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青岛开发区防震减灾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征求意见的通知经深入调研、仔细研究,根据我区的具体情况,并与青岛市防震减灾规划相适应,我们初步编制完成了《青岛开发区防震减灾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欢迎有识之士积极提出建议,并于12月23日下午2:00前与区地震办公室联系。联系人:王朋辉董恩华李云秀电话:0532-86988936传真:0532-86988936E-mail:qingdaohd@sina.com.cn地址:青岛开发区泽润写字楼0351室地震办公室邮编:266555附:《青岛开发区防震减灾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征求意见稿)》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地震办公室2005年12月20日2青岛开发区防震减灾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征求意见稿)防震减灾是国家公共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保障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任,为贯彻工委(区委)、管委(区政府)开发区建设战略部署,切实履行政府防震减灾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制定本规划。本规划的规划期为2006年—2010年,重点内容为“十一五”期间防震减灾工作的主要任务和重点项目。规划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山东省防震减灾条例》以及国务院对新时期防震减灾工作“突出重点、全面防御,健全体系、强化管理,社会参与、共同抵御”的三大战略要求。本规划作为区政府指导防震减灾事业发展、决定防震减灾重大工程和安排投资的依据。一、形势与需求(一)“十五”工作回顾工委(区委)、管委(区政府)高度重视防震减灾工作,在“十五”期间大力推进地震监测预报、震灾预防和紧急救援三大工作体系建设,全区的防震减灾能力不断增强。1.进一步健全了防震减灾组织管理体系。全区各级政府积极加强对防震减灾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做到思想重视,组织落实,责任明确,工作到位。区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及时进行了调整充实,区地震工作机构不断完善,地震工作人员素质大幅提高。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的防震减灾组织体系和工作机制基本形成。2.进一步依法推进了防震减灾事业管理。全区认真贯彻《防震减灾法》、《山东省防震减灾条例》、《青岛市防震减灾管理规定》、《青岛市地震应急检查工作制度》、《青岛市地震会商制度》、《青岛市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等地方性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地震行政执法队伍初步建立,依法开展了抗震设防工作行政执法检查,加强了对地震行政许可的管理,各级、各部门的依法行政意识和公众的法制观念进一步增强。3.进一步提高了地震监测预报水平。地震监测、地震速报和地震前兆预报能力持续提高。“十五”期间建成的青岛市数字地震遥测台网,对全市的地震速报时间提高到10分钟以内,市内四区监控能力达到ML1.5级,行政区域监控能力达到ML2.0级,近海监控能力达到ML3.0级。我区有青岛市数字遥测台网子台一处;有电磁波地震前兆监测仪一台。4.进一步强化了地震灾害综合防御工作。对30余项重大建设工程的进行了地震安全性评价。5.进一步做好了地震应急准备。地震应急预案进一步完善;建成了青岛市地震应急指挥系统黄岛分系统,可以充分利用全市地震应急指挥技术系统、灾情信息系统、震情会商子系统、震害预测子系统、现场反馈子系统、应急对策子系统、应急指挥子系统、视频会议子系统以及基础数据库。6.进一步加大了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力度,全社会的防震减灾意识和防震避震、自救互救能力得到提高。(二)“十一五”形势与需求青岛市地处环太平洋地震带西侧,周边地区有南黄海强震活动带、郯庐强震活动带、燕山——渤海强震活动带和牟平——即墨中强地震活动带。特别是青岛市毗邻的南黄海海域是1996年以来国务院及山东省连续划定的地震重点危险区及重点注意地区。1668年7月25日的郯城8.5级地震在青岛的影响烈度高达8度。据专家预测,2006至2010年,我国东部地区存在发生多次6级地震的危险。