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物抵债申请书xx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我公司申请强制执行财产一案,案号:(2014)西执字第xxx号,之后贵院已委托拍卖公司拍卖被执行人位于兴宁区明秀路88号荣和.山水绿城B2组团8号楼B单元号房用于偿债,但三次拍卖均流拍。据我公司所了解,现被执行人也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为减少我公司的损失,特向贵院申请把被执行人胡汉丽荣和.山水绿城B2组团8号楼B单元号房作价进行以物抵债抵消号执行案的部分债务,本公司愿意帮先偿还本号房欠银行剩余的贷款。特此申请申请人:xxx有限公司(印章)2016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