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方向添加时间:2010-12-921:20:29作者:邵宁来源:中国共产党新闻网【大中小】浏览次数:12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方向国有企业改革在1998年之前做了很多工作,基本处于起步和探索阶段,真正的攻坚碰硬是从1998年三年改革脱困开始的。到目前为止,已经推动的改革是两组:第一组改革包括国有中小企业改革和国有困难企业的关闭破产;第二组改革是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和针对国有大企业的特定改革。中共中央“十二五”规划建议中明确要求,要推进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加快国有大型企业改革、深化垄断行业改革。因此,国有企业改革今后的发展方向值得深入研究和思考。一、关于国有企业改革方向的争论经过几年的改革和调整,国有经济的布局结构已经发生了根本性变化。中小企业层面基本没有国有企业,主要是民营企业,国有经济主要布局在大企业层面,未来的改革将是以国有大企业为主要内容的改革。(一)国有大企业大体分为两种情况1.功能性的国有大企业。主要有三种类型:第一,基础设施和公共产品的供给。如供水、供电、供油、供气、公共交通等。这个领域公益色彩很重,企业的社会责任和企业自身的经济利益有时候是冲突的,尤其是当市场信号波动很剧烈的时候。为减少对社会的冲击,企业在某种特定的阶段要承受亏损。比如中石油、中石化在成品油价格严重倒挂的情况下要保证市场的供应,其他所有制企业则可能很难接受,也很难承受。第二,重要资源的开发。企业的经济利益和资源环境目标有时是不一致的,而现实的情况是企业自律不足、政府监管能力不足。有一组煤炭行业的数字:全国煤炭回采率小型煤矿15%-20%,大型煤矿45%;国外发达国家是60%-80%;目前中央企业有两家,都在70%以上。很多小型煤矿基本上采一吨浪费两吨资源,造成非常大的资源浪费。如果企业缺乏自律、政府监管能力不足的状况没有实质性的改变,重要资源开发由国有企业控制,会更好地平衡企业的经济利益和资源环境的目标。第三,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企业。比如军工企业、大飞机等战略性产业,带有特殊社会功能或者经济功能,需要承担特定的社会、产业目标,国有经济需要继续保持控制力。对这类国有企业下一步怎样改革,笔者认为主要是市场化的内部改革加上完善出资人管理,再加上行业性的社会监督。行业性的社会监督包括价格控制、服务标准、收入分配、资源配置的安排等,以保证企业服务好社会和公众。2.竞争性国有大企业。对竞争性的国有大企业应该怎样改革有很大争议。有很多人认为,应该继续退,使国有经济从一切竞争性领域退出。这种观点的出发点是美国、英国的模式,这些国家在竞争性领域没有国有企业。但是,在中国现实的国情条件下,国有竞争性大企业的存在与发展有着充分的必要性。核心问题是要退给谁。第一个方向是退给国外的跨国公司,有不少跨国公司对优质国有大企业有兴趣,但前提是要控股。然而,这些国有大企业大都关系国民经济的命脉,如果被国外公司控制了,对中国的长期经济发展、对国民财富的分配都是不利的。第二个方向是卖给民营企业。这又受制于我国民营企业的发展阶段。民营企业目前总体上还处于一个创业者个人的、家族企业的阶段。家族企业有长处,内部是血缘纽带,企业内部的忠诚度很高,内部的管理成本非常低,企业的决策效率非常高。但也有缺陷,内部的制度化建设较差、随意性较大;内部形不成制衡机制、决策风险大;企业文化是以家族关系为中心,家族以外的人难以受到信任,存在排外的情况等等。所以,以家族企业的形态经营中小企业效率非常高,但不太适合大企业的管理和治理的要求。(二)下一步国有大企业怎样改革在中国现实的国情条件下,在国有大企业改革的现阶段,不能简单地沿用前些年国有中小企业改革的办法,把企业退给别人。改革的方式需要转变,即依托资本市场在国有体制下对这些企业直接进行市场化改造,通过上市实现公众公司改革。