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宁夏防洪“十三五”专项规划宁夏防洪“十三五”专项规划是按照水利厅宁夏水利发展“十三五”专项规划编制建议提纲编写的。着眼于宁夏防洪减灾全局,立足解决防洪减灾实际问题,重点解决中小城市、黄河、贺兰山、六盘山等防洪问题,同时加强部门协作能力,统筹防御洪水灾害,统筹利用法律法规,统筹利用各方资源,提高防洪减灾能力,最大限度减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损失。一、“十二五”取得的成就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防洪减灾工作,把防洪减灾工作作为国民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保障和公共安全体系的核心内容。“十二五”规划实施以来,防洪减灾工作成绩显著。一是防洪减灾工程体系防御能力显著提升。黄河宁夏段大部分黄河防洪标准提高到20年一遇,重点城市段提高到50年一遇。清水河、苦水河、69条中小河流正在治理,防洪标准达到10-20年一遇,分别完成治理任务的80%、60%、70%,2015年底将完成治理任务。33座中型水库、204座小型水库完成了除险加固。二是防洪减灾非工程体系基本建成。在我区5个地级市22市县区建成了山洪灾害预警体系,基本形成了以自然村组为单元,以乡镇为单位的县、市、区三级联动防御体系,有2效地防御了山洪灾害。21个市(县、区)成立了防汛抗旱机构,银川市、西吉县、沙坡头区等3个市(县、区)增加了防汛抗旱机构人员编制,充分发挥了防洪减灾综合协调职能。2011年9月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了《宁夏回族自治区抗旱防汛条例》,为我区防洪减灾工作提供了法律支撑。三是城市防洪体系建设正在启动。银川、石嘴山两市的主体防洪工程基本达到了50年一遇防洪标准。银川、石嘴山、吴忠、固原、中卫等五市编制并审批了防洪预案,城市防洪体系不健全。二、存在的突出问题“十二五”期间,各级水务部门为防洪减灾工作付出了艰辛的努力,但是还存在薄弱环节。一是城市抵御洪涝灾害能力比较薄弱。除银川、石嘴山2市防洪标准达到50年一遇洪水标准,其余各市县城市防洪标准大多不足5年一遇。截至目前,银川市、石嘴山市有防洪排涝规划,吴忠市、固原市、中卫市及其他县区还没有城市排涝规划。二是河道治理措施单一或防洪标准低。十二五期间黄河、清水河、苦水河防洪标准达到了20-50年一遇,但治理措施单一,与国家提出的“水资源可持续发展、水生态体系完善、水生态环境优美”的总体要求差距很大,也与我区建设黄河金岸经济发展思路不适应。十二五期间,虽对69条3中小河流进行了治理,但由于受投资限制,局部段落没有治理或是治理标准低,与经济发展不协调。另外,我区有303条乡村河道防洪标准低甚至不设防,其中171条亟需治理.三是应急救援能力亟待提高。应对特大洪水灾害物资储备单一,救援装备、技术手段、通讯手段比就落后,人员水平参差不齐。先进的技术、装备还需进一步补充。人员需加强培训。三、“十三五”发展面临的机遇“十三五”期间,在全球气温变暖的背景下,暴雨、洪水灾害风险日趋增加,由此引发的次生灾害呈高发态势,洪涝灾害分布、损失程度、影响深度广度出现新的变化,灾害的难以预见性、突发性日益突出,同时我区城镇化建设步伐加快,城镇面积不断增大,人口密度增加,防洪排涝设施建设明显滞后,贺兰山东麓葡萄长廊等工程建设破坏了原有防洪体系,以上因素的出现对“十三五”防汛工作提出了新要求。面对严峻的灾害形势,党和国务院高度重视防洪工作,把防洪减灾工作列入国家重大战略部署,明确要求“健全防灾减灾救灾体制”,为新时期防汛抗旱工作指明了方向。四、“十三五”规划的思路、原则、目标1、总体思路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4治理、两手发力”的新时期治水思路和自治区党委、政府保障水安全的要求,以“发展民生水利”为根本、以“加强节约用水”为重点、以“促进人水和谐”为方向,加快构建“水资源安全、水环境安全、水生态安全、水工程安全、水制度体系”五位一体的现代水治理布局,是加快建设开放、富裕、和谐、美丽宁夏的重大战略。