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法学专业(本科、函授)《国际经济法》试题班别姓名学号答案写在答题纸上,交卷时试题与答题纸一并交回,否则不予评卷!一、单项选择题(每题只有一个选项是正确的。有20题,每题1分,共20分。)1.GATT是指()A.关贸总协定B.与关税及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C.外国直接投资待遇指南D.解决投资争端国际中心2.在中国,负责审批外商投资的主管机构是()A.国家工商管理局B.海关总署C.国务院D.商务部及其授权部门3.适用《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的情况是()A.买方提供生产所需大部分重要材料的买卖合同B.营业地在公约缔约国的当事人之间订立的一般货物买卖合同C.购供私人、家人或家庭使用的货物买卖合同D.圆明园兽首拍卖4.下列有关要约的撤销表述,正确的是()A.要约的撤销是在要约尚未生效之前B.依据《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要约是不能撤销的C.要约无论在何种情况下均可撤销D.要约原则上是可撤销的5.《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对承诺生效的时间,原则上是采用()A.投邮主义B.到达主义C.混合主义D.到达并了解主义6.在以下贸易术语中,仅适用于海运和内河运输的是()A.FOB,FCAB.CIF,FCAC.FCA,CFRD.FOB,CIF7.根据《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CIF和FOB的相同点是()A.买方负责租船订舱B.都在装运港交付货物C.卖方承担运输途中的风险D.卖方支付保险费8.DDP术语的中文名称是()A.目的港船上交货B.目的港码头交货C.未完税交货D.完税后交货9.在国际贸易支付中,属于汇付支付方式的是()A.支票B.电汇C.信用证D.托收10.在托收这种支付方式中,委托人与托收行之间以及托收行与代收行之间均为()A.买卖合同关系B.债权债务关系C.委托代理关系D.雇佣合同关系11.目前适用于信用证业务的主要国际法律规范是国际商会制订的()A.《跟单信用证惯例》B.《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C.《商业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D.《商业跟单信用证惯例》12.1947年10月,由23个国家签订的《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的主旨是()A.在世界范围内促进货币和金融方面的国际合作B.在世界范围内实现国际货币金融关系的自由化C.在世界范围内促进关税和贸易方面的国际合作,从而促使国际贸易自由化D.在世界范围内构筑贸易壁垒,保护本国经济贸易的发展13.发展中国家的涉外投资立法侧重于()A.向外国投资的立法B.吸收外国投资的立法C.限制外国投资的立法D.不给予外资优惠待遇的立法14.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是以国家为单位的政府间组织,它采用的是()A.一国一票的平权原则B.特别表决制C.加权表决制D.集团表决制15.发达国家的海外投资保险和担保机构提供保险或担保的主要方式是()A.政治风险B.投资风险C.商业风险D.海上风险16.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包括中国在内都实行()A.所得来源地税收管辖权B.居民税收管辖权C.A和BD.公民税收管辖权17.国际上普遍采用的所谓常设机构原则主要是用于协调()A.跨国营业所得征税权冲突B.跨国投资所得征税权冲突C.跨国财产收益征税权冲突D.跨国劳务所得征税权冲突18.对于流入本国的外国投资,发达国家一般实行()A.国民待遇原则B.最惠国待遇标准C.公平待遇标准D.国际标准19.各国对境内的外国资产国有化或征用的权力源自于()A.经济主权原则B.公平互利原则C.