这些破坏性地震的发生很可能对我区产生较大的影响。随着全区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高层建筑和生命线工程高度集中,地震灾害风险日益呈上升趋势,一旦发生破坏性地震,必将对经济社会的发展带来严重的威胁。当前是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时期,要求防震减灾工作要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把保护人的生命和生存环境、不断提高人的生活质量提升到更高的地位,提供更高质量的公共安全保障。为此,防震减灾工作要努力使未来地震的风险能够预期,避免和减少地震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要切实3做好地震应急准备,尽可能把应急状态控制在局部范围,减少对社会正常秩序的冲击;要缩短灾害恢复周期,避免和减少灾害给经济运行造成的中断或迟滞;要为社会提供适合需求的、高质量的防震减灾公共产品和服务。与社会需求相比,我区的防震减灾能力还存在明显不足,突出地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地震监测能力特别是近海监测能力不强,地震预报特别是短临预报的水平还很低;二是重大(特殊)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和一般工程抗震设防管理须依法加强;三是城市潜伏地震灾害风险,部分老旧建筑物和生命线工程的抗震性能不强,活动断层地震构造尚待进一步查明;四是农村民居普遍不设防,存在很多地震安全隐患;五是公众防灾素质、防震减灾意识有待提高;六是公共服务能力不强,地震应急指挥与决策能力、地震救援能力等需要加强。二、“十一五”规划指导思想和奋斗目标(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十一五”期间,我区防震减灾工作总的指导思想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和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遵循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的方针,坚持依靠法制、依靠全社会的力量,完善地震监测预报、震灾预防和紧急救援三大工作体系,进一步提高全区防震减灾能力,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协调快速发展。“十一五”期间,我区防震减灾工作的基本原则如下:1.把城市的地震安全作为重中之重,整体提高城市的防震减灾能力。“十一五”期间,我区将进入城市化加快发展的时期,同时也面临严峻的地震形势,必须把城市的地震安全作为防震减灾的重中之重,进行城市防灾规划;适当提高部分城区的抗震设防标准,采用先进的震害防御技术;加强地震监测,全面提高地震预报水平;加强地震应急与救援体系建设,加强救灾与恢复能力建设,整体提高城市的防震减灾能力。2.推进法制建设,依法进行防震减灾社会管理。建立有效的责任制度,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明确和强化政府防震减灾社会管理职责,坚持依靠法制,做好公共设施的抗震设防、居住环境的地震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震后恢复重建等各项工作。3.加强手段创新,为防震减灾提供基础支撑。加强对地震监测技术、方法的研究,提高监测水平,充分及时地在防震减灾工作中运用国内外新技术、新方法。4.提升全社会防震减灾意识。坚持经常性的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教育,以现代化宣传教育手段为基础,加大宣传教育的力度。逐步提高公众对地震的心理承受能力和自救互救能力,科学有效地防御地震灾害,提高应对地震突发灾害的能力。(二)奋斗目标“十一五”期间我区防震减灾的目标是:至2010年,全区的防震减灾能力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基本具备抗御6度地震烈度的能力。地震预测预警能力:按照地震前兆观测台网密度达到每千平方公里一个台项的要求设立台站,努力实现有减灾实效的地震预报;建立向社会发布地震信息的渠道,初步建立城市的地震公共预警系统。地震综合防御能力:重大建设工程全面开展地震安全性评价,一般建设工程普遍采取抗震措施。地震应急救援能力:应急救援组织指挥体系、应急预案管理系统、应急指挥技术系统、应急救援队伍进一步完善,政府对地震事件的处置能力、科学决策水平有明显提高。救灾与恢复能力:物资储备满足地震救灾的需要,破坏性地震后灾民在24小时内能得到基本的生活救助,生产、生活正常秩序能尽快恢复。