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焊割“十不烧”规定

整理文档很辛苦,赏杯茶钱您下走!

免费阅读已结束,点击下载阅读编辑剩下 ...

阅读已结束,您可以下载文档离线阅读编辑

资源描述

施工现场焊割“十不烧”规定1、焊工必须持证上岗,无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证的人员,不准进行焊、割作业。2、凡属一、二、三级动火范围的焊、割作业,未经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不准进行焊、割。3、焊工不了解焊、割现场周围情况,不得进行焊、割。4、焊工不了解焊件内部是否安全时,不得进行焊、割。5、各种装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和有毒物质的容器,未经彻底清洗,排除危险性之前,不准进行焊、割。6、可燃材料用作保温层、冷却层、隔声、隔热设备的部位,或火星能飞溅到的地方,在未采取切实可靠地安全措施前,不准焊、割。7、有压力或密闭的管道、容器,不准焊、割。8、焊、割部位附近有易燃易爆物品,在未作清理或未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前,不准焊、割。9、附近有与明火作业相抵触的工种在作业时,不准焊、割。10、与外单位相连的部位,在没有弄清有无险情,或明知存在危险而未采取有效的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1 / 1
下载文档,编辑使用

©2015-2020 m.777doc.com 三七文档.

备案号:鲁ICP备2024069028号-1 客服联系 QQ:2149211541

×
保存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