全球合作原则D.有约必守原则20.由各种国际性民间团体制定的用以调整国际私人经济关系的各种商务规则称为()A.国际商务条约B.国际商务公约C.国际商务惯例D.国际商务协定二、多项选择题(在每题所列的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选项是正确的。有10题,每题2分,共20分。)1.下列选项中,属于国际货物贸易惯例的是()A.《托收统一规则》B.《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C.《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D.《国际货币基金协定》E.《避免双重征税协定》2.下列不属于《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适用范围的是()A.合同的效力B.合同的订立C.卖方对于货物对任何人造成的死亡或伤害的责任D.当事人因合同而产生的权利义务E.货物所有权的转移3.“FOB上海”和“CIF上海”的区别在于()A.运输方式不同B.目的港不同C.装运港不同D.保险义务不同E.租船义务不同4.国际贸易术语的主要作用是()A.确定交货的地点和方式B.确定买方和卖方由谁办理进出口手续C.确定货物风险划分的临界标志D.确定运费、保险费的划分E.确定货物所有权的移转的标志5.常用的国际货物买卖的支付方式有()A.汇付B.转账支付C.托收D.信用证E.抵押6.多边投资担保机构承保的风险包括()A.征收和类似措施险B.战争和内乱险C.平安险D.货币汇兑险E.违约险7.下列属于联属企业范畴的有()A.母公司与子公司B.总公司与分支机构C.同受母公司直接控制的子公司之间D.同受总公司间接控制的分支机构之间E.子公司与子公司8.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要约的内容十分确定是指具备()A.货物名称B.交货的时间和地点C.付款方式D.明示或默示地规定货物的价格或确定价格的方法E.明示或默示地规定货物的数量或确定数量的方法9.发达国家对征收或国有化所主张的补充标准是()A.合理B.适当C.充分D.及时E.有效10.以下协定及其相应机构具有全球性的影响的是()A.《国际货币基金协定》B.《国际复兴开发银行协定》C.《关税及贸易总协定》D.《全球优惠制协定》E.《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宣言》三、简答题(共2题,每题15分,共30分)1.简述《海牙规则》规定的承运人的最低限度义务。海牙规则》全称为1924年《统一提单的若干法律规则的国际公约》。1924年在布鲁塞尔签订。于1931年生效。它规定了承运人最低限度的义务。《海牙规则》规定了承运人的两项最低限度的义务,这两项义务是强制性的,在提单中解除或降低承运人的这两项义务的条款均属无效。第一项是适航义务,公约第3条规定:承运人在开航前与开航时必须谨慎处理,以便:(1)使船舶具有适航性;(2)适当地配备船员、设备和船舶供应品;(3)使货舱、冷藏舱和该船其他运载货物的部位适宜并能安全地收受、运送和保管货物。《海牙规则》并不要求船舶在任何时间都必须处于适航状态,仅要求在开航前和开航时。因为海上风险太大,船舶在航行中可能由于各种原因而变得不适航,如要求承运人在整个航程中均应适航,则使承运人所负的责任与其获得的利益产生不平衡。关于谨慎处理不仅包括承运人的谨慎处理,还应包括其雇员或代理人的“谨慎处理。关于适航,《海牙规则》没有明确的定义。在司法实践中认为适航是指船舶的各个方面可经得起预定航线中可能遭遇的一般风险,适合运载约定货物并安全完成预定航程的能力。第二项是妥善和谨慎管理货的义务,指承运人应适当和谨慎地装载、搬运、积载、运送、保管、照料和卸载所承运的货物。承运人在上述七个阶段均应做到“适当和谨慎,“谨慎就是要认真,“适当则带有技术性及业务水平。“装载和搬运”是指承运人应按货物的种类,使用与货物相适应的装货工具,小心操作,以免使货物摔坏。“保管”和“照料”是指承运人从接管货物时开始,必须对货物妥善保管和谨慎照料,以防货物被窃和受损。“积载”指承运人应按货物本身的特性,使用不同的积载方法,将货物按其状态、重量、价格和禁忌等放置在舱内的适当部位上。