这正是国资委在积极推进的整体上市工作。其要点是:第一,上市的模式。这几年国有大企业上市的模式和前几年不同。国资委成立之前,很多企业上市是对一部分优良资产进行包装,是部分上市。现在的方向是整体上市,至少要做到主营业务整体上市,所以上市公司整体的业务链是完整的,具备独立经营的能力。主营业务整体上市的集团公司,逐步将存续企业消化之后再实现整体上市。第二,依托的资本市场。目前中央大企业相当一部分是在境外上市,引起了很多争议。笔者认为,企业的治理水平和所依托的资本市场是直接相关的,推动中央企业到境外上市,就是希望把境外成熟、规范的资本市场机制直接引入企业内部,保证上市之前的重组和上市之后的运作能够达到国际资本市场的要求。现在看,境外上市对企业规范的效果是非常明显的,不可能再做假账,透明度明显提高,运作也比较规范,其他方面也很难干预。所以市场选择是境外加境内,就是A+H的模式。第三,最终的体制构造。竞争性国有大企业最终的体制模式很可能就是一个干干净净的上市公司,没有集团公司、不背存续企业,完全按照资本市场的要求运营。这种状态就彻底实现了国有资产的资本化,流动性非常好,随时可以调整、也很容易调整。一旦国家需要钱,通过资本市场可以非常顺畅地变现。二、当前涉及国有企业的重大争议(一)国有企业与政府的关系问题有观点认为,国有企业主要依靠政府支持,用的是纳税人的钱,甚至是官商勾结。改革前的国有企业与政府在财务上是联在一起的,改革的重要目标之一就是要切断国有企业与政府之间的财务关系。一是与财政的关系。上世纪80年代中期,实行“拨改贷”,停止财政向国有企业注入资本金;1998年以后的财政体制改革,对经营性国有企业,财政不再给予补贴亏损。二是与银行的关系。国有银行改制上市以后,有了一套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考核体系,对企业贷款只有好企业和坏企业之分,没有国有企业、民营企业之分,人们议论较多的中小企业贷款难是个世界性的问题,而不是所有制问题。三是政府的其他资源,如矿产资源、土地等。这要分为两种情况:如果交易过程没有腐败,国有企业也要按照市场规则取得,“地王”就是这么产生的,国有企业没有任何优先权;如果交易过程有腐败,国有企业恰恰拿不到资源,因为有监事会、审计署、纪检部门层层监督,国有企业不能行贿。因此,能官商勾结的恰恰不是国有企业。国有企业经过几年改革,实现了政企分开、政资分开,国有企业独立市场主体的地位已经确立,优胜劣汰的体制基础已经形成。国有企业如果经营不好,也只能依法破产或重组。(二)中央企业的垄断问题垄断是外部对中央企业责难较多的问题。有观点认为,中央企业靠垄断赚钱,形成了一个特殊的利益集团。实际上,破除垄断、引入竞争,是国有企业改革的另外一条主线,这条主线从来没有逆转过。中央企业中确实存在一些特殊企业,其经营含有垄断的因素。第一种是真正垄断的企业,如国家电网、南方电网、中盐总公司;第二种是寡头竞争的企业,如中石油、中石化,中国电信、中国移动、中国联通。这八家企业的共同特点是,经营的领域存在市场禁入,且价格由政府控制;八家企业规模很大,营业收入大体占中央企业的40%;但从增长的贡献看,边际贡献不如其他竞争性企业大。2003年到2008年的五年中,八家企业年均营业收入增长19.9%,其他企业是22.8%;八家企业实现利润年均增长12.9%,其他企业是26.1%。由此得出第一个结论,垄断性不是中央企业的普遍特征,只是部分企业的特征。而且,某一领域是开放还是禁入,并非由企业决定,而是政府的产业安排。从八家企业自身的情况看,除中盐总公司的专营加碘争议较多外,其余市场禁入都是有一定道理的。两家电网公司是自然垄断,不可能再建设新的电网。石油和石化行业的销售环节实际上已经放开,炼油环节也有很多生产者,包括外资炼厂、地方炼厂,唯一没有放开的是石油开采。石油是不可再生的短缺资源,世界上除美国之外都采取国家石油公司体制,由政府直接控制,我国可能也只能如此。电信行业是基础电信网没有放开,增值服务已经放开了。建设一个基础电信网需要巨额投资,再增加基础运行商也不现实。