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缸维护(养护)合作协议书经甲乙双方协议,在平等互利的原则上,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就水族箱/鱼缸维护/养护一事达成以下合同,并共同遵守。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一、服务的内容及要求:1.服务的地址为:2.乙方为甲方()米,共套(淡水/海水)水族箱进行维护(养护)工作。3.服务的内容范围和要求:按照甲方要求完成并做好鱼缸清洗,观赏鱼养护服务等工作。维护:包括定期给鱼缸全面消毒,调节与平衡水质,专业清洗鱼缸卫生和过滤系统,定期对观赏鱼疾病的预防、并保持水质稳定清澈及系统运转正常。养护:包含不限定期上门给鱼缸换水,有偿提供观赏鱼饲料(不能超过市场价格)、指导定时喂食,定期换饲料。对于观赏鱼疾病提供专业治疗,以保持观赏效果。由乙方造成死亡(一般以正常情况下维护完成后的大量死亡为准)由乙方自行完全补偿(以上补偿均已原来缸内观赏鱼数量和品质为标准)乙方对非乙方造成的(因长时间断电或者漏电造成的死亡、甲方自行购买有疾病的或者有传染疾病造成的死亡、甲方过量喂食撑死的、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死亡、)以及缸内正常死亡(相互攻击致死、病死、老死、冻死、自然淘汰死亡等)的观赏鱼及生物死亡不予补偿。其他甲方提出的与鱼缸清洗,观赏鱼养护服务相关的服务。4.缸内生物及物品:观赏鱼:其他生物:其他物品:5.乙方应以每月不低于()次进行上门服务,并保证在突发情况下及时赶到(突发情况到达计入服务总次数)。二、服务时间:本协议服务时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三、服务费及付款方式:1.付款标准:每一年服务款()元2.付款方式:甲方以现金/支票/转账的支付方式一次性清付全年服务款。3.是否提供发票:4.发票是否含税:5.乙方必须保证所提供的发票为正规发票四、责任与权益:1.在乙方为甲方提供养护服务期间,如缸内有珊瑚、观赏鱼、水草等发生死亡现象,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及时作出指导及相应处理。2.乙方对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不予承诺(如缸体年限过长导致的损坏)但应及时提示甲方进行维修、维护或更换。3.在合同有效期内,甲乙双方任意一单方面解除此合同,应在合同到期前30个日历日通知对方,若由此带来的不便于和损失由违约方承担。4.乙方对甲方鱼缸内所需的消耗品有偿提供。但不能高于市场价格。5.在合同有效期内若甲方原因,服务不能正常进行的甲方需提前30天书面通知乙方,服务期限按相应日延后(延后期最多不超过一个月,并不提供期间任何相应损失)。若未接到甲方通知,则按原合同执行。6.若甲方在乙方知晓的情况下为鱼缸添加生物,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增加相应服务款。7.甲方在合同期内不得拖欠乙方服务款项,否则乙方有权停止任何服务并对期间造成的任何损失不予以补偿。五、附则1.合同期内甲乙双方如需解除合同,需提前一个月告知对方。2.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双方另行商谈续约事宜。3.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本合同未约定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如双方协商解决未果,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5.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拒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6.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有当地人民法院裁决。7.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8.本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代表签字/盖章:乙方代表签字/盖章:地址:地址:联系电话:联系电话: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