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军有空军协调委员会(ACC)的密切关系在20世纪50年代,通过对外层空间法的演变产生重大影响。前一颗人造卫星,美国曾抵制库珀教授和其他人的努力,建立外层空间的国际公约。美国的反对,在很大程度上,由于强,特别是积极的角色,空军在ACC发挥。早期的空军行动,外层空间法的影响1944年12月26日创造了ACC的想法出现。在一份备忘录中,助理国务卿罗伯特·洛维特空气战争[1]建议建立一个跨部门委员会“,以获得必要的信息和指导,使复员政策和程序,保持生产能力,为未来的国防需要尽可能有效“[2]1945年3月27日,署理国务秘书约瑟夫·格鲁战争亨利·史汀生,海军部长詹姆斯·福雷斯特尔,商务部部长亨利·A·华莱士局局长签署了“跨部门的备忘录,关于航空组织协调委员会“。[3]1946年9月19日,哈里·S·杜鲁门总统发布行政命令,9781,空军协调委员会的成立。杜鲁门的行政命令下,航空协调委员会举行了建立美国的政策影响空气空间和外层空间的国际法律的权威。行政协调会的有权威的意见直接向国际民用航空组织(ICAO)为代表的美国。[4]鉴于国际民航组织有一个法律委员会,行政协调会建立一个平行的法律小组委员会(后师)。小组委员会的目的是“提供机制,制定和协调的政策,这将引导由美国代表团将采取法律委员会的立场”国际民航组织。[5]空军,这只是最近已经分开来自陆军,作为这一努力的工作组分配。与空军的同意,行政协调会鼓励美国遵守所有国际民航组织的建议,除时,除其他原因,实施将有损国家利益。[6],直到1949年11月,空军和海军对个体的服务表示法律小组委员会。当时单一的军事代表成为理想和小组委员会的助理总法律顾问成为部,国防部(DOD)的成员。[7]虽然军事服务小组委员会的正式成员,他们并没有停止积极参与,在法律小组委员会。作为ACC的积极参与者的重要性isdemonstrated通过施加军事服务,保持活跃的身影在ACC的努力。除了其部门或秘书级(空军)对ACC的代表,空军联络官,以行政协调会的工作人员。空军也总国际民航组织的行政协调会小组委员会retainedmembership事项安灯“芝加哥公约”。空军在1952年已恢复服务,法律部的成员。然而,在空军therewas的分歧,就其在ACC的代表。theAir员工已成为动荡不安以上没有收到来自ACC的空军参谋部的重要性的问题上充分协调。官员讲述空军联络官已放弃会员资格空军总法律顾问法律部。空军参谋部官员建议,空军人员军法被指定作为候补委员,法律事务司,他指出:“法律部的航空队成员应出自空军参谋部。”[8]经过一番讨论后,空气工作人员的结论是,军法(JAG的)团的成员不应该有等待开始协调。相反,他们应该采取积极的态度和“力”考虑空军总法律部的律师代表他们的关注。库珀教授在继1944年“芝加哥公约”的几年里,继续工作,并发布领空和外层空间的主权有关的问题。他的作品往往成为讨论的焦点,特别是在ACC法律部。库珀寻求与空军协调委员会建立了直接的关系。他写道:Delbert·Rentzel,董事长,民用航空委员会,行政协调会成员,询问是否有任何ACC的律师可能希望下库珀在航空和空间法打开研究所工作,1952年9月在麦吉尔大学。[9]到1955年,库珀教授缔结一项国际公约,类似于“芝加哥公约”的领空,外层空间的需要。他支持通过在自由的原则,反对对外层空间的国家主权的主张。毫无疑问,他将包括在他提出的任何公约,但是,有没有保证,国际民航组织将与库珀或同意他的定义外层空间开始。虽然库珀和艾森豪威尔总统同意要实现的目标,目前还不清楚到什么程度,艾森豪威尔和其他在美国同意与划界点,库珀提出。Cooper的建议和艾森豪威尔的位置之间的主要分歧是如何将建立的原则。而库珀提出,它是按照约定;艾森豪威尔和空军的首选,法律,习俗和惯例的派生。艾森豪威尔的目标显然不是被共享或受到许多军方官员在空军消化。因此,某些空军军官定期违背自由通行原则作了发言。