对由于积载不当造成的损失,承运人应负责。“运送指承运人应尽快、直接、安全地将货物运至目的地,不得进行不合理的绕航。“卸载”是指在货物到达目的港后,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即将货物卸载,承运人对没尽妥善和谨慎之责造成的货损应负责任第一,承运人必须在开航前和开航时恪尽职责,首先使船舶适航,其次妥善地配备船员、装备船舶和配备供应品,最后使货舱、冷藏舱和该船其他载货处所适于并能安全地收受、载运和保管货物。第二,承运人应当妥善地、谨慎地装载、搬移、积载、运输、照料和卸载所运货物2.简述“解决投资争议国际中心”管辖权的成立应当具备的条件。1,争议一方为缔约国一方,另一方为缔约他国的国民。2,提交中心仲裁争议必须是直接因投资而产生的法律争议。3,作为争议双方须以书面形式同意将它们之间的争议提交中心仲裁解决。四、论述题(共1题,20分)请论述国际避税的概念、主要方式及防止国际避税的国际合作。国际避税是指跨国纳税人利用各国税法的差异或国际税收协定的漏洞,通过各种形式上不违法的方式,来减轻或规避其本应承担的纳税义务的行为。国际避税的主要方式:纳税主体的跨国移动;跨国联属企业转移定价与不合理分摊成本费用;利用避税港;资本弱化。防止国际避税的国际合作包括:税收情报交换制度;跨国税务合作。以上是课件,以下是网查(一)避税一般说来是指纳税人利用税法规定的缺漏或不足,通过某种公开的或形式上不违法的方式来减轻或规避其本应承担的纳税义务的行为。(二)纳税人进行国际避税的主要方式,可分为以下几类:1、纳税主体的跨国移动。这是自然人常用的一类避税方式。2、征税对象的跨国移动。这是跨国纳税人最经常采用的一类避税方法。目前,引起各国政府严重关注的国际避税方式主要有以下两种:(1)跨国联属企业的转移定价(2)避税港的利用3、资本弱化4、套用税收协定(三)目前,各国防止国际逃税和避税的国际合作主要有以下三方面内容:1、建立国际税收情报交换制度利用国际税收情报交换制度,各国税务机关能够了解掌握纳税人在对方国家境内的营业活动和财产收入情况,这对于防止跨国纳税人的各种国际逃税和避税行为,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2、在双重征税协定中增设反套用协定条款鉴于第三国居民套用税收协定一般采取设置传输公司的方法,各国税收协定中的反套用协定措施主要是,确定判断不适用协定待遇的传输公司的标准和方法。就目前各国税收协定的实践看,所采用的标准和方法大体分为以下几种:透视法、排除法、渠道法、征税法。3、在税款征收方面的相互协助税款征收方面的相互协助,主要包括一国的税务机关接受另一国税务机关的委托,代为执行某些征税行为,如代为送达纳税通知书、代为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和追缴税款等。跨国纳税人经常将所得和财产转移到境外或累积在避税港不汇回国内,甚至本身移居国外,以逃避履行纳税义务,在这种情况下,由有关国家提供这方面的税务行政协助,就能有效地制止这类国际逃税和避税行为。五、案例分析题(共1题,10分)中国进口公司与美国出口公司订立了买卖水泥的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合同约定采用CIF术语(Incoterms2010),纽约为装运港,上海为目的港,信用证付款。卖方按合同约定日期将货物装船,并提供了质量合格证书。货物卸离目的港时,经合同约定的商检机构检验,水泥因浸水结块,失去预期用途。问:(1)卖方在哪里交货?(2)买方以货物不符为由,要求开证行拒付,开证行应否接受这一要求?为什么?1.卖方在哪里交货?---卖方交货地点在纽约或装运港。2.如果卖方交付的货物不合格,买方可以采取哪些救济措施?为什么?----本案中卖方交付货物失去预期用途,剥夺了买方根据合同规定预期得到的东西,构成卖方根本违反合同。买方可以宣告合同无效(或解除合同),也可以预期要求卖方交付替代物。无论哪种情况,买方都享有请求损害赔偿的权利。-------无3.买方以货物不符为由,要求开证行拒付,开证行应否接受这一要求?为什么?--不能接受。信用证独立于买卖合同,开证行的付款义务独立于买方的付款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