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用制度第一节总则一、公司的人事政策:本公司致力于:1、建立并维护公司与员工之间的和谐关系;2、使每位员工对公司政策、服务和发展感到自豪;3、尊重每位员工,维护其尊严,注重其发展;4、选择优秀员工担任各级管理职务;5、为每位员工安排完善的培训,以提高其技能和效率;6、确保公司员工在安全、整洁、舒适的环境中工作;7、给予每位员工合理的报酬;8、热心为员工服务,解决员工的后顾之忧。二、人事原则建立一个结构合理、职责分明的组织,并制定和完善规章制度,把适当的人力安排到合适的工作岗位,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人才吸引和员工激励机制,是本公司的人事工作原则。第二节招聘与录用一、公司招聘录用总原则按照尊重知识、尊重人才、任人唯贤的指导思想,精心组织策划,全面科学考评,善于发现人才,严格择优录用,宁缺勿滥。二、员工录用的基本条件1、身体健康、相貌端庄;2、热爱并忠诚于公司的事业、品行端庄、遵纪守法、作风正派;3、具备一定的基础知识和文化素养,具备公司所需要的某些专业知识和特长;三、员工不录用的情况1、被剥夺公民权未复权者;2、曾被其他或本公司开除者;3、曾犯刑事或经济案件,受处罚者;4、有不良嗜好者;5、患有精神病及传染病者;6、年未满十六周岁者;7、配偶或直系亲属在本公司内者;8、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9、不符合劳动法之规定者。四、招聘工作流程1、各部门根据岗位设置、业务发展、工作需要和人力资源状况,由部门负责人提出招聘要求,填写《员工招聘申请表》,报人力资源部审批。2、人力资源部是负责公司统一招聘的职能部门,依据各部门招聘申请汇总情况,提出公司招聘总计划,报总经理批准。3、人力资源部会同用人部门明确招聘职位的岗位职责、学历、经验、技能、年龄等要求,以统一的格式成文,形成招聘信息。4、人力资源部通过以下方式招聘:4.1通过新闻媒介(报纸、电视、电台)发布招聘信息;4.2通过网上招聘;4.3通过定期或不定期举办的人才市场设展招聘;4.4通过人才中介公司(猎头公司)招聘;4.5与学校合作录用。5、公司成立招聘组负责对人员的筛选,一般由三人组成,分别来自人力资源部、用人部门负责人及公司领导。5.1初选,人力资源部对所有应聘材料通览后,挑选初步合格者,电话通知面试。5.2面试,一般分三个步骤,初试、复试及三试。5.3初试:应聘者需填写《应聘登记表》,由人力资源部门了解其个人基本信息,教育及培训情况以及薪资要求,考查其职业素养、性格取向、团队精神、亲合力等综合素质,并根据其所应聘的岗位要求对其进行必要的笔试。人力资源部根据面谈与笔试结果写出是否可以进入复试的书面意见。5.4复试:复试由部门负责人来完成,复试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沟通能力、应变能力、承压能力等技能,是否能够胜任应聘岗位,部门负责人需对复试的结果写出书面意见,报人力资源部,与人力资源部门共同商议是否需要进入三试。5.5三试:三试由公司领导来完成,三试主要综合考查应聘人员的专业技能、逻辑分析能力、创造力、价值方向等,公司领导需对三试的结果写出书面意见,报人力资源部。5.6人力资源部、用人部门、公司领导根据三次面试及笔试的情况,提出录用或不录用意见。5.7录用,对于被录用者,人力资源部门向应聘者发送录用通知《入职通知书》,并约见面谈薪资等相关待遇事宜,确定具体到岗时间。对不录用者,也要通知,并致谢。人力资源部门需对所有应聘者资料分类妥善存档。五、面试注意事项1、安排好适当时间;2、安排安静、雅洁、舒适的场所;3、主持者事先熟悉招聘要求;4、与应聘者的对话应明确主题;5、营造坦诚、轻松、融洽的面试气氛;6、随时记录面试重要事项;7、注意控制时间及场面;8、准备面试问题大纲;9、涉及录用、面试须澄清的事项:9.1工资待遇及其结构;9.2福利待遇;9.3录用条件;9.4是否愿意调换工作岗位、地点;9.5出差问题;9.6报到日期;9.7能接受录用答复的期限;9.8其他特殊工作要求。六、聘用工作1、对于被录用者,人力资源部用电话或寄函的方式发出《入职通知》,并附注报到须知。2、被录用人员如在发出录用通知3天内不能报到者,可取消其录用资格;特殊情况经批准后可延期报到。