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评价标准1、定量标准2、定性标准内控缺陷定量标准表明内部控制可能存在重大缺陷的迹象,主要包括:(一)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二)公司更正已经公布的财务报表。(三)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四)公司审计委员会和监察审计部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五)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大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六)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评价标准序号重大缺陷3重要缺陷2一般缺陷11•造成100万元及以上的重大财产损失的事项造成10万元-100万元的严重财产损失的事项造成10万元以下财产损失的事项2•影响会计报表潜在错报或已经对外正式披露并对公司定期报告披露造成负面影响的影响会计报表潜在错报或受到国家政府部门处罚但未对公司定期报告披露造成负面影响的影响会计报表潜在错报或受到省级(含省级)以下政府部门处罚但未对公司定期报告披露造成负面影响的3•造成的负面影响波及范围广,政府或监管机构已经针对相关方面对公司进行调查造成的负面影响波及范围较广,在部分地区给公司声誉带来较为严重损害其造成的负面影响在部分区域流传,给公司声誉带来损害内控缺陷等级认定标准注解1:对所有缺陷进行初步分级后,内部控制评价项目组编制《内部控制缺陷汇总表》,结合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及其持续改进情况,提出认定意见,并向经理层、董事会、监事会报告。缺陷类型由董事会予以最终认定。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一般缺陷造成500万元(约合全年营业收入0.5%)以上的重大错报的事项造成100万元-500万元(约合全年营业收入0.1%-0.5%)的严重错报的事项造成100万元(约合营业收入0.1%)以下的错报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