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化及其环境建设(火炬)十一五发展纲要和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十一五发展规划纲要的通知科技部门户网站日国科发火字〔2007〕14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各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为统筹安排好“十一五”高新技术产业化工作,进一步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化及其环境建设,加快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建设和发展,促进我国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现将组织编制的《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化及其环境建设(火炬)“十一五”发展纲要》和《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十一五”发展规划纲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贯彻实施。附件:1.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化及其环境建设(火炬)“十一五”发展纲要2.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十一五”发展规划纲要科学技术部二OO七年四月四日附件1: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化及其环境建设(火炬)“十一五”发展纲要为落实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战略部署和《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及《国家“十一五”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的总体要求,“十一五”期间,火炬工作将进一步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化发展,加强创新环境建设,以火炬为旗帜,通过实施火炬计划、促进技术市场发展和组织实施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并与技术创新引导工程、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协同运作,加速高新技术成果的商品化、产业化、国际化。为统筹安排好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化及其环境建设的工作,特制定本纲要。一、背景1.“十五”回顾“十五”期间,火炬工作坚持以优化创新创业环境为主要任务,为推进技术创新、优化产业结构,促进国民经济健康发展,做出了重要的贡献。火炬已成为我国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一面光辉旗帜。推动了国家高新区等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快速发展,促进了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十五”期间,国家高新区主要经济指标年均增长率超过30%;人均营业总收入从2000年的41.1万元上升到2005年的67.5万元。国家高新区、高新技术产业基地(特色产业基地、软件产业基地)开始形成一批快速发展的产业集群,如北京、上海、深圳等地的软件、集成电路、通信设备等产业,已经成为区域产业结构调整的中坚力量,较好地体现出科技创新的引领作用。推进了创新资源的优化布局和集聚,形成了较好的技术创新环境。“十五”期间,运用高新区、孵化器、创新基金、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以及生产力促进中心等政策工具,初步形成了从研发、成果转化,到孵化、产业化的政策环境和运作机制。在53个国家高新区,聚集了近200家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一大批生产力促进中心,上千家各类创新服务机构,2005年,国家高新区企业投入的R&D经费达到806.2亿元,占到全国全部研发投入的近1/3,涌现出一批具有国际前沿水平的自主创新成果。在技术市场工作的推动下,我国的技术市场形成了一整套管理、服务和经营运行体系,已建立国家、省、市(地)、县四级1500多个技术市场管理机构和1200多个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形成了较完整的技术市场管理监督体系。培育了一大批创新能力强、高成长的科技企业。“十五”期间,进一步突出了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科技企业孵化器的作用,加大了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特别是民营科技企业的支持力度。截至2005年年末,全国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累计毕业企业17135家,创新基金共择优支持了近5000家企业的具有较高创新水平的产业化项目。在深圳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中承担过创新基金和火炬计划项目的企业超过全部上市公司的1/2。华为、中兴、海尔等一大批自主创新能力强、拥有核心技术专利的骨干企业已经成长为行业科技进步的“领头雁”。吸引了一大批人才创新创业,国家高新区已成为众望所归的高新技术产业化人才集聚地。积极鼓励科技人员创新创业,从企业家意识培养到企业管理系统的完善,从提升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等入手,到推动“孵化器+风险投资”这一创新模式,有力地促进了产学研的结合。据不完全统计,到2005年国家高新区内集聚了大专以上各类人才211.7万人,占全部从业人员的40.6%以上,其中留学归国人员2.1万人。此外,还培养和锻炼了一批评估高科技企业、高科技项目的专家队伍。开展了国际化工作,提升了我国高新技术企业参与国际竞争的能力。“十五”期间,积极支持科技型企业“走出去”,培育和提高企业利用国际国内两种资源的能力,推动了高新技术产业国际化的迅速发展。在科技兴贸专项的支持下,已在53个国家高新区内建立了25家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基地,2005年国家高新区出口创汇总额占全国外贸出口总额的11.6%。以推动软件产业国际化为目的的“中国软件欧美出口工程”在业界和社会上产生了广泛的积极影响。在科技、商务、外交等部委的共同支持下,在美国、英国、俄罗斯、新加坡、奥地利等建立了海外科技园。联想、海尔、华为、大唐等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龙头企业开始参与国际市场竞争。在由发达国家跨国公司长期把持的全球高新技术产业格局中,我国企业正在成为一支不可忽视的新生力量。实践表明,在我国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轨过程中,高举火炬旗帜,加强技术创新环境建设,进一步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化,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通过积极推动“科技进入经济、长入经济”,改变了人们对科技和经济发展模式的简单思辨方式,推动了我国科技面向市场经济,直接切入知识经济发展轨道的双重跨越。2.机遇与挑战实施《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和建设创新型国家为火炬工作提供了更加有利的宏观政策背景和新的发展机遇。多年来,火炬工作的理论和实践,为“十一五”工作提供了切实有效的政策引导工具。城乡居民消费结构逐步升级,产业结构调整和城镇化进程加快,为火炬工作提供了广阔的市场空间。丰富的劳动力资源、较高的国民储蓄率,为火炬工作提供了坚实保障。