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十一五发展规划纲要doc-国家高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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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十一五”发展规划纲要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全国科学技术大会精神,认真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纲要),进一步推动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国家高新区)实施以营造创新创业环境、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的“二次创业”发展战略,促进国家高新区在“十一五”期间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特制定《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十一五”发展规划纲要》。一、基本回顾“十五”期间,国家高新区以“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为指导方针,积极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大力营造创新创业环境,各方面工作都取得了显著成就。经济总量持续高速增长,成为带动区域经济快速发展的重要支撑。53家国家高新区的主要经济指标都保持了年均30%以上的增长速度。2005年,国家高新区内企业创造的工业增加值达6820.6亿元,占全国的9.0%;出口总额达1116.5亿美元,占全国的14.7%;工业增加值、出口创汇占全国的比重,分别比2000年提高4.6和7.2个百分点。北京、苏州、武汉、长春、西安、南京、吉林、长沙、合肥等31个国家高新区工业增加值占所在城市工业增加值的比重已超过20%,成为拉动地方经济快速增长的重要力量。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初步形成了特色化、规模化、集群化的产业发展态势。北京的信息技术、上海的微电子、深圳的通信技术、长春的光电子和汽车及零部件、西安通讯及软件、成都的生物医药、杭州的通讯设备、武汉的光电子、天津的绿色能源等产业集群已经或正在形成,为构筑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环渤海地区高新技术产业带,在促进西部大开发、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中部经济崛起等国家重大战略的实施中发挥了重要的支撑作用。企业技术创新能力不断增强,基本形成了从研发到产业化的完整科技创新体系。高新技术企业的创新主体地位日趋突出,技术创新能力不断提高。以大学、科研机构、企业研发中心、工程技术中心、企业孵化器、生产力促进中心和大学科技园为依托的创新平台正在形成。2005年,国家高新区内企业研发(R&D)经费达到806.2亿元,占全国研发(R&D)经费总额的30.7%;国家高新区内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孵化场地面积、在孵企业数等主要指标均占全国的近40%。聚集了国内外各类创新资源,正在成为区域创新的主战场。2005年国家高新区521万名从业人员中,40.6%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其中,硕士14万人,博士2.3万人,国家高新区成为了我国创新创业人才最集中的区域;企业累计发明专利达到16412项;国家高新区高新技术企业27293家,其中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企业已占全国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企业总数的40%。涌现出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大企业,培育了一大批创新能力强、高成长的中小企业。年营业收入超亿元的国家高新区企业达到3389家,10亿元以上的达到517家,100亿元以上的达到42家。培育和聚集了联想、华为、中兴、用友、海尔、东软、中芯国际、长春生物、长沙远大、地奥制药、烽火科技、大唐通讯、UT斯达康等一大批具有较强竞争实力的自主创新的大企业集团和中芯微电子、百度等一批创新能力强的高成长性企业。积极实施国际化战略,对外开放度日益提升,国际影响力不断提高。大部分国家高新区在吸纳国际资源、积极参与国际产业分工、抢占国际市场等方面不断进取,高新技术产品出口额持续增长,吸纳的跨国公司和跨国人才不断增加,所承接的软件外包业务成倍增长,对外投资取得了新进展。“中关村”“上海张江”等一批知名科技园区引起世界科技产业界的高度关注。其中几个比较突出的国家高新区已经开始向世界一流高新技术产业创新集群迈进。坚持集约化发展道路,实现了经济、社会和环境协调发展。2005年,53个国家高新区平均每平方公里的土地实现工业产值30亿元,实现工业增加值近7亿元,出口创汇1.2亿美元,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国家高新区倡导绿色和清洁生产,严格限制污染企业,在推进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示范区创建工作中取得明显成效。此外,国家高新区在加快产业化进程中较好解决了劳动就业、居民生活保障、社会事业发展等系列问题,促进了区内经济、社会、自然与人的和谐发展。大胆进行管理体制改革探索,创新运行机制,园区发展的创新环境得到改善。国家高新区在行政管理体制、运行机制等方面积极进行探索,建立了“小机构、大服务”的管理和服务体系。据统计,国家高新区管理机构规模只相当于一般行政区的1/4~1/5,工作人员只有行政区的1/8~1/10。北京、天津、上海等国家高新区在地方立法、人事制度、投融资制度、知识产权制度、信用体系制度等方面率先进行了改革与探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为全国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经济体制改革提供了宝贵经验。国家高新区成立十五年来的成就充分表明,党中央、国务院做出大力发展国家高新区的决策是英明的、正确的,具有非常高的前瞻性和战略性。“十五”期间,多数国家高新区着力实施“二次创业”战略,不断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大力推进区域创新创业环境建设,使国家高新区的自主创新能力普遍得到提高。国家高新区已经成为了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重要载体,已经成为我国实施自主创新战略的重要力量,为培养所在城市的新兴支柱产业和带动区域经济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在加快我国高新技术产业化进程中发挥了重要的引领和带动作用。二、战略环境“十一五”期间,是我国实施《规划纲要》的关键时期,国家高新区的建设面临比较复杂的国际国内环境。国家自主创新战略的实施和创新型国家奋斗目标的提出对国家高新区发展提出了全新要求。2005年国务院发布了《规划纲要》,并于2006年出台了60项相关配套政策。《规划纲要》以自主创新为主线,提出了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战略目标和“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科技工作指导方针。为新时期国家高新区转变发展思路和发展模式指明了方向,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利用科技支撑和引领区域发展成为当前国家高新区最为紧迫的任务。