是贯彻落实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分析经济社会发展对防洪减灾的要求,针对黄河金岸城市群快速建设和防洪工程体系建设不协调;清水河和苦水河治理跟不上当地经济建设步伐、当地经济建设破坏或损毁防洪工程等问题,以对党、对国家、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牢固树立底线思维,从最不利情况出发,向最好结果努力,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立足于防大汛、抢大险、救大灾,及早研究部署,狠抓贯彻落实,牢牢把握防灾减灾主动权,力争用5年时间,进一步完善防洪减灾体系,以满足经济发展对防汛工作的要求,处理好防洪与水资源利用的管理、防洪建设与防洪管理的关系,在重视防洪减灾工程体系建设的同时,进一步完善非工程体系建设,通过防洪减灾保障体系的建设,提高抗御洪水灾害的能力,使“两山、三河防洪减灾体系薄弱环节的突出问题得到基本解决,防灾减灾长效机制更加完善。规划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防汛的指导性文件,明确未来5年上述各项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标准范围、治理目标、重点任务、工程布局、重要政策、实施机制等主要5内容。规划编制以现有有关规划为基础,充分利用现有有关工作成果开展工作。2、规划原则一是坚持以人为本,处理好人与自然的关系。坚持“全面规划、统筹兼顾、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以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遵循自然规律和经济规律,既有效控制洪水,又给洪水以出路,协调好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二是防洪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根据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统筹安排防洪工程建设,使保护对象的防洪标准与防洪工程体系的总体布局及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三是坚持全面规划、统筹兼顾。突出防洪体系的整体作用,统筹防洪工程与交通、国土资源、城市发展、环境保护等的关系。四是因地制宜、突出重点。根据不同地区的防洪情势,制定相应的防洪措施和防洪标准,重点加强城市及黄河、清水河、苦水河及贺兰山、六盘山防洪体系建设,兼顾县城及其他地区的防洪安全。五是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相结合。进一步完善洪水预警预报系统和防洪减灾保障机制,加强防洪风险管理,促进由控制洪水向洪水管理的转变。63、规划目标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目标,全面提高防洪保安能力。针对我区经济发展特征和不同要求,以及洪涝灾害特点,既要重视黄河金岸城市带防洪问题,也要重视中部干旱带和南部山区城镇和农村发展的防洪保安能力。在合理确定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防洪除涝标准的基础上,突出重点,统筹安排,一是继续完善全区城市防洪体系。二是重点加强重点河流和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三是注重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的紧密结合。通过综合工程措施,建成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较为协调完善的防洪工程体系,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支撑。五、十三五规划的任务及重点建设内容继续加强黄河治理和清水河、苦水河等支流建设,提高市、县级城市的防洪能力;加大山洪沟和农村河道整治力度,基本完成流域面积50—200平方公里有防洪任务的山洪沟和农村河流治理;提高山洪灾害防治能力,加快建立健全监测预警体系、防治体系、应急体系;加强重点段落、重点地区山洪灾害防治。5.1黄河治理规划黄河干流石嘴山、银川、吴忠、中卫城市段堤防达到防御100年一遇洪水标准,其他段落达到20年一遇洪水标准,河势得到基本控制,重点险工段和节点岸线保持基本稳定。75.1.1堤防工程共安排堤防加高帮宽总长15.15km(新桩号),其中加高堤段长5.16km,帮宽堤段长5.37km,加高帮宽堤段长1.75km,堤线调整段(裁弯取直)堤防长2.87km。