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公司培训部教案-保险原理1保险基础知识2保险基础知识寿险基础知识保险合同保险法与寿险展业3一、寿险基本知识什么是保险?风险的客观存在、损失补偿的需要投保人:不确定的大额风险确定的小额支出保险人:集中大量同类风险收取相应比例保费补偿少数人受到的损失4保险的起源与发展保险的发展源于社会经济的发展1347年10月23日意大利商人签发世界第一张保单海上船舶1688年英国劳合社5人身保险起源于海上保险1422年11月意大利佛罗伦萨的契约文件1693年哈雷编制世界第一份生命表6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社会保险加入对象:符合条件的公民强制性体现原则:社会公平商业保险加入对象:自愿加入体现原则:个人公平7保险: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8保险的基本原理互相扶助公平的危险分摊收支相等9保险的分类保险财产保险人身保险年金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死亡保险生死两全保险生存保险10国内新开发险种:分红保险、投资连接保险、万能寿险11保险费的构成保险费保险费的构成:总保费=净保费+附加保费净保费=死亡保费+生存保费12决定保险费的因素预定死亡率预定利率预定费用率生命表现金价值13计算保险费的方式自然保险费:意外险等平准保险费:死亡险等14二、保险合同(一)保险合同:投保人、保险人合同的构成合同的类形15(二)寿险合同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标的保险合同16(三)保险合同订立的原则1、保险利益原则保险利益(可保利益)构成保险利益的条件:保险利益必须是合法、确定的、经济上可以估价的利益。172、最大诚信原则法律体现:保险法第十六、十七条投保人和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做到:告知保证弃权与禁止反言3、主力近因原则18(四)寿险合同的订立、变更、解除和终止1、投保人对下列人员具有保险利益:1)本人;2)配偶、子女、父母;3)前项以外与投保人有抚养、赡养、或者扶养关系的家庭其他成员、近亲属。19除前款规定外,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其订立合同的,视为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2、保险合同的生效3、如实告知4、犹豫期5、自动垫交、中止与复效206、变更受益人7、年龄误告的处理8、申请保险金9、合同终止21(一)保险法对保险公司的设立、变更和终止的规定三、保险法与寿险展业22(二)保险法对寿险经营的规定(三)寿险营销员的法律责任1、资格2、执业管理3、处罚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