全民防震避震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强化政府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增强公众的灾害防御意识,普遍提高全民的自救互救能力。三、“十一五”期间的主要任务4“十一五”防震减灾事业,要紧紧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部署,按照建立健全三大工作体系的要求,突出抓好如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全面提升地震监测能力和地震预报水平加强地震前兆台网建设。全区要建成2个地震前兆骨干观测站点,配合完成青岛市地震前兆台网建设。鼓励支持社会地震台网建设。对于大型水库以及受地震破坏可能引发次生灾害的重大建设工程,要依据《地震监测管理条例》责成业主规划建设专用地震监测台网并进入行政许可。组织开展城市重要建筑群和生命线工程的调查工作,并责成业主规划设置强震动监测设施,依法推动强震台建设。强化群测群防工作。积极推进“三网一员”建设,即地震宏观测报网(全区建设5-6个地震宏观观测点)、地震灾情速报网和地震知识宣传网建设。研究制定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加强地震群测群防工作的政策措施,保证群测骨干点监测手段的科学性、观测仪器的专业性和观测人员的稳定性,充分发挥群测群防在地震短临预报、灾情信息报告和普及地震知识中的重要作用。要研究制定加强群测群防工作的计划和措施,建立稳定的地震群测群防经费渠道,制定观测员岗位津贴发放标准,并予以落实。依法保护地震监测设施和观测环境。认真贯彻执行《地震监测管理条例》,加大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确立可能对地震观测造成影响的各类城乡建设事先征求地震部门意见的制度,形成对地震监测环境和监测设施有效保护的长效机制。努力提高地震预报水平。要落实震情跟踪监测工作职责,密切结合震情趋势意见和发展趋势,加密和强化地震监测,努力捕捉前兆信息,做好短临预报。(二)扎实推进地震灾害的全面防御高度重视城市建设的地震安全。要配合完成青岛活断层探测与地震危险性评价项目在我区的开展,配合完成城市及主要地震活动构造带和地震多发区的地震构造探测,进行大比例尺活断层地质填图,揭示深部地震地质构造背景,建立综合防御对策基础资料库,为城市规划建设和国土利用提供基础依据。保障重要建设工程和生命线工程的地震安全。对老旧重大建设工程、重点建筑物进行抗震性能普查,做好抗震加固,消除致灾隐患。加强重要建设工程和生命线工程的抗震设防管理。通过确定区内大中型水库、大型桥梁、重大次生灾害源等的抗震性能和城市重点建筑物的抗震性能制定相应的城市防灾规划。建成功能完善的强震动观测台。要按照省市地震监测台网的规划要求做好我区地震监测台网的建设,重点保障强震动监测设施建设。逐步实施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加强农村民居防震抗震知识宣传教育和抗震设防技术指导,开发推广科学合理、经济适用的农村民居建设图集和施工技术。强化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的监督管理。把抗震设防要求作为项目可行性论证、规划许可、工程设计、施工审批和竣工验收的必备内容,纳入基本建设管理程序,保障重大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全面开展。(三)进一步健全地震应急救援体系充实调整地震应急预案体系。按照实际需要,要进一步完善地震应急预案,进一步明确应急工作程序、层级管理职责和协调联动机制,落实各相关部门的职责。认真落实地震应急检查工作制度,适时组织地震应急检查,开展地震应急演练,检验反应能力,确保临震不乱,应对科学,震后行动迅速,高效有序。畅通区、街两级灾情速报渠道。结合群测群防网点建设,建立健全灾情信息速报人员网络。合理规划和建设城市应急疏散通道和避险场地。要结合城市规划和广场、绿地、公园等建设,规划设置必需的应急疏散通道和避险场所,配置必要的避险救生设施。加强地震灾害紧急救援力量。建立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提高救援能力,组织动员社会公众和民间团体,积极推进社区地震救援志愿者队伍建设,形成社会基础广泛、协调统一的地震灾害救助力量。切实做好地震应急准备。民政部门要及时掌握灾情,妥善安排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交通部门要保障救灾物资的紧急运输工作,加强对交通基础设施的维护管理。卫生部门要协调组织好震灾发生时伤员抢救、转运和治疗工作,要掌握周边医疗机构救治资源状况,特别要掌握群体性创伤的救治能力状况,统筹动员、组织和安置伤员的救治工作;组织开展灾区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确保大灾之后无大疫。红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