企业并不是市场开放与否的决策者,这些领域的市场禁入都不是没有道理的,对这样的企业重要的是加强社会监管,监管价格水平、服务标准、成本控制、收入水平、资源分配等,这是其他国家普遍性的做法。由此可以得出第二个结论,对目前具有垄断经营因素的企业,重要的是建立一套完善的社会监管体系,设立行业监管机构,防止企业利用垄断地位损害社会利益和公众利益。现在的问题是,对垄断的责难很多,而研究和建立监管体系的太少。垄断性的企业更应当加强自律和自我约束,主动维护社会和公众利益。(三)收入分配问题目前,我国财富分配严重分化,引起了社会的不满。最近一年的胡润排行榜显示,我国亿元富翁大概有5.5万人,10亿元的富翁大概有1900人,100亿元的富翁大概有140人。市场经济必然引起社会分化。在我国实行市场经济时间不长,遗产税、馈赠税都没有开征,财富调节手段非常有限的情况下,这种分化是不是快了一些、大了一些,是值得深入研究的。但这些占有大量社会财富的富人都不是国有经济创造出来的,目前国内不少研究收入分配的文章,都对这种明显分化的社会趋势视而不见,反而指责国有企业的垄断造成了社会分化,让人担心的是在这样的判断之下所出的政策能不能解决中国的分化问题。从分配角度看,不同所有制企业的分配是完全不同的,民营企业的利润属于个人,国有企业的利润属于国家,经营者只是拿年薪。国资委成立以来,对企业领导人员的薪酬作了改革,逐步与市场接轨,同时考虑社会方面的平衡,一把手平均税前58万的年薪与市场相比是不高的。否则,估计大部分企业的经营人才和技术人才都流失了。对于职工收入,确实存在部分垄断性企业职工收入偏高的问题,国资委这几年主要做了限高的工作,减少了收入差距。垄断行业职工收入偏高是当前我国收入分配中存在的一个问题,但不是社会分化的主要原因。总的来说,国有企业内部收入分配差距小于其他所有制企业,不是社会分化的因素,而是减少社会分化的因素。(四)关于国有企业能否搞好的问题西方经济学认为国有企业不能搞好,原因在于私有制经营的是自己的资产,赚钱是自己的;国有企业经营的是国家的资产,赚钱是国家的,因而缺乏持久的经济动力。这种观点对于股东直接经营的中小企业可以适用,但是西方国家大型的公众公司,经理人员经营的也不是自己的资产,股东要通过复杂的市场机制和法律机制才能发挥作用。中国的市场机制、法律机制还不完备,还不足以把大企业治理好、规范好,把企业完全交给市场,条件还不具备。西方经营者可以把公众公司经营好,也应该可以把国有企业经营好。前提是国家要用市场化的方式选拔、激励、约束经营者,用办企业的方式对待企业,符合企业发展规律。三、国有企业改革的主要措施基于前一段时间国有企业改革的实践和对下一步国有企业改革的认识,关于国有经济的布局结构,有这样一种判断,在今后一段时间里,中国经济的所有制格局应该能够稳定一段时间。即在中小企业层面完全依靠民营经济,在这一领域民营企业竞争力非常强;那些特定功能的经济领域,可能是国有企业为主;竞争性领域中的大企业层面有国有和民营,平等竞争优胜劣汰,国有经济和民营经济共同支撑中国经济的发展。经过前一轮国有经济布局结构调整,目前国有经济和民营经济在层次上逐步错开,互补性已经出现。以中央建筑施工企业为例,七八年前中央建筑施工企业非常困难,因为拿不到工程。到地方拿工程,地方政府要照顾本地施工企业;到市场上拿工程,中央施工企业在竞争手段上不如民营企业。由于工程拿不到,很多中央施工企业不能按时发工资,并不断出现不稳定事件,以致国务院要求成立一个“中央施工企业改革脱困领导小组”,帮助这些企业解决问题。经过几年的改革、调整、上市,这些企业的状态完全不一样了。得益于国内大规模的基础设施建设,中央大型建筑施工企业发挥优势往高端发展,在水电站、高速公路、隧道、桥梁、港口、铁路、高端民用建筑等方面的设计、施工能力已达到世界一流水平,国际竞争力大大提高。近几年,这些企业主动走出去,国际化程度越来越高,有的企业境外实现的利润已经超过一半。大型中央企业作为国际市场开拓者,带领大量中小企业发展,相互补充,各得其所。从大的布局上看,现在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已经在逐步分开,有互补,也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