比较雄厚的产业、科技和教育基础,以及不断完善的基础设施,为火炬工作提供有力支撑。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完善,社会政治保持长期稳定,为火炬工作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此外,经济全球化趋势深入发展,我国与世界各国的相互联系和影响日益加深,有利于充分利用发达国家的技术、人才、市场等资源;世界科技进步日新月异,生产要素和产业转移加快,为火炬工作创造了良好的国际环境,有利于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和传统产业的改造升级。同时,我国高新技术产业化发展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问题。一是自主创新能力不足已经日益成为发展的瓶颈制约;二是组织与机构的推动能力和协同工作能力不够,致使科技产业化资源还不能有效的聚集和聚合,产业集群创新能力不足,高新技术产业的辐射带动能力较弱;三是公共财政对技术创新环境建设支持机制尚未形成;四是金融和资本市场对高成长的科技企业支持支撑的政策工具不够完善。二、指导思想“十一五”期间,火炬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以营造创新环境和促进产业化发展为主线,以发展科技型中小企业群体和创新集群为重点,通过实施火炬计划、促进技术市场发展、组织实施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并与技术创新引导工程、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协同运作,充分发挥国家计划指导、地方组织实施、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集聚和激活高新技术产业化人才、技术和资本要素,促进高新技术成果商品化、产业化和国际化。“十一五”期间,还必须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市场导向的原则。在进一步发挥政府引导的作用,强化自主创新国家意志的同时,要充分发挥市场配置社会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注重产业发展和技术创新的市场导向,以提高产品和产业的市场竞争力为主要目标,加强相关技术的集成与创新。(二)坚持环境机制优先的原则。要充分利用火炬积累的有利条件和资源,利用科技经济政策完善和调整、政府职能转变和经济全球化所带来制度创新机遇,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群体和发展创新集群。要制定和完善聚集人才、培养人才、培训人才的政策措施和环境机制。(三)坚持广泛参与,和谐开放的原则。以实现国家战略目标为指引,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注重各部门、各地方的共同参与,注重与产业化相关计划的衔接,多元并举,共同发展,形成高新技术产业化发展的合力。要抓住国际产业转移、研发转移的机遇,充分运用国际和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广泛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加快国际化进程。三、发展目标“十一五”期间,火炬工作的总体目标是:通过组织实施“育苗造林”工程,力争在优化高新技术产业化体制机制方面取得新的突破,集成各方优势创新资源,加强创新组织、机构的推动能力和协同工作能力建设,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群体和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创新集群的跨越式发展,使火炬工作成为建设创新型国家战略布局中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化发展的重要政策工具。一是完善以自主创新为核心的高新技术产业化推进体制和机制。形成比较完善的政策引导和市场推进相结合的发展模式。进一步强化公共政策对高新技术产业化工作引导,并充分与市场力量相结合,推进企业、大学、科研院所、各类政策工具和载体、各类市场化组织等成为有利于自主创新的高新技术产业化中坚力量。形成比较完善的计划指导和地方组织实施相协调的推进机制。围绕国家科技发展重大战略部署,加强宏观指导,充分调动和发挥地方高新技术产业化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建立适应区域科技经济发展的区域创新体系。形成部门合作、共同推进的工作机制。争取中央各有关部门的支持,调动各方面力量,汇集到火炬的旗帜下,形成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化的强大合力。二是以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为重点,推进企业技术创新工作。基本形成科技企业公共财政引导投入体系。通过专项财政补贴和政策引导,联合国家政策银行、地方政府和社会发起设立200家专业创业风险投资机构,到2010年,扶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各类公共财政资金达到50亿元以上,引导地方和社会资金投入超过1000亿元。形成科技型中小企业辅育体系。以企业孵化能力建设为导向,加快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到2010年,形成10万余家富有创新活力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群体,形成1000家左右的企业孵化器群体。提升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水平。坚持“自主创新、重点跨越”的方针,培育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到2010年,使科技型中小企业数占全国中小企业总数的5%,高新技术企业的高成长性指标基本接近国际水平。三是以发展创新集群为重点,推进以高新技术为主导的产业升级工作。实现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的跨越式发展。国家高新区要通过发展创新集群,使创新能力、质量效益、经济总量同步提高。到2010年,国家高新区工业增加值占全国工业增加值的份额达到15%,国家高新区生产总值占全国生产总值的份额达到10%。形成产学研联动发展的支撑网络。促进各类产学研联盟组织的发展,形成生产力促进中心为主体的创新集群服务网络;建立对国家863、支撑计划等重大科技计划的产业化引导工作的全方位支持体系。全国生产力促进中心达到2000家,服务中小企业20万家,培育若干具有较强核心服务能力,具备国际竞争能力的生产力促进中心。形成高新技术产业国际化的工作体系,提升高新技术产业的国际竞争能力。以推进科技兴贸行动和海外科技园为重点,做好国际技术信息和技术转移工作,促进产业提升国际竞争力。到2010年,国家高新区出口额要达到2500亿美元。四是聚集要素资源,增强对创新环境和产业化的支撑能力。形成一支环境建设和产业化发展的人才队伍。在国家高新区聚集直接研究开发人才120万人。同时注重培养高新技术产业化各方面的领军和专业人才,努力形成一支德才兼备、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高新技术产业化管理的人才队伍。形成比较完善的技术市场和技术转移的环境与条件。推进技术转移工作,建设机制健全、功能完善、规范有序的现代技术要素市场。到2010年底,技术交易额超过2500亿元,建立环渤海、长三角、珠三角、东三省等经济区域及有关行业的国家技术转移联盟和平台;初步形成资本市场支撑产业化发展的政策体系。鼓励和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进入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推进设立创业板,推广股权代办转让系统,推进风险投资、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及其上市辅导系统,形成支撑科技企业快速成长的多层次资本市场基本机构。四、重点任务“十一五”期间,火炬工作要进一步集中各方面优势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