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解析及专项资金申报技巧国家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解国家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解析及专项资金申报技巧析及专项资金申报技巧郭浩鹏2013年11月课程纲要第一部分:中小企业如何提炼申报点对接国家扶持政策第二部分:中小企业如何拓宽申报国家扶持政策的途径和渠道第三部分:国家扶持中小企业典型资金及案例解析第四部分:申报材料构成、编写及申报过程中的注意事项第五部分:中小企业如何制定企业的申报规划及实施步骤第一部分中小企业如何提炼申报点对接国家扶持政策项目与资金的对接研发阶段项目四阶段转化阶段产业化阶段技改阶段研发资金转化资金产业化资金技改资金资金四阶段政策支持筛选点主体项目中小微型企业生产型企业科技型企业学校、科研机构服务型企业研究开发阶段成果转化阶段产业化阶段理论研究阶段技术改造阶段阶段投资额度投资进度计划投资正在投资完成投资小额投资大额投资国家扶持资金分类资金扶持类税收扶持类荣誉扶持类节能减排类资金自主创新类资金主体荣誉类资金产品荣誉类资金所得税、增值税、营业税科技部主体:个人----事业单位----企业单位项目:项目处在研究、开发、中试及小规模生产、成果转化前期阶段。体系:基地、试点企业、示范机构、项目。工信部主体:重点支持工业和信息产业领域处在成长期的企业。项目:项目处在成果转化、产业化、结束改造阶段。体系:中小企业服务平台,新型工业化示范基地、先进适用技术的征集推广、项目。发改委主体:重点支持规模较大、实力较强的企事业单位。项目:项目处在产业化、结束改造阶段。体系:先进技术推广、高技术产业化基地、技术中心、示范工程、项目。国家科技计划(专项)¾国家科技重大专项¾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973计划)¾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¾国家科技支撑计划政策引导类计划¾星火计划¾火炬计划¾科技惠民计划¾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¾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国际科技合作¾国家国际科技合作专项¾中欧中小企业节能减排科研合作资金¾港澳台科技合作专项创新人才推进计划重大科技创新基地建设¾国家(重点)实验室¾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¾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其他专项¾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¾科研院所技术开发研究专项资金¾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¾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¾科技基础性工作专项¾国家磁约束核聚变能发展研究专项¾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各计划经费投入比重情况(2011年)973计划(15%)单位:亿元863计划(18%)科技支撑计划(19%)政策引导类计划(3%)国际科技合作专项(5%)其他计划(40%)第二部分中小企业如何拓宽申报国家扶持政策的途径和渠道第一:申报信息的获取的及时性第二:项目入库工作的前瞻性第三:企业投资项目申报项目黄金阶段的把控性第四:申报材料编撰、组织的水平第五:相关附件材料准备、添加的准确性和及时性第六:网络填报的正确性第七:同当地主管单位沟通的有效性第八:申报企业的申报项目的信誉程度第九:企业级项目资质的完善性第九:项目的创新型、经济效果、可推广性等项目本身的竞争点的指数影响项目申报的因素第一:省市项目申报的先行性第二:国家项目的关注程度第三:企业荣誉资质申请办理的规划性第四:企业投资项目申报的前瞻性第五:项目申报的递延性规划第六:专业人才及机制的建立企业申报资质的着眼点第三部分国家扶持中小企业典型资金及案例解析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扶持中小型企业的政策汇聚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机构补助项目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项目星火计划、火炬计划、重点新产品计划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工信部中小企业发展专项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发展专项资金地方特色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工业中小企业技术改造专项中小企业发展专项管理办法解读支持对象:中小企业(重点倾向小型微型)支持项目:企业技术进步、结构调整、转变发展方式、扩大就业,以及改善服务环境分配方法:因素法分配财政部:预算管理、资金拨付,同工信部制定资金分配方案,监督检查,工信部会同财政部确定专项资金年度支持重点,建立专项资金项目管理系统,审定实施方案,并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评价和监督。支持方式:无偿资助、贷款贴息中小企业发展专项管理办法解读支持内容:(一)促进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型微型企业结构调整和优化。重点支持中小企业技术进步和技术改造,创建和保护自主知识产权及加强品牌建设,提升“专精特新”发展能力,加强与大企业协作配套,稳定和扩大就业,开展节能减排和安全生产,挖掘和保护特色传统工艺和产品,发展国家重点培育的产业,提升经营管理水平等。(二)改善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型微型企业服务环境。重点支持高技术服务业、商务服务业、现代物流业等生产性服务业企业,以及中小企业服务机构等提升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加强和改善中小企业创业、创新、质量、管理咨询、信息服务、人才培养、市场开拓等服务。中小企业发展专项管理办法解读项目单位必须同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二)成立1年以上(含1年);(三)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规范,及时向财政部门报送企业财务会计报告和有关信息;(四)生产经营或业务开展情况良好;(五)会计信用、纳税信用和银行信用良好;(六)申报项目符合专项资金年度支持重点;(七)近3年没有因财政、财务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受到县级以上财政部门及相关监管部门的处理处罚。