象,有的甚至在参加专题学习或培训班时还让别人代写学习笔记和论文体会。文章指出,当前大多数党员干部对理论学习的态度是重视的,效果是明显的,但同时也确实存在重“包装”轻“武装”的问题。“武装”还是“包装”,说到底是学风的问题。欲变“包装”为“武装”,首先要真学。需要有很强的韧劲、钻劲和挤劲。其次要真信。一个人如果没有了信仰,也就没有了灵魂。学习党的创新理论,就要坚信创新理论对社会主义建设的重大指导作用。第三要真用。党员干部要把理论学习与自身思想实际结合起来,把理论学习与自身工作实践结合起来,着眼于释难解惑,着眼于解决问题,坚持学用结合,学以致用,用有所成。(据《前进》)任建明:对官员必须实行监督“终身制”《人民论坛》第16期刊登清华大学廉政与治理研究中心主任任建明的文章说,领导干部退休以后,往往成为“自由人”而豁免被监督。权力者的权力影响往往有延续性,难以随权力者的退休而即刻消弭。现实中,一些领导干部从“高位”卸任后,千方百计施展自己的余威,为自己争房子、要车子、挣票子,为子女和亲信通路子、批条子,最终违法乱纪,晚节不保。客观上讲,退休的领导干部像阜新市原市委书记王亚忱这样通过延期的权力赤裸裸地搞腐败的并不多,但利用延期的权力获取不当利益的绝非个别。究其原因,从干部选拔制度的角度考量,现在“选官”在一定程度上还是人选人。如果现在的市长、副市长、局长、副局长都是某个市委书记在任时提拔起来的,他们对自己的老领导如何监督和约束便可想而知了。因此,必须从体制上彻底转变用人制度,用制度选人,用规则选人,用明确具体的尺度选人。破除领导干部选拔任用上的人身依附关系,才能消除期权腐败。在制度方面,虽然《公务员法》作出了规定,但范围明显偏窄,对已无职务的离退休人员能否认定“职务犯罪”、在退休后所从事的工作能否认定权力“期权化”,都很难把握;《纪律处分条例》方面至今没有相关解释性操作规定。另外,现行的有关监督条例,主要是针对在职领导干部的,对退休和“下海”的领导干部的追踪监督,目前基本上还是盲区。文章指出,必须从根本上完善制度,对官员实行监督“终身制”,防止少数人在退休以后利用在职时的影响,营私舞弊,腐败作恶。(据《人民论坛》)马怀德:加强行政立法、挤压腐败空间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马怀德最近撰文指出:作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一部分,我国反腐败相关法律体系的日臻完善,不断挤压腐败分子容身的空间。行政审批环节曾是行政权力滥用和“权钱交易”的重灾区。在2004年《行政许可法》出台前后,中国沿着法制的轨道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两个一半以上”是人们经常引用来说明这项改革成果的数据:中央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占原有事项总数的一半以上,省级政府取消和调整的数量也达到了原来的一半以上。这个数字背后意味着在审批环节出现腐败的几率也在相应降低。近几年中,立法机关通过的诸多法律中,人们都可以从中找到涉及反腐的内容:审计法修改,加强了审计机关的监督职能;制定《监督法》,充分发挥各级人大的监督作用;制定《反垄断法》,打击行政垄断背后的腐败……“分兵突进”的反腐立法今后的走向如何?有学者认为,随着我国刑法经过多次修改,惩治腐败的规定日趋完善,以《行政许可法》的出台作为分界线,我国反腐立法的重心已经开始向规范权力运行、预防腐败发生的行政法领域转移。马怀德认为,造成权力腐败的主要原因是缺乏对权力的有效制约和监督机制,而实现真正的监督和制约离不开行政程序法。目前,尽快制定行政程序法来遏制腐败,已经成为众多专家学者较为一致的观点。应该抓紧制定行政强制法、行政收费法和行政检查法,堵塞任何可能产生腐败的权力漏洞,把行政权力,特别是自由裁量权控制在最严格的范围。(据《报刊文摘》)苏圻现:反贪要成为习惯和文化“总理,两个星期来,我感到非常伤心和沮丧。对于所发生的不幸事件,我觉得我惟有承受最高的处罚以谢过,郑章远签。”郑章远当时是新加坡国家发展部部长。1986年11月,在新加坡警方调查他涉嫌收贿新加坡币100万元(约合人民币500万元)时,他自杀了。在服下大量安眠药前,郑章远写下了这封遗书给李光耀。“反贪需要很长的历史,才能变成习惯、风气,进而变成文化。”新加坡反贪局长苏圻现前不久接受记者采访时这样说。他认为:反贪能变成习惯、风气,进而变成文化,最重要的就是打老虎,也打苍蝇。踏进新加坡贪污调查局展览室,一张张照片映入眼帘,博物馆长、环境部部长、警察、私人企业董事长,因为贪污,他们当中有的身败名裂,失去退休金;有的自杀。“贪污调查局叫你去问话,你就会吓得发抖。”近年来,新加坡贪污调查局积极侦查私人企业、非营利组织和显赫商人,让行贿者、受贿者都不能逍遥法外。“我们希望企业能在干净环境中成长,以在同样的竞技场上竞争。”新加坡前总理吴作栋如是说。(据《青年参考》)孙安平:警惕“小人物”腐败江苏大学教授孙安平最近撰文指出:现在,当我们把反腐的利剑指向位居高位的“贪官”时,一些“小人物”也不时跳出来,成为反腐的“焦点人物”。如今,类似会计、领导秘书、小车司机等“小人物”腐败的事情是屡见不鲜,这背后折射出最大的问题恐怕就是监督的严重“缺位”和不力。这些所谓的“小人物”其实有着特殊的“背景”:一是岗位特殊。大多是单位管钱、管物的实权派。二是地位特殊。虽然职级不高,但他们大多跟在领导后面,属于“身边人”之列。“小人物”腐败虽然影响要小得多,但危害性却不小。“小人物”腐败行为长时间得不到有效的打击,效之者大有人在,很容易催长腐败之风。“小人物”腐败问题必须从源头上和监督制度上严堵漏洞,防微杜渐。首先,要把某些特殊的“小人物”的监督管理一并纳入对领导干部监督工作的体系中,进行经常性督促检查,做到“以防为主”。其次,要建立特殊岗位工作人员交流机制,加大他们工作轮换力度,减少小人物与领导干部“交叉感染”的几率。再次,探索建立“小人物”腐败行为“问责制”,对管理不力的领导干部追究领导责任,增强他们管好“小人物”的自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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