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学员纪律和请假制度为保证培训效果,提高培训质量,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规定。一、课堂纪律(一)课前10分钟进入教室,按指定位置就座,管理人员不定期考勤,考勤情况作为平时成绩计入最终成绩。对于多次迟到或早退者,由培训处视情节给予警告、通报批评。(二)上课期间关闭手机,不得随意出入教室,不得聊天或睡觉。(三)注意教室卫生,教室内禁止吸烟。二、考试纪律(一)学员必须参加培训安排的考试,最终成绩由考试成绩和平时成绩组成,成绩不合格者,不予结业。(二)严格考场纪律,违纪者除予以批评教育外,酌情按有关规定处理,直至取消培训资格,并将情况通报所在单位。三、请假制度(一)学员请假要有请假条,请勿捎假,没有请假条的,视为旷课。(二)学员请假实行签字制,请假半天的由班主任批准,半天以上一天以内的由培训处主任批准,一天以上的由学校主管领导以及学员所在单位负责人批准。(三)学员请假累计超过培训学时三分之一、无故旷课超过两天的,取消培训资格,培训结果为不合格,写入培训档案,并将情况通报学员所在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