3、新进员工报到应带以下证件:3.1原公司离职证明;3.2身份证原件;3.3最高学历证书原件;3.4专业技术职务证明;3.5其它能证明本人能力及水平的资料;3.6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4、入职手续:4.1填写《员工履历表》(如员工住址、电话、婚姻状况、子女出生情况、学历等发生变更,须在七日内通知人力资源部);4.2交纳离职证明、各种证件原件及照片;4.3领取工作胸卡;4.4申领办公用品和其他与工作相关的用品;4.5熟悉公司各项管理规章制度;七、试用期管理1、公司对所有员工实行试用期制度。2、试用期一般为三个月;试用期内,员工为非正式员工。3、员工上岗后要先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公司简介、各项管理规章制度、本部门工作流程、工作任务、本岗位职责以及其它部门的工作情况等。4、试用期间,若所在试用部门负责人和人力资源部认为员工的各方面能力达不到公司的要求,经总经理审批,公司有权停止试用。5、试用期间,人力资源部及用人部门、相关部门会对员工是否胜任其职务进行评估。工作表现出色而受到奖励,能迅速掌握所需要的工作技能或达到岗位所需要的要求,可提出转正申请。6、试用期间,如果员工违反及其附件中所规定的内容或严重违纪者,公司有权解除其劳动关系,情节严重的,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7、试用期间,公司有权根据员工在试用期间的工作表现、岗位调动及试用期满后的考核结果调整和变化员工的工资水平。8、试用期间,员工不能晋升职位。9、试用期间,若员工请假超过3天,公司将延长试用期限。10、试用期结束后,人力资源部及所在部门将根据新员工在试用期的考核结果及各方面表现进行综合评估,最终决定是否按期转正、重新试用或解聘。11、员工在试用期内,也可对公司进行考查选择,若不满意,可提出离职申请,但需严格按照公司相关的辞职流程办理辞职及工作交接手续。若没有按照相关流程办理辞职手续,公司有权暂扣其未结算的工资、奖金、佣金、报销费用等,并对其行为根据情节的严重性给予相应的处罚,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八、转正管理1、试用期员工可于试用期结束前7日,向部门负责人提交书面转正申请,部门负责人于一周内,依《转正考核表》所列内容逐一评估。如员工试用期表现欠佳,部门负责人应及时与员工沟通。如果试用评估不合格,部门负责人需在《转正申请表》上说明原因,并提出处理建议:转岗、降职、重新试用或解除劳动关系,由部门负责人将处理意见向员工说明,并提交人力资源部。2、被批准转正的员工,由人力资源部为其办理转正手续,与其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及其相关附件,一式两份,一份由人力资源部存档,一份由员工自行保管。3、关于转正员工服务期的规定:3.1一般情况下,员工的服务期限为三年;3.2以公司的名义办理了户口或工作寄住证的员工,服务期限为五年以上,已经签订合同的,需要在原来合同的基础上续延三年。九、劳动合同1、劳动合同的终止: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劳动合同自然终止:1.1员工退休;1.2员工死亡;1.3劳动合同截止前30日内公司与员工并未就合同续签达成书面协议。1.4劳动合同自然终止时,双方的权利、义务随之解除。2、劳动合同的续签:劳动合同截止前30日公司与员工就劳动合同续签事宜达成一致,可以续签劳动合同。3、劳动合同终止、续签程序:3.1人力资源部于员工劳动合同终止前45日通知部门负责人,员工合同即将终止;3.2部门负责人需至少于员工合同终止前40日将是否与员工续签合同意向反馈至人力资源部;3.3人力资源部于员工合同终止前30日与员工确认终止/续签意向,并办理相关手续(《劳动合同续订书》或《劳动合同终止通知书》)。3.4续签劳动合同期限默认为原合同的相同期限,有特殊情况者,另行协商确定。第三节员工异动一、原则公司推行优胜劣汰、实行完全民主、健康、合理、公平竞争的晋升体制;给予员工充分的竞争、晋升和工作机会,提倡员工在工作中积极进取,努力开拓、尽情表现自我能力,充分体现公司以人为本的管理模式。二、异动类型员工异动包括晋升、降职、换岗。三、晋升1、公司建立正常的职务升迁机制。2、对自身的岗位工作尽心尽力,成绩出色,并且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品德高尚者,可以晋升职位,特殊情况可破格晋升。