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公安消防部队的职能定位与社会应急救援体系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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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公安消防部队的职能定位与社会应急救援体系的建设作为社会专业抢险救援队伍之一的公安消防部队,常年处置与各类社会救援事故,在当前各级政府加强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体系建设的关键时期,各级公安消防部队应主动融合、加快实践,既是推动消防应急救援工作发展的要求,也是现实形势下政府加快应急救援能力建设的必然选择。笔者就此谈几点看法。一、社会应急救援力量体系建设发展的方向。现代社会是高风险的社会。灾害事故的多发性和频发性,迫切需要各级政府增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筑牢最后一道防线,最大限度挽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增强人民群众的公共安全感。但是就目前政府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现状而言,还存在问题。一是社会救援缺乏整体合力。各级政府根据各垂直管理部门的提议,建立了各种专业救援队伍,如海事救援队、矿山救援队、交通清障队等等。但由于归口不一,战备等级制度不一,多支职能单一的应急救援力量互不隶属,各自为阵,客观上造成遇险求助不便、接警出动迟缓、联动响应滞后、合成指挥不力等。更有少数部门单位受本位主义驱使,在应急救援行动过程中追求权利和利益最大化、责任和风险最小化,推诿扯皮现象时有发生。多种救援力量支援互补的优势很难完美实现。二是缺乏多功能救援常备主力。政府各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的指导思想、根本目的、人员配置、器材配备等都是立足某一类事故灾害处置的需要。而灾害事故的发生往往都具有危害的多种性和复杂性,这就需要救援力量的有着良好的功能组合。就目前而言,政府还没有形成一支统一调度指挥下的,能妥善处置各种事故灾害的常规常备、综合性应急救援力量,往往导致应急救援过程中“零打碎敲”,兵力分散使用,需要什么力量时才调动相应力量,从而造成许多不必要的损失,甚至贻误战机,错失最佳救援时间。三是缺乏整体效益观念。加强政府应急救援力量建设,配备一定数量的高精尖装备是必须的,能在关键时刻预防和减少灾害损失和人员伤亡,是一种机会成本与保护产出的关系。然而,由于各种功能单一的救援部门都从本部门的利益出发,花费政府大量的专项经费,购置许多精良器材,有的长期放置不用,有的既是配上用场也是“昙花一现”,加上地方救援队的管理非军事化,执勤战备及灾难意识淡薄,器材不会使用,效能得不到发挥的现象普遍,救援效果平平。有的器材功能还相互重合,造成政府宝贵资金的浪费。二、立足公安消防应急救援功能,建立社会消防救援体系.公安消防部队是一支军事化同火灾等各类灾害事故作斗争的专业化队伍,是在和平年代唯一的一支能保持经常性战备的,政府可以随时调动且能在救援中发挥重要作用的部队。消防部队也只能加快职能转换,适应职能转换,在政府统一调度指挥下,主动承担起应急救援主力军作用,因为在大灾大难面前,党、国家和人民群众将把更多的依赖和关注投向消防救援,四大优势使得大消防救援别无选择。一是职能任务专业化优势。国务院在《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中明确指出:“要充分发挥公安消防队作为应急抢险救援专业力量的骨干作用。公安消防队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除完成火灾扑救任务外,要积极参加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危险化学品泄漏、道路交通事故、地震及其次生灾害、建筑坍塌、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空难、爆炸及恐怖事件和群众遇险事件的救援工作,并参与配合处置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质灾害、森林、草原火灾等自然灾害,矿山、水上事故,重大环境污染、核与辐射事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国家在法律上规定的消防救援的职能和任务,促使消防部队必须加强在应急救援方面的投入和训练,早期单纯的灭火消防队在当今社会早已一去不复返。二是执勤训练战备化优势。公安消防部队一年365天、一天24小时执勤,坚持1分钟快速出警。这种网络化、全天侯的特点,从时间和空间上满足了随时快速响应突发事故灾害的需要。在行政区划上,消防站建设也是立足“保卫城市、辐射农村”,以城镇为基础,建成了比较完整的消防队站。如今,随着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的全面发展,“人口超10万,GDP超10亿元的乡镇必须建立专职消防站”。相信在不久的将来,“有站、有执勤消防车、有专职队员”的中心镇消防站建设将遍及城乡大地,覆盖区域将更广泛纵深。也会从更大程度上释放和发挥大消防救援的巨大作用。三是技术装备信息化优势。多年来,特别是“三基”工程建设以来,公安消防部队的专勤器材装备建设有了质的飞跃,登高、破拆、救生、堵漏、洗消、侦检、排烟、照明等器材大量装备一线部队,大吨位、大功率消防车也逐步配备到位。