库珀在1956年春季期间,会见了行政协调会主席路易斯·S.罗斯柴尔德。[10]由于该次会议上,罗纳德·C.金西,ACC法律部的书记,要求对下列问题的答案:应行政协调委员会审议,并建议在目前和未来的火箭和导弹的使用提出的主权问题关系到美国的立场重新外大气空间?法律小组是有用的?当美国的立场确定应该有一个国际公约?[11]金赛博士指出,除了库珀,奥斯卡沙克特,C.詹克斯王英伟,和安德鲁·海利(美国火箭协会的董事和总法律顾问)[12]曾提出上述问题,库珀和其他人放在一般主体国际民航组织的世界大会,1956年6月将在委内瑞拉加拉加斯举行的第十届会议的议程上太空主权。[13]在1956年3月7日法律部会面,并认为这些问题,与空军代表强烈同意,该部的结论是,“库珀先生的问题所造成的问题涉及极其重要的政策以及法律方面的考虑,安全性方面,可能需要非传统型的方法,将作出必要事项保持灵活的美国待进一步研究。“[14]ACC法律部进一步得出结论,考虑由一个国际机构的问题还为时过早,美国赞同这样的国际行动之前,应考虑在本国政府的重要政策问题。最后,该部建议,美国的对象,甚至过早作为一个国际机构的研究此事。这些建议并没有动摇库珀和他按他的位置点,在4月的新闻稿,国际民航组织宣布一个关于外层空间主权的国际协议的需要。[15]空军官员认为,库珀的“鼓动”外层空间的国际公约。[16]因此,美国政府官员成为关注的是不只是讨论一般性问题,但公约可能被列入议程国际民航组织在即将举行的世界大会。[17]空军代表在ACC的助理秘书长,物资达德利C.夏普,[18]库珀编写行政协调会主席罗斯柴尔德的建议作出回应。他指出,该提案进入1“的思维未知的领域[和]跨越某些高层次的政策,如总统的相互检查建议,在最近的空军部队的气象气球的问题,地球的卫星项目,并引导导弹测试项目...,切”夏普建议行政协调会推迟审议的建议。他认为,直到更高层次的政策已经制定,航空协调委员会只考虑“等更高层次的政策考虑适当的手段,可以隔离并及时考虑。”最后,夏普的提议,美国采取在国际民航组织的立场寻求有作为早产推迟此事。夏普认为,库珀的主张,构成了之前由行政协调会正在审议“应妥善弃置于国家安全委员会或总统级别的问题”。夏普表示,一旦这些国家的安全问题得到解决,他觉得舒适与ACC问题交易,让法律专家“攻击一个美国的立场提出的任何国际公约的起草问题。”[19]与此同时,夏普秘书长要求空军部队工作人员代弥敦道楼长川航工作人员“利用外空方面的国际公约的军事意义上的意见。”夏普鼓励其他服务也检讨的问题。[20]月9日和10日1956年4月主席罗斯柴尔德的信件,库珀鼓励行政协调会拒绝其自己的法律部的位置。[21]鉴于艾森豪威尔的7月1955年声明,美国将包括其IGY的努力,库珀的一部分卫星认为,美国已经沉淀宣布,它打算发射到外层空间的卫星需要解决的主权问题。库珀认为,如果美国准备发射卫星,它也应该有所准备,说明其主权问题上的立场。库珀在第二封信中,重申了他先前的立场。他的理由是,美国宣布,它打算发射一颗卫星,已接受的命题,它不保留对其领土之上的外层空间的主权,从而放弃任何正当理由反对在其领土上传递的外国卫星。Cooper的说法显然是在与美国总统艾森豪威尔的一致赞成通过在外层空间自由的立场,但总统的地位及其影响显然尚未被外界的顾问小圈子传达。鉴于库珀教授的努力,行政协调会主席罗斯柴尔德迅速回应秘书长夏普的请求。罗斯柴尔德重申金赛博士和法律事务司所采取的立场,空军和国防部其他输入时,已开始研究夏普完成表示欢迎。[22]库珀是不是让死的问题,基于ACC的行动。在美国国际法学(国际法协会)协会的年度大会讲话中,他讨论了与外层空间主权相关的问题,并敦促通过一项国际公约来解决,外层空间的法律问题。此外,在国际法协会公约,库珀教授提出,除其他事项外,公约提供以上所有空间“的连续空间,”是,三百公里以上的地球表面,是所有设备通过。或许是因为其早产的性质,但原因不明,库珀的建议没有通过。