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内发展循环经济对宝安的启示洪文珠发展循环经济,是世界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和提高国家竞争力的必然要求,以循环经济为代表的可持续发展战略,是世界各国普遍认同的一种发展原则和目标。我国人均资源匮乏,每新增一个单位的GDP要比世界发达国家平均多消耗3倍左右的能源和资源。如果不探索循环经济的发展模式,势必难以为继。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加强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就是重视发展循环经济的体现,当前深圳面临着“四个难以为继”的难题,要实现更高水平的发展,发展循环经济更为紧迫。宝安区也从建立健全发展循环经济工作机制、开“一十百千万”试点和“治污保洁”工程、创建节约型社会、培育循环经济产业等方面入手,努力探索发展循环经济的有效模式,取得较好的成效,但还处于初步阶段,国内外的一些做法值得我们借鉴。一、循环经济的概念和特征。所谓循环经济,就是把上一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料变为下一生产过程的原料,使一系列相互联系的生产过程实现环状式的有机组合,变成几乎无废料的生产。这是一种能够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最大限度地提升资源利用率的经济增长模式。循环经济发展模式,是以资源的高效利用和循环利用为核心,以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率为基本特征,以“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为原则。一减量化原则,要求用较少的原料和能源投入来达到既定的生产目的或消费目的,进而从经济活动的源头就注意节约资源和减少污染。减量化有几种不同的表现。在生产中,减量化原则常常表现为要求产品小型化和轻型化。此外,减量化原则要求产品的包装应该追求简单朴实而不是豪华浪费,从而达到减少废物排放的目的;二再使用原则,要求制造产品和包装容器能够以初始的形式被反复使用。再使用原则要求抵制当今世界一次性用品的泛滥,生产者应该将制品及其包装当作一种日常生活器具来设计,使其像餐具和背包一样可以被再三使用。再使用原则还要求制造商应该尽量延长产品的使用期,而不是非常快地更新换代;三再循环原则,要求生产出来的物品在完成其使用功能后能重新变成可以利用的资源,而不是不可恢复的垃圾。二、各国循环经济发展趋势日本上世纪90年代以来,循环经济理念已深入人心。21世纪初,提出“环境立国”战略,即创建循环型社会的国家目标。消费者报废电器时应支付废旧家电收集、再商品化等有关费用。废旧电器经过商家回收又重新回到生产企业。资源循环利用率,如空调为78%,电视为73%,冰箱为59%,洗衣机为56%。日本力争资源回收率达100%。从家电中回收的玻璃、铜、铝等材料制作成玻璃杯、易拉罐等再生产品。德国在发展循环经济方面,始终走在世界前列。早在1972年德国就制定和颁布了《废弃物处理法》,1996年又颁布《循环经济和废物管理法》,确立产生废弃物最小法、污染者承担治理义务以及政府与公民合作三原则。家庭废弃物利用率从1996年的35%上升到2003年的60%。此外,2003年在冶金行业,95%的矿渣、75%以上的粉尘和矿泥,以及至少有2000万顿废旧钢材被重新利用。目前,废弃物处理成为德国经济支柱产业,年均营业额约410亿欧元,并创造20多万个就业机会。美国1976年就制定和颁布《固体废弃物处置法》。2003年,美国城镇产生的废弃物为5.5亿吨,回收利用率达到40%。在各种废弃物回收利用率中,纸张为42%,软饮料塑料瓶为40%,铁制包装为57%。欧盟实施的家用电器回收办法,规定商业界必须回收90%的废弃电冰箱及洗衣机,并将此类大型电器用品的60%用于再生产利用。在个人电脑方面,其回收比例则按产品重量,由原定的60%提高到70%,再生率也由50%提高至60%。此外,法国政府要求应有85%的包装废弃物循环利用;奥地利法规要求80%回收包装材料必须进行再循环处理或再利用;丹麦政府规定所有废弃物要有50%进行再循环处理。新加坡不仅成为了一个美丽清洁的岛国,其经济增长、社会福利水平和环境保护都居东盟之首,甚至在全世界都名列前茅。新加坡将环保教育视为民众终生教育,他们的做法是,从娃娃抓起,与学校教育紧密结合,使每个国民都有环保意识,把环境教育被列入了学校课程的一部分,并鼓励每所学校至少成立一个环保俱乐部。每年都展开“清洁绿化周”,鼓励每个人对环境负责。严格且严厉的环境法制成为循环经济发展的坚实法制基础。