项目组织申报、审核及资金拨付流程省级财政部门和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提出本地区年度实施方案,包括支持重点、支持计划、资金需求等,工信部会同财政部对审核各省上报的实施方案,综合各地区实施方案、经济社会发展指标、区域特点、以前年度工作情况等因素,提出资金项目年度实施方案。财政部根据预算规模、项目年度实施方案,确定资金分配方案,并及时向省级财政部门下达预算指标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组织项目申请工作,并纳入专项资金项目管理系统进行管理。省级部门聘请资产评估、中小企业服务等专业机构对申请项目进行评审,提出项目和资金支持计划(支持单位和项目名称、支持内容、支持方式及金额、企业规模)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监督和管理系统监管范围:项目储备、项目申报审核、后续监管监管形式:信息监管和现场检查省级职能:组织项目、项目入库、项目评审和上报、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储备项目:1.固定资产建设类项目。项目单位须在项目开工建设后3个月内,通过“项目管理系统”按项目类别选择填报固定资产建设类储备项目申请表2.担保(再担保)业务补助项目。在“项目管理系统”中建立担保(再担保)业务补助储备项目库。3.其他补助项目。提升企业管理水平补助项目、企业专利申请补助项目,分别填报企业提高素质活动补助储备项目申请表。其他项目根据两部发布的年度项目申报工作通知要求填报。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监督和管理系统申报项目:项目库项目,项目单位可向当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按要求提供项目资料。后续监管:1.固定资产建设类项目:每年1月份和7月份上报项目情况2.担保(再担保)业务补助项目:3.其他补助项目。提升企业管理水平补助项目、企业专利申请补助项目等项目实施完成后的补助项目,不必填报项目反馈信息。其他项目根据两部发布的年度项目申报工作通知要求填报。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监督和管理系统项目库管理省级主管部门按“定量、动态”方式对本地区所属项目库进行管理,项目库中储备项目数原则上不少于上年度两部规定昀多申报数的两倍。评审上报项目省级主管部门须及时通知项目库中符合条件的项目单位申报项目,组织专家对提出申请的项目进行评审,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有关材料报送两部。项目后续监管省级主管部门负责督促获得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单位按时反馈信息,对反馈信息进行审核,对固定资产建设类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对企业提出的调整方案进行审核,并将审核意见报两部备案。中小企业发展专项支持领域:轻工、纺织、电子信息、装备制造、汽车、船舶、钢铁、有色金属、石化行业、军工相关配套产品,战略性新兴产业包括以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和新能源汽车等产业。促进中小企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制造水平提升项目研发能力提升项目信息化应用项目专业化发展项目新兴产业项目节能减排项目专利补助项目国家专利重点新产品技术人员研发投入新产品销售2011年建成2012年运行良好2012年协作配套产品收入50%以上节能环保项目在相关目录内节能、减排效果明显2010-2012有6个专利2个发明50%应用申请无偿资助的项目,固定资产投资规模不超过1500万元;申请贷款贴息的项目,固定资产投资规模不超过2000万元。项目建筑工程投资不得超过固定资产投资的30%。发明8万,其他5万,应用不超20万,不超200万单个项目支持金额不超过200万元,且支持金额不超过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的20%,不超过企业已投入的自有资金总额。安全生产项目效果明显改善中小企业服务环境项目小企业创业基地建设项目服务企业和机构改造提升项目创新、创业服务项目中博会补助项目职业经理人发展项目不新征土地,小型微型企业80%年服务100家90%以上满意,公益服务低收费20%以上服务小微企业不少于30家公益服务低收费20%以上不超过上一年度该机构服务支出额的20%,≤50万元,中西部≤60万元对单个项目支持金额不超过400万元,且支持金额不超过该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的30%,不超过企业已投入的自有资金总额。无偿资助.支持额度昀高不超过3000万元。每个标准展位补助3000元中小企业发展专项项目单位必须同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二)成立1年以上(含1年);(三)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规范,及时向财政部门报送企业财务会计报告和有关信息;(四)生产经营或业务开展情况良好;(五)会计信用、纳税信用和银行信用良好;(六)申报项目符合专项资金年度支持重点;(七)近3年没有因财政、财务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受到县级以上财政部门及相关监管部门的处理处罚。支持重点:1.支持建设的20个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服务平台网络)项目的续建(续建项目)2.新开服务平台网络建设项目(新开一类项目);具备建设条件的其他省新开服务平台网络建设项目(新开二类项目)支持方式及标准财政补助,补助比例昀高不超过项目建设投资的50%。补助资金一次核定,分年度安排,支持年限原则上不超过3年。优先支持自有服务场地的改造项目,征地和土建等基本建设费用支出,不计入项目投资补助范围。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发展专项资金支持重点:201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在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开展的中小企业服务年活动中,承担国家、省、地市、县级中小企业服务年咨询服务、培训服务、信息服务等重点服务业务项目。申报条件: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从事相关服务业务的资质;2.工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