5年前,一般的执勤中队出动3辆车最多携带8吨灭火剂,而今中队出动3辆车一般情况下灭火剂携带量都达到或接近20吨,大大减少了对公共消防设施供水的依赖性,增强了消防远程打击能力和一次性救援实力。同时,近年来,公安消防部队大力实施科技强警战略,建立了电子道路水源系统,PDA查询系统,350M无线通信系统,更加发挥了途中救援指挥的效能,使得救援人员与器材装备更加完美结合,消防救援信息快捷化、前后方指挥一体化的优势进一步突出。四是人才培养系统化优势。在长期与火灾等灾害事故作斗争的实践中,广大基层官兵积累了大量实战经验,摸索出很多行之有效的技战术理论、消防车创新操法、各类灾害的处置要领等等。这些成果非常的宝贵和难得。与此同时,消防部队更加注重实战,大力倡导“像练兵一样打仗,像打仗一样练兵”理念,广泛深入开展辖区情况“六熟悉”、预案制定和实战演练,清楚当地的民风民俗、长年主导风向、辖区可能出现的主要灾害事故特点,熟悉重点单位的要害部位等一系列基本情况。一旦辖区有灾害事故发生执勤官兵能够迅速投入救援,在“五个第一时间”规定里形成强大的救援力量。上述四大优势使得消防部队必须在社会救援中承担起更多的责任和荣誉。三、社会应急救援体系建设中消防应急救援职能定位公安消防部队要进一步树立“大消防”理念,破除“份外事”的思想,坚定不移地拓展和深化社会抢险救援工作,加强特勤业务建设,增强非火灾类事故灾害的生命救助、生命线工程、化学品事故、交通事故救援、民事救助等各类公共安全应急救援本领,坚强有力地承担起政府应急救援主体力量的重任。(一)整合社会资源,推进消防应急救援主体建设。当前,各地级以上城市都在建立政府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公安消防部队应紧紧抓住这一千载难逢的大好机遇,以此为平台,推进各类社会抢险救援资源的整合,立足常规、常备、综合、攻坚职能定位,加快推进消防应急救援主体建设。除专门领域(如军队)、特种技能要求(如核事故处置、矿山)外的应急救援力量以外的其他社会救援力量予以合并,建立一支由党委、政府直接领导下的强大的、装备精良的消防专业化的应急救援队伍。同时,必须强化“三台合一”后的消防处警调度系统功能建设,与110、120、122、供水、供气、供电,以及辖区内的企业专职消防队,乡镇保安联防消防队建立值班专线,推行“一键式”调度指挥,逐步形成“以政府应急救援队为主体、以专业救援力量为补充、以其他公共辅助力量为基础”的“层次性”构架,确保消防应急救援功能更好的发挥。(二)加大经费投入,提升消防应急救援整体实力。现代社会灭火救援救灾难度越来越大,没有先进的技术装备作保障,就不可能形成快速、灵活、机动、立体化的救援模式,社会应急救援体系也就永远处于“修修补补、淘汰更换、小打小敲”低层次水平徘徊。各级政府要强化公共财政观念,加大对公共应急抢险救援安全的投入,落实对消防部队重点资金投向,在一线部队配备立体化、攻坚型车辆器材装备,甚至是救援直升飞机,逐步建立起与现代救援相适应的强大的救援队伍。同时,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对公共应急救援能力建设的投入也应逐年增长。重点增强对处置石油、化工、有毒、有害等特殊灾害事故,特别是生命救助类,如红外生命探测、雷达生命探测、丙烷切割机、等离子切割机等特勤器材装备的投入。只有这样,一旦社会遇到应急救援任务时政府才可能在最短时间内调集重兵处置,将灾害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三)组织预案演练,完善消防应急救援功能。政府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体系建立后,各级政府就要致力形成统一高效的应急协调联动机制。一方面,要定期组织联合预案演练。针对辖区可能出现的各类灾害事故特点,有计划、有系统启动社会应急救援机制,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指挥与力量拉动演习,以实践形式来检验应急体系的实战效能,解决体系建设的“瓶颈性”问题,促进多种社会救援力量在经费保障、装备建设、工作协调和政策鼓励等方面的配合协同,提高全社会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另外一方面,要规范力量调集程序。社会发生紧急突发情况,政府迅速启动应急救援机制,在第一时间内将信号传递到政府神经中枢,将应急救援第一指令传达到政府设在应急救援中心的消防救援队和其他相关救援力量,及时将公安、消防、卫生、建设、通信、电力及驻军等社会分散救援力量有效“捆绑”,形成统一的、强大的社会救援实体。(四)完善训练管理机制,优化推进消防力量区域配置。政府必须加强整合公共资源,尽力减少不必要的资金浪费。一是从体制、机制等方面逐步探索公共消防资源整合的路子,明确统一的执勤备战要求,让公共消防力量都承担起政府应急救援救助的重大职责。二是加强对经济发展水平低而事故灾害风险大的区域的扶持力度,消除应急救援力量的“空白点”和“薄弱点”。三是着眼处置自然灾害等特大灾害事故的需要,打破行政区域划分,在中心城区建立了灭火救援战备物资储备库,在各大中队建立了灭火救援战备物资储备点。在社会层面保障方面,通过开展灭火救援力量网络体系建设,调查、收集、整合了各种社会可调用物资和装备;在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时,根据应急管理有关规定,快速启动应急联动保障机制,以满足长时间、大规模、跨区域作战的保障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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