5.1.2河道整治工程1)控导工程本期共安排控导工程41处,其中新建10处、续建31处。控导工程总长度为54.826km,其中:新建工程长度19.976km、续建工程长度34.850km。共安排新建坝垛415道座、护岸5.147km、工程长度44.186km,加固利用旧坝垛113道座、护岸0.205km、工程长度10.640km。2)防护工程本期防洪共安排防护工程33处,其中续建27处、新建6处。共安排新建坝垛156道座、护岸37.369km、工程长度51.498km,加固利用旧坝垛147道座、护岸0.580km、工程长度13.674km。5.2清水河本次规划清水河固原市城市段、同心县城段堤防达到防御50年一遇洪水标准,其他段落达到20年一遇洪水标准,对河段进行综合治理,达到河势稳、河水清、河岸绿。规划重点治理固原市城市段、原州区徐河段、原州区三营段、海原县七营段、海原县海兴区李旺段、海原县高崖乡8同心县王团镇段、同心县城段、长山头库区段,治理河长259.61公里。计新建堤防建设35.74km;坝垛1328座,工程长度71.72km;新建平顺护岸432处,工程长度116.13km;引河开挖3处,长度316m;新建工程总长度187.86km,占治理河长259.61km的72%。改造上堤坡道36处。5.3中小河流治理项目我区有50-3000平方公里的中小河流约406条,十二五期间对69条中小河流进行了治理。近年来极端天气事件增多,暴雨集中,中小河流经常发生洪水,不仅对沿岸村庄、耕地造成了极大地威胁,而且造成耕地的冲毁,洪水灾害十分突出。随着经济发展,人口增多,基础设施增多,城镇不断扩大,人们对中小河流治理的要求也不断提高。治理以防洪保安为主要目标,突出重点地区、重点河流、重点措施。其中重点地区主要是乡镇人口较多,基本农田面积加大,灾害较严重的河段。重点河段是经常发生洪水灾害,并造成较大危害的河流。重点措施以护岸护坡、清淤疏浚、排涝设施、堤防建设等工程措施为主。中小河流治理防洪标准一般达到10-20年一遇洪水标准。重点城市和县城段防洪标准要于当地经济发展相适宜。在重点城市和县城段要结合城市建设综合治理,把中小河流建设成集防洪减灾、水资源利用、旅游观光、生态园林为一体的河段。治理50-3000平方公里的中小河流240条。主要涉及银9川市兴庆区5条、金凤区3条、西夏区3条,贺兰县6条、永宁县6条,灵武市15条,大武口区6条,惠农区5条,平罗县7条,利通区4条,青铜峡市11条,盐池县22条,红寺堡区12条,同心县23条,原州区15条,西吉县20条,隆德县10条,彭阳县15条,泾源11条,沙坡头区14条,中宁县18条,海原县20条。5.4城市防洪目前城市防洪的突出问题是随着城市范围的扩大,防洪体系不完整,防洪标准低;城市原有的湖泊、洼地、河沟不断被缩小、填平,河道防洪能力下降,调蓄功能缩减甚至消失。城市防洪建设的任务是提高城区范围的防洪自保能力,依托重要支流、中小河流治理、山洪沟治理等项目,通过疏通、治理河道,加固或新建防洪堤,新建和加固拦洪库,构成城市外围防洪屏障。防洪建设与改善城市水环境和城市景观有机结合,并加强非工程措施建设,逐步形成与城市规模、功能、地位相适应的防洪体系。按照《防洪标准》(GB50201-94)和《城市防洪工程设计规范》(CJJ50-92)分析,城市设防等级分别为:银川为Ⅱ等,石嘴山、吴忠、中卫、固原为Ⅲ三等,其他15个小县城为Ⅳ等。5.4.1银川市银川市位于黄河上游宁夏平原中部。东与吴忠市盐池县10接壤;西依贺兰山与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为邻;南与吴忠市利通区、青铜峡市相连;北接石嘴山市平罗县,与内蒙古自治区鄂托克旗相邻。总面积9491.0平方公里。下辖兴庆区、金凤区、西夏区、永宁县、贺兰县、灵武市。全市总人口148.79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为94.91万人,占人口总数的63.79%,回族人口为38.61万人,占全市人口总数的25.95%。十三五期间通过综合治理黄河,把黄河银川城市段治理标准提高到100年一遇洪水,治理贺兰山东麓50平方公里上的河流和山洪沟,把治理标准提高到10-20一遇洪水标准,利用现有、新建和加固拦洪库减缓洪水灾害,提高洪水资源利用,完善贺兰山东麓“导、拦、蓄、滞、排”防洪体系。主要任务:一是贺兰山东麓防洪工程主要任务是在园区西侧新建导洪工程,归顺山洪沟;新建导洪堤,不使洪水直接进入园区;扩整改造现有排洪沟、改造现有泄洪建筑物,使洪水有序排入各拦洪库,从而减轻银川市洪灾损失。二是中部防洪主要任务是构建以各拦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