新加坡政府把新生水厂、垃圾岛等环保工程作为环保教育基地,要求所有机构组织员工、所有学校组织学生进行参观,接受教育。新加坡居民可用旧衣物、旧报纸等物品在社区换取米、盐、糖、罐头食品等日常用品。新加坡法制之严厉举世闻名,其环境法制也不例外,对于信手涂鸦、破坏环境者,其法律甚至规定了严酷的鞭刑,对于一些破坏环境与公共卫生者,其罚金之高冠世界之最。在新加坡的公共汽车上到处可以看到“乱扔垃圾罚款1000新元”的告示。新加坡制定了环境条例以控制工业污染,发电厂、炼油厂等主要空气污染源只准使用硫磺含量不超过2%的液态油发电;在空气中散布污染物的工业必须安装特别设备,以确保散发出来的气体符合国家标准。新加坡垃圾焚化厂垃圾焚化时将产生的热气回收并转换成能源,供应焚化发电厂所需电力,剩余的电力供应给新能源电网。新加坡很注重规划,一旦确定了规划,就必定严格执行,严格按环境功能分区和环保法律、法规审批,任何人也没有特权。炼油厂都在外岛,工业制造业也全部建设在工业区。所有排放的污染物都必须经过治理达标。三、我国发展循环经济现状(一)制订政策法规。从2002年开始,我国也相继颁布和实施了《清洁生产促进法》、《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规。在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十一五计划的建议》中提出,发展循环经济,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目前国家已出台《循环经济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国家环保总局、国家统计局等有关部门编制了《循环经济评价指标体系》和关于《循环经济评价指标体系》的说明,这标志着中国循环经济立法工作正在逐步走向系统化、规范化的发展轨道。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加强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的指示精神。(二)加强学术研究。近年来,国家环保总局、科技部、北大、清华等高校、中国科学院等科研院所和一些省市相继开展了循环经济的理论研究,召开了多次学术研讨会,对国内外循环经济的理论和实践经验进行交流和研讨。在国家“十五”科技攻关项目中,专门设立了“循环经济理论和生态工业技术研究”课题,提出了循环经济理论框架、战略和实施的基本方法、生态工业园区和省、市级循环经济示范区的评价指标体系,为循环经济发展提供了丰富的理论指导。目前,我国已在20多个省(区、市)的20多个行业、5000多家企业开展了清洁生产审核,建立了20个行业或地方的清洁生产中心,通过国家环保总局批准建立的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已发展到17个。在东、中、西部地区开展了建设循环经济省市试点,由国家环保总局主持论证的循环经济试点省市达到8个,其中包括两个循环经济试点省和6个循环经济试点城市,分别为辽宁省、江苏省、辽宁盘锦市,山东日照市,河南义马市、河南鹤壁市、甘肃武威市和贵州贵阳市,其中东部省市4个,中部2个,西部2个。在短短几年的时间里,循环经济在中国经历了从无到有,从理论到实践的发展过程。四、深圳市发展循环经济现状深圳市发展循环经济具有良好的基础和条件。一是较好的经济基础,公共财政实力较强。二是较好的技术条件。在新能源、新材料、资源综合利用技术方面,具有较强的开发创新能力。三是多年来在这方面做了大量基础性工作,城市废弃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初见成效。四是初步形成有利于发展循环经济的较好法制环境和较强社会公众意识。我市正谋求继续发挥“试验田”的功能,争当领跑者的角色,为其他城市和地区的循环经济发展贡献一个可借鉴的模式。2006年7月,《深圳经济特区循环经济促进条例》正式施行,在全国率先为循环经济立法,《条例》将循环经济的规划和计划、发展评价、废弃物产生回收利用、清洁生产审核、绿色消费、绿色采购、政策扶持、资金支持、政绩考核和宣传教育等十大制度安排作为深圳发展循环经济的纲领。《深圳市循环经济发展“十一五”规划及2020年远景目标》中提出,到2010年完成重点领域产业生态化的调整,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在重点行业或领域建成一批资源节约型、清洁生产型、生态环保型企业和工业园区,基本形成生态化产业体系。全面推进,倡导从每个人做起。深圳把循环经济作为立市之本,促进“政府推动、企业互动、公众行动”的良好格局形成。太阳能照明、生活污水回收利用、屋顶绿化、“积木住宅”等循环经济理念渗透到人们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据统计数据显示,2008年,全市每平方公里GDP产出达到4亿元,比上年提高0.52亿元。