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员工入职及离职相关手续办理的通知为加强公司的人事管理,完善相关人事制度,现对员工入职及离职手续的办理做出以下规定:(一)入职手续办理1、新员工入职当天,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员工填写《入职单》,新员工需提交个人身份证、学历证、资格证、荣誉证书等个人相关资料的复印件,用于存档。2、新员工完成以上手续后,由人力资源部负责把该员交予安全办,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考试,考完试卷存于人力资源部。3、由入职车间、科室主管领导负责新员工的工作及住宿安排(科室人员由人力资源部负责住宿安排)。离职手续办理1、如果员工因个人原因提出离职请求,需提前半个月向车间、科室主管领导提出书面离职申请。2、离职申请核批后,由主管领导办理该名员工工作的移交。3、工作移交后,由主管领导收回员工所用的工作、办公物品,并进行办登记。4、以上手续完成后,离职员工到人力资源部填写《离职单》。5、《离职单》经过审核批准后,离职员工将《离职单》和本人考勤记录(复印件)交予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交给财务部。6、由财务处根据人力资源部提交的材料结合员工的财务借支状况进行工资的结算。7、预离职员工只有全部完成以上程序方可离开我公司,否则将承担其擅自离岗所带来的一切损失,公司并将追究主管领导的责任。本文件下发后,各分厂车间、部门务必严格按照此文件执行。新疆鸿达重工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