同时对国家高新区在新时期建设创新型国家过程中赋予了新的历史使命。我国经济快速发展为高新区发展提供了巨大的市场机遇和升级要求。一方面,高新技术产品的市场需求旺盛,需要高新技术企业提供多样化的产品和服务。另一方面,经济发展质量的提升,也需要国家高新区起到应有示范带动作用。“区域专业化、产业集聚化”成为区域发展的重要理念。随着社会分工不断加剧,产业价值链不断分解并在区域上集聚,使得区域呈现出从研发、制造到市场的专业化分工。同时,相同的产业领域和环节在特定区域上集群发展,不同的产业领域和环节融合发展,以便降低成本,互通信息,共享资源。在国家高新区发展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不利于自主创新的环境与体制。主要体现在:部分园区土地集约利用程度不够,粗放式增长方式仍然存在,创新驱动经济增长的模式没有完全形成;一些园区内生机制没有得到有效发挥,对中小企业重视不够,园区发展依赖外来投资的现象仍很普遍;与周边区域没有形成协调并举的发展机制,各种矛盾依然存在,产业“孤岛”现象仍很突出;国家高新区的管理体制仍需进一步理顺与加强;部分地方政府在促进国家高新区的产业发展方面做了很多工作,但是多头管理,统筹协调考虑不够,缺乏政府促进产业发展的合力。国家高新区要坚持可持续发展,这些问题必须加以妥善解决。三、指导思想与战略定位(一)指导思想。“十一五”期间,国家高新区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营造创新创业环境,集聚科技创新资源,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培育自主创新产业,辐射带动区域发展”为根本宗旨,以体制创新为突破,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第一生产力;以技术创新为着力点,进一步提升科技园区的综合竞争能力;以创新平台建设为抓手,进一步优化创新创业环境。通过鼓励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培养产业的创新集群,深入实施国家高新区“二次创业”发展战略,把国家高新区建设成为实施自主创新战略的核心基地、区域和城市科技创新的辐射中心、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示范区。(二)战略定位。《规划纲要》中提出到2020年,我国科学技术发展的总体目标是:自主创新能力显著增强,科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保障国家安全的能力显著增强,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基础科学和前沿技术研究综合实力显著增强,取得一批在世界具有重大影响的科学技术成果,进入创新型国家行列,为在本世纪中叶成为世界科技强国奠定基础。国家高新区的发展,必须积极承担新的国家使命。2005年,温家宝总理明确指出:当前,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建设正步入一个新的阶段,面临着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为重点的第二次创业。高新区要承担起新的历史使命,进一步发挥高新技术产业化重要基地的优势,努力成为促进技术进步和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重要载体,要成为带动区域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强大的引擎,成为高新技术企业走出去参与国际竞争的服务平台,成为抢占世界高技术产业制高点的前沿阵地。要继续完善支持国家高新区发展的有关政策,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高新技术企业。这一“四位一体”的发展定位,是党中央、国务院从国家的战略需求和长远利益出发,向国家高新区及所在城市发出的新的动员令,也是明确国家高新区在建设创新型国家过程中引擎作用的重要体现。四、发展原则与目标“十一五”期间国家高新区发展要坚持“六大原则”,实现“五个转变”,努力做好“四个提升”,建成“三类园区”。(一)坚持六大原则。——“自主创新,循环集约”。在产业发展内涵上,按照国家自主创新战略的要求,把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作为调整产业结构、转变增长方式的中心环节,以创新带动国家高新区的跨越式发展。坚持循环经济和集约发展,以高新技术产业专业化集聚实现资源高效循环利用。——“市场导向,面向全球”。在产业发展方向上,树立产业发展和技术创新的市场导向,加大国家高新区的对外开放力度,积极吸引和整合跨国资源,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并举,鼓励自主品牌和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积极参与国际竞争。——“产业特色,集群发展”。在产业发展规律上,推动高新技术企业在空间上的集聚,在国家高新区中形成一批产业集群和创新集群。根据各区域的资源优势,发展有利于国家高新区快速发展、竞争能力提升和可持续增长的产业。——“改造升级,重点跨越”。在产业作用方式上,加强利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促进产业升级和产业结构调整,同时实现部分重点优势产业的跨跃发展。——“区域协调,带动就业”。在产业区域功能上,积极完善国家高新区内经济社会与环境生态协调发展、国家高新区与周边区域协调发展的新机制,通过国家高新区的快速发展带动周边区域的就业水平提升。——“体制创新,环境优化”。在产业发展机制上,强化国家高新区机制体制创新的先导作用,通过机制体制创新促进园区产业发展环境的优化,增强园区发展的可持续动力。(二)实现五个转变。一是要加快实现从主要依靠土地、资金等要素驱动向主要依靠技术创新驱动的发展模式转变,坚持把自主创新作为立区之基、强区之本,使国家高新区成为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核心基地之一;二是要从主要依靠优惠政策、注重招商引资向更加注重优化创新创业环境、培育内生动力的发展模式转变,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大幅度提高自主知识产权拥有量,成为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重要载体;三是要推动产业发展由大而全、小而全向集中优势发展特色产业、主导产业转变,重点发展孕育自主创新的特色产业,形成规模化、特色化、国际化的创新集群,成为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技术升级的强力引擎;四是要从注重硬环境建设向注重优化配置科技资源和提供优质服务的软环境转变,形成规范高效、竞争有序、服务优良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营造优越的创业环境、优化的发展环境和优质的服务环境,成为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先行区;五是要从注重引进来、面向国内市场为主向注重引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大力开拓国际市场转变,以扶持自主创新、提升国家综合竞争力为宗旨,成为引导我国企业走出国门参与国际竞争的重要服务平台。(三)做好四个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得到大幅提升。到2010年底,国家高新区内的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全国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的比重达到15%,国家高新区在区域产业结构调整中的作用明显增强;2010年底,国家高新区内高新技术企业要达到4万家,成为园区创新的主体,企业研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