万元GDP能耗继续下降,万元GDP水耗下降10.5%;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分别下降9.3%和6.8%。深圳循环经济发展能力已经初露端倪,有望加快突破发展模式转型瓶颈。目前,深圳市各区、各部门在产业发展、城市建设、社会管理方面认真践行循环经济理念,启动了一批循环经济试点项目,积极探索以贴息等方式扶持节能产品和项目的发展。开展“鹏城减废”行动,推广清洁生产,推进建筑节能改造和“四节一环保”住宅小区建设,成为全国首个住宅产业化试点城市。探索建设“能效电厂”,加快推进重点用能单位节能降耗。大力实施节约用水条例,严格用水管理,建成一批中水利用示范工程,特区内用水连续两年负增长。节能、节水、绿色消费正在转化为政府、企业、社会的自觉行动。五、对宝安区发展循环经济的启示(一)我区发展循环经济的现状2006年来,我区按照《深圳市经济特区循环经济促进条例》(和《中共深圳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循环经济发展的决定》精神,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和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方面,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制定方针政策,完善工作机制,广泛开展试点,探索发展循环经济的有效模式,各项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1、建立健全发展循环经济工作机制。成立了推进循环经济发展领导小组,并设立了专门的办公室,先后出台了《关于全面推进循环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宝安区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宝安区全面推进循环经济发展行动计划》、《宝安区全面推进循环经济发展“一十百千万”试点工程实施方案》、《宝安区循环经济“一十百千万”试点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宝安区“太阳能计划”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文件,推动全区发展循环经济。编制了《绿色机关》、《绿色商场》、《绿色宾馆》、《生态工业园》、《生态社区》等一系列工作指引,具体指导单位、企业实施试点工程。2、制定相关扶持政策,引导产业向有利于绿色环保产业发展的方向调整。重点引进废旧物资回用、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置等产业,促进产业链的延伸和闭合物质循环链的形成,完善循环经济产业链。建立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技术指引,在四大产业集聚基地、各高新园区全面推行清洁生产,鼓励企业发展环保产业,从源头上减少工业污染。积极推广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对高水耗、高能耗、重污染企业进行强制清洁生产审核。积极配合市开展“鹏城减废”行动,针对不同企业设定了水污染物、大气污染物和固体废弃物削减目标。去年完成了63项治污保洁工程。今年,在市政府下达的34项任务的前提下,增加37项内容,任务总数达到71项,涉及水环境综合整治、环境噪声污染治理、大气环境污染治理、固体废物污染治理、生态恢复与建设、环境管理与能力建设等方面。3、制定产品节能、环保要求、合格产品调节和节能产品有限采购的评审标准。优先采购符合节能及环保要求的区内企业的产品和服务,将再生办公纸纳入政府集中采购范围。4、设立循环经济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扶持循环经济示范工程、产业生态化、清洁生产、技术改造等项目,对研发节能技术、设备节能改造、公益性示范单位、绿色企业项目等进行补助和奖励。同时明确,区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技术进步资金、科研资金将向循环经济产业、清洁生产企业和循环经济技术进步项目倾斜,优先支持循环经济项目。5、制定颁布了推动节约能源工作实施方案,启动了50家重点用能大户和120家重点企业的节能降耗工作。南玻集团和雄日太阳能有限公司产品获得“深圳节能产品”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