3、职位的晋升由部门负责人或公司领导提出,填写《员工异动审批表》,员工提供具体的书面总结报告,经公司研究通过,由人力资源部行文通告。四、降职1、员工在一定的时期内,未能完成本职岗位职责,部门负责人可根据其工作表现提出降职申请,填写《员工异动审批表》,与人力资源部审议,报总经理审批。2、被降职的员工应虚心接受公司的意见,并积极努力,提高自身的工作技能,提升工作业绩。3、被降职员工若不接受公司的降职意见,公司将按自动离职处理,停发工资及一切福利待遇,解除劳动关系。五、换岗1、换岗原则1.1人力资源部及各部门负责人本着知人善任、用人所长、优势互补、优化组合的原则,把每位员工安排到能够发挥其专长的岗位。1.2公司业务变动,员工岗位相应调整。2、员工内部调动2.1员工在公司内部调换工作,应填写《员工异动审批表》,经原部门负责人及异动后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报人力资源部审议后,呈报总经理签字后正式行文通告,员工方可办理岗位交接手续。2.2员工在调出原岗位之前2日内将工作移交完成后方可去新的岗位,并到人力资源部办理调动手续。2.3根据公司工作需要,公司可随时调整员工的工作岗位,被调动员工应服从分配,不服从分配的,按自动离职处理,停发工资及一切福利待遇,解除劳动关系。2.4所有的岗位变动,其部门负责人应对员工原岗位的工作表现进行书面鉴定,并交人力资源部备案。六、员工职位升迁、换岗或降职后,其工资待遇和福利应进行相应调整,特殊情况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保留,同时重新签订《劳动合同》。第四节员工解聘与辞职一、原则从公司的长期发展出发,保持人员的稳定性,但也保留辞退和开除个别不适合公司条件的员工的权力,以维护公司的尊严、维护公司全体员工的利益。二、解聘1、公司因下列原因,可对有关员工解聘:1.1员工在试用期内;1.2受聘人因本人业务、技术水平等原因,经考查和考核不能胜任岗位要求。员工应随着市场和公司的发展需要,不断提高自身的知识技能水平以适应任职岗位的需求;对于经公司考核不能胜任岗位需要的员工,人力资源部将以书面通知的形式给予警告,若一个月之后该员工经公司考核仍达不到岗位要求,公司将给予解聘。1.3受聘人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内不能完成岗位任务;1.4患有严重疾病,经指定医院证明,不能继续工作者;1.5除特殊事故外,一季度病事假超过20天者;1.6因公司业务缩减须裁减冗员者;1.7公司全部或部分歇业;1.8员工连续旷工连续旷工超过5个工作日,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连续请假超过1个月(22个工作日);1.9员工有严重违法犯罪行为,触犯国家法律、法规,受刑事处罚,或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1.A不服从分配、道德品质败坏、假公济私、贪污受贿者;1.B营私舞弊、挪用公款、索取佣金者;1.C仿效上级主管签字盗用公司印章者;1.D玩忽职守(有具体事实),其情节严重者;1.E违抗命令或擅离职守者;1.F盗用公司财产者;1.G行为不检点,业绩恶劣,不适于担任领导者;1.H个人私营事业与公司利益有冲突者;1.I泄露公司经营机密者;1.J受聘人因劳动合同期满;1.K受聘人退休或死亡。以上所列第(1.8)-(1.I)项,员工违反其中的任何一项,均属于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的行为。2、员工解聘流程2.1公司员工的解聘,均由本部门负责人、分公司经理、人力资源部审议后,呈报总经理审批。2.2总经理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提前30日下发《解聘通知书》。凡被公司解聘的人员,由人力资源部给予办理离职手续,从解聘之日起,停发工资及一切福利待遇。2.3对于因上述第二款第1条第(1.2)至(1.7)项所列情况解聘的员工,公司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三、员工辞职1、正式员工辞职需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