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招生制度一、根据县教育局规定,严格规范招生工作程序。二、每年招生前,做好调查研究工作,进行摸底,做好招生预测工作。三、做好招生前的工作计划,确立责任人,成立招生工作小组,确立小组成员,使招生工作有序开展。四、坚决执行招生规定,严禁任何形式的考试和测查;不收取家长的捐资或赞助费。五、招生工作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六、录取名单经招生工作小组成员共同讨论、商定。七、招生小组的工作人员严禁利用职务之便收取家长任何形式的好处。八、幼儿入园前,须按照卫生部门规定,在指定的儿保中心进行体格检查,合格者方可入园。草堂镇中心幼儿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