在此期间,回应备忘录1956年5月9日,民法,军法署署长办公室主任,上校保罗·W·诺顿空军地位的夏普公司和通用唐宁的要求。诺顿上校通知少将理查德·林赛,担任业务助理副参谋长,任何国际公约是“早产儿和空军的最佳利益相反。”注意到,美国已在“假设领先研究和发展远程导弹,火箭,卫星节目,“诺顿表示,”在这个时候任何正式的政府间组织的规则编纂的运作束缚的无限利用外层空间的军事研究和发展。“他根据这一结论的事实,目前美国计划军事资助和国际公约,过去有关航班只有下方的所在国家的特别授权,允许军事领空。诺顿的结论是,这样的规定,将被列入任何处理外层空间的公约。诺顿上校认为,鉴于美国是比其他任何国家更先进,这样一项公约的影响,对美国更深远的影响比其他任何人,包括苏联。他援引的判例法,指出任何一个国家可以采取任何合理和必要的措施来保护其国家安全,甚至超出其领土和领空。根据这些法律的先例,他得出结论,应外国外层空间使用危及其安全性,然后是美国,为自卫,可以使用其他国家的空间进行合理和必要的单方面限制。诺顿认为,其他国家会接受这样的举动,美国应准备接受其他国家施加类似的限制,如果。他辩称,只要其他国家没有提出反对美国的计划,并没有其他国家的计划提出了到美国的威胁国家,任何国际公约将妨碍空军任务和研究。最后,他建议:在此形成阶段,我们相信国家的做法,将创建一个更现实,在此不可能在实际的做法和经验为基础的国际规则的时间比制定未来在外层空间的行为的先例,但仅限于抽象的理论每个国家的政治家和法学家。实际应用价值,尤其是重要的,所以只要美国领导的方式,在建立先例的能力。[23]诺顿上校早期的空军立场反对库珀的努力宣告了分析和少校书面:汉密尔顿DeSaussure。[24]具有讽刺意味的是,主要DeSaussure一直库珀的学生,曾从麦吉尔大学航空和航天法研究所毕业的一流成员。在6月1956年国际民航组织会议,美国的空军部队和其他人的建议“了,国际讨论,时间过早了的位置。”一般来说,在美国的情绪分享其他国家,库珀的建议省览。[25]然而,[法律]委员会[国际民航组织指出的“外层空间中有关问题的法学家之间越来越大的兴趣。”[委员会]认为,这些问题基本上属于在一个合适的组织和职能范围内的省,时间的推移,他们可能会在法律委员会的一般工作方案[26]在其1956年年报的主席,行政协调关系,其法律部已制定了有关外层空间的法律问题,准备在加拉加斯举行的国际民航组织会议讨论美国的立场。ACC的报道说:“在其他的东西在它的位置,美国代表团的强烈反对列入在国际民航组织法律委员会的工作方案,在地面上的主题”超越空气空间的法律问题“,目前没有足够的知识实际问题的解决方案,而可能是必要的。“[27]空军操作之前和之后人造卫星艾森豪威尔总统在1957年1月,在他的国情咨文中,表示愿意接受国际协议,以控制导弹和卫星开发利用外层空间。他挂这个位置上他的空间和平和裁军建议。[28]后来那一个月,期间的裁军辩论中,亨利·卡伯特·洛奇,美国驻联合国(UN)等重申美国愿意。洛奇指出几个国家进行发射到外层空间的对象,需要建立某种形式的国际控制。[29]后不久,艾森豪威尔的国家的国情咨文中,在空气中的情报报告,题为“外层空间的法律地位和苏联“(克利福德·奥珀,空军上校情报总监批准),少校霍华德·诺伊曼讨论国际法和苏联太空的解释。[30]主要诺伊曼指出,而苏联的所有要求无限制的主权在其领土上的空间(空气和外部),“芝加哥公约“[31]的前提是1919年“巴黎公约”的[32]这意味着大气空间的法语单词使用。因此,主要纽曼认为,外层空间没有现行法律管辖。他指出,苏联,这是不要么公约的缔约国,没有限制其主权的平流层。主要纽曼总结说:“国际公约似乎到有必要在人类的渗透和探索外层空间的早期,防止它在人类的生命和宝贵的物质损失结束不受欢迎的干扰。”[33]相反的空气部队在ACC,主要纽曼的位置结束,库珀的建议有可取之处,并表示,自苏联太空计划的项目,它可能是可能与苏联缔结一项国际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