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使用***软件的回复***师事务所:我司于8月29号收到贵所暨***律师发出的《律师函》,现对函中提及的相关事宜作如下回复:本司尊重知识产权的保护,对贵司所提的***软件的使用问题于8月31日至9月1日组织人员进行了核查,情况如下:一、我公司使用正版***系统进行设计开发,并且公司有明文规定严禁在任何未经授权许可的情况下安装使用盗版软件。二、经查,全公司电脑终端未发现有安装使用***软件的情况。三、后续我司将组织人员对盗版软件的使用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若发现今后本司员工私自下载使用***软件,本司会让该员工立即停止使用并消除相关影响以维护***软件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综上所述,我司不存在未经授权许可非法安装使用***软件的情况。如有任何疑问,欢迎与本公司联络。由此给贵公司带来不便,谨再次表示歉